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东北之窗 > 一批法规2月起开始实施 【正文】
摘要:食品药品责令停产停业可举行听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规定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时,可申请举行听证。根据试行规则,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承办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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