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东北之窗 > 困难企业今年可缓缴社保 【正文】
摘要:日前,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采取缓缴社会保险费等五大举措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通知指出,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
关键词:困难企业 社会保险费 社保 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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