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甘肃省目前采取两条举措,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内容包括:诉前告知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接待当事人申请立案时,向其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告知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应以人民调解组织名义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末果的,再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诉中委托人民调解。
关键词:人民调解组织 司法调解 甘肃省 行政调解 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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