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长安 > 海南:联系工作实际 突出教育实效 【正文】
摘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的目的在于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政法工作。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重视和引导是教育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要注重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学习,通过领导机关带头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地把经常性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和学习当中。
关键词:教育实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经常性教育 海南 政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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