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广东安全生产 > 陕西: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 【正文】
摘要:8月7日,陕西省安委办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双报告”就是企业定期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进行报告。
关键词:企业安全生产 隐患治理 陕西省 监督管理职责 职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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