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0年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对外《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明确指出将于7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中,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关键词:行为管理 商品交易 国家工商总局 登记注册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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