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东北之窗 > 2015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新法规 【正文】
摘要: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取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费 中组部、人社部等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关键词: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 档案保管 运输安全检查 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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