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广东安全生产 > 广州安全监管局为简政强区事权改革提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发证由区县行使 【正文】
摘要:2011年,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作出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广州市安全监管局下放的事权为生产经营单位(不含高危行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由区县安监部门行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
关键词: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监管局 广州市 负责人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省级期刊
¥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