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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的“生存”条件

刘厚雄; 周耀文(图) 广东安全生产 2006年第08期

摘要: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有序整体。一个人要想生存于社会,与社会和谐相处,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生产经营企业也一样,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也不可能生存下去。尤其是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由于其自身对人类生存活动极具威胁性,社会对其生存的制约条件也就更为苛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设立、改建、扩建的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向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经省人民政府审批后领取批准书。未取得批准书的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不得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与储存生产经营活动。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只有通过合格“体检”,获得“准入”资格之后,才有可能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关键词:化学品生产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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