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广东安全生产 > 公安部在5省1区2市试点消防“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将向全国推广 【正文】
摘要:本刊讯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公安部消防局在北京、河北、浙江、山东、河南、湖北、重庆、新疆等8个省、区(市)总队进行试点。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试点应用工作会精神,及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未来2争3年内,在社会单位伞面实现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关键词:公安部消防局 消防安全 管理系统 户籍 公安消防部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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