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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公司胜诉北京思创 赔偿额接近法定最高

袁伟 电子知识产权 2009年第10期

摘要: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微软公司诉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思创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在法律规定法定赔偿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情况下,合议庭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46万余元,并对涉案安装了侵权软件的12台电脑给予收缴。

关键词:微软公司赔偿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软件著作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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