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7日至9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一审分别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9日对上述案件涉及的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关键词:火灾爆炸事故 刑事案件 职务犯罪 责任人员 危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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