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妇女生活 > 离婚时家庭暴力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吗? 【正文】
摘要:问:张男与李女于2009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2010年12月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男多次对李女实施家庭暴力并进行人格侮辱,尤其是在醉酒后更是变本加厉。为此,李女多次报警,并因身体伤害到医院治疗。
关键词:家庭暴力 损害赔偿 受害方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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