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6年12月6日,东北三省收到了一份盼望已久的新年“大礼”——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东北三省在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历史欠税予以豁免。从提出到正式实行,经过了三年多的时间。那么,这份“大礼”到底能豁免多少税收?对正在进行中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会产生哪些影响?带着这些疑问,本刊记者专门采访了《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专家咨询组成员、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王振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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