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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苗匠矿难瞒报事故 矿难责任人首次被判无期 22人受到法律制裁

广东安全生产 2007年第06期

摘要:4月27日上午,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苗匠煤矿“3·18”矿难瞒报事故责任人进行公开宣判,苗匠煤矿投资人王建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获刑的还有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主任姬建龙等22名相关人员。至此,造成21名矿工死亡的责任人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关键词:事故责任人法律制裁矿难山西晋城瞒报

单位:《广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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