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论替代性纠纷解决制度在建设工程纠纷解决中的适用

张兴旺; 尉红梅 工程造价管理 2018年第02期

摘要: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了诉讼程序较为完备、仲裁制度适用范围扩大且解决争议方式多样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程序处于逐渐发展的阶段,调解程序等也逐渐进入了大众的视野中。但是,这些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要,随着社会纠纷数量的增加、形式的多样化,对解决争议的形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调解力量亟需培植,尤其是行政调解力量亟需培植。建立、健全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了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重要的改革任务。替代性纠纷解决制度(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以下简称ADR制度),是近年来国际上兴起的解决纠纷的新方法。文章将从ADR制度入手,在阐述ADR制度的基本概念、特点以及其在国际建设工程纠纷中的适用后,重点阐述ADR制度在国内建设工程纠纷中的适用,并着重论证国内建设工程纠纷领域中行业调解的发展与完善。

关键词:替代性纠纷解决制度建设工程行业调解

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北京100037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工程造价管理

部级期刊

¥240.00

关注 13人评论|2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