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广东安全生产 > 韶关市政府批复“5·26”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21名事故责任人受处分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正文】
摘要:日前,韶关市人民政府对京港澳高速公路与韶赣高速公路马坝互通立交桥“5·26”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对6个责任单位和22名事故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21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1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责任人 刑事责任 韶关市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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