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大学的一项专门职能,社会服务职能最早出现于美国大学。以1862年《莫里尔法案》颁布、1914年一战爆发、1980年《拜杜法案》颁布三个历史节点为标志,可以将美国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分别是以大学世俗化为倾向的社会服务理念萌芽期,以知识推广为重点的社会服务理念确立期,以联邦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服务实践发展期,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杠杆的社会服务职能成熟期。在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变迁中,联邦政府主导着社会服务范式的转变;产业与大学的前期合作为政府政策出台提供了市场基础;大学为更好履行社会服务职能而主动进行组织设计;大学、产业和政府跨界融合而成“三螺旋”创新模式。
关键词:美国大学 社会服务 历史 机制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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