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东北之窗 > 横穿铁路受伤最高获赔80% 【正文】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3月16日起正式实施。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横向穿越未封闭的铁路线路时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若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最高可获赔损失的80%。如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防、警示等义务,铁路运输企业应在损失的20%-80%间赔偿。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防、警示等义务,
关键词:铁路运输企业 人身损害赔偿 受伤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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