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实践中强制性地方标准逐渐突破标准化法规定的“没有上位标准”的制定前提并出现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标准并存的情况,本文以污水综合排放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在分级分类和污染排放限值等关键内容的深入对比,验证了强制性地方标准在兼顾地方差异的同时对保护环境发挥了确实而重要的作用,由此在实证上为重新审视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制定前提、厘清强制性地方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等提供了直接参考,也在当前标准化法修改工作深入推进的形势下,为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制度设计、改革路径、体制创新等提供了实践操作上的依据。
关键词:污水排放 强制性标准 对比分析 实证研究
单位: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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