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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营改增”后增值税制度的探讨与创新

蒋逸舟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02期

摘要:2016年5月1日之前,中国的金融业和许多其他服务业一同按照营业税征税。2016年,中国完成了金融服务“营改增”的改革,成为了对金融服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国家。然而,金融服务的增值税规则散见于各个规范性文件中,作为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金融服务存在大量模糊地带,在增值税课征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的争议,此外,“营改增”改革依然未能彻底解决金融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的问题。重点对金融服务的定义、增税范围、增值税税额计算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的“营改增”制度实施现状与不足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对其制度构建有所助益。

关键词:金融服务营改增实施障碍制度创新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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