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5年2月15日,国务院总理签署第432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了《电力监管条例》。《条例》共6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电力监管机构的设置、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措施、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据国家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在新闻会上介绍,以2002年国务院出台《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为标志,我国全面启动了电力市场化改革。
关键词:电力监管机构 电力市场化改革 出台 国家电监会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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