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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10-27 19:39:11

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

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篇1

二、初三级体育教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学习和贯彻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和“教育问题”的讲话精神,开展“学洋思”教育活动,加强班风、校风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将我校的成绩推上新的台阶。

二、教学目标

1、体育课程改革,积极推进体育教学的科学化进程,构成以学生为主体、以增进其身心健康为核心,的课程体系,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

2、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积极开导学生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使其养成锻炼习惯,终身受益。

3、积极开展课余训练。培养高素质的优秀运动员,如建立校篮球队,足球队等兴趣小组,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人才。

三、教材情况分析

由于传统的体育教学方法大注重教师的教法,对学生学的方法不够,教师怎样教,学生就怎样练,对学生心理、生理、认识水平和个体差异难以把握,学生学习过程如何,“懂、会、育”的程度如何,难以检验和评价。为了真正体现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减少注入式和训练式的教学方法,让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培养学生一至二项以上体育爱好和特长。

四、主要任务

1.以德育为首,五育并进,形成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的新格局;

2.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全面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大幅度地提高学生的素质;

4.不惜一切代价,做好今年底增城市初中生篮球赛的准备工作。

五、具体实施、措施

1、进度按计划进行;

2、课堂集中人数由体委负责;

3、场地检查、安全措施要细详;

4、器材归还由体委分配;

5、每学期最少有两节理论授课。

六、具体工作安排

初二级教学计划

周次

内容

技巧

橄榄球

第3~4周

队形队列

广播操

第5~6周

橄榄球

足球

第7~8周

武术操

篮球

第9~10周

快速跑

铅球

跳远

韵律舞

第13~14周

呼拉圈

续足游戏

第15~16周

跳绳

篮球

第17~18周

耐久跑

韵律操

初三级教学计划

周次

内容

技巧

橄榄球

第3~4周

队形队列

广播操

第5~6周

快速跑

篮球

第7~8周

铅球

足球

第9~10周

跳远

橄榄球

独轮车

单杆

第13~14周

跳高

双杆

第15~16周

耐久跑

篮球

第17~18周

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篇2

一:学生现状分析

所任教的5—10班学生年龄在15——16岁之间,处于青春发育的高峰期,身体发育较快,男女差别较大,男生活泼好动,表现与强;女生趋于文静,不好活动。因此要因势利导,加强男生的身体素质练习,培养女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

二:教材的知识系统和结构

本册教材内容有:体育基础知识(篮、排、足球的基础知识)田径类、体操类、球类、韵律体操及民族传统体育。

三:目的任务

1、掌握基本的体育基础知识,明确体育锻炼的作用,在锻炼中运用学到的知识。并不断巩固和提高。

2、进一步增强体质,特别是耐力素质和力量素质。

3、通过体育锻炼,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自信心,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重点与难点

1、重点是田径的耐久跑与跳远及体操的双杠。

2、难点是耐久跑的呼吸,跳远的助跑与踏跳,双杠的向后转体180度等。

五:教学措施与教改思路

1:随着学生身体和年龄的增长,可多采用一些对抗性的游戏。

2:初中生对抗性强,可采用一些教学比赛,以增强学生锻炼身体的效果。

3:因材施教,分组时采用男女分组或按身体素质分组,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在运动中享受到锻炼的乐趣。

六:本学期考核项目

男:100米、跳远、双杠支撑臂屈伸

女:100米、跳远、仰卧悬垂臂屈伸

七:本学期达标项目

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新时期教育局改革发展“12345”工作思路为指南,以“全面提升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精细落实、分层指导为关键,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初中毕业生和向高一级输送合格优质新生为目标,努力实现初中教育均衡优质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保持中考总平分、闭卷总平分、最高分、优生段人数、绝大部分学科人平分、及格率、优生率居全市前茅。

2、巩固率明显提升,学困生率明显降低。

3、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2015届初中毕业年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指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各责任区、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毕业年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指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职责、分解目标任务、督促指导落实、建立运行机制和规章制度、增添激励措施,及早谋划,精心落实。学科指导小组要切实担当起责任区、学校学科教学的指导职责,积极开展专题教研活动。学校、学校教研组、备课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毕业年级教学、教研、管理活动,确保人、财、物的投入,为全面提升2015届初中毕业年级教育质量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质量意识

教育质量是学校发展的根本,抓好初中教育质量是带动小学教育,推动高中教育的需要,是“创全省一流,建教育强县”的需要,更是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为学生终身成长奠基的需要。各校要始终坚持“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这个中心不动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抓好初中教育、特别是初中毕业年级教育质量,要通过制定毕业年级工作计划,召开毕业年级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等渠道,宣传、讲解、研讨,将全体师生的思想、言行统一到提高质量上来。

(三)抓好关键环节

各校要抓住“科学决策、精细落实、分层指导”三个关键,将毕业年级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制定好毕业年级工作意见(含奖惩意见)并严格执行。将寄宿制学生早晚自习管理、体育训练管理、日常安全管理、实验训练管理、教学“六认真”管理、集体备课管理、新课教学管理、后期复习管理、教研工作管理、考前心理辅导管理、中考期间管理、职业规划管理等纳入《毕业年级管理意见》之中,向全面发展和科学管理要质量。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和深化素质教育的规定,为提升教育质量提供保障。要认真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教研常规管理的指导意见》,向精细化管理要质量。三是要加强分层指导,提高初三毕业年级教育的针对性,增强教学、复习、辅导的实效性。将“培优、治偏、补差”的分层辅导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打好毕业工作整体战,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四)加强常规管理

一是强化对责任区、学校的管理。教育局基教股、教研室等单位要强化对责任区、学校抓毕业年级工作运行情况的督查督导。二是各责任区要强化对学校的业务管理。责任区督学、教研员要经常深入学校检查毕业年级工作,开展教研活动,深入课堂与一线教师一起分析现状、查摆问题、寻找原因、增添措施,及时解决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三是学校要加强对毕业年级的管理。学校班子要将毕业年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做到集体研究,领导分管,专人主抓,科室引领,年级落实。校长要深入班级、课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切实解决毕业年级师生工作、生活、思想、学习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师生排忧解难。校长要深入毕业年级教研组,每期不少于10次。四是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要加强对班主任、教师和学生的管理。要做好课程标准、教材、中考说明的集体解读以及近几年中考试题的纵横比较研究工作,狠抓教学六认真工作。召开有针对性的专题会议,专题活动每期不少于4次。要做好学情分析、早晚自习管理、心理辅导、控辍保学、向中职学校输送合格生源等具体工作,打好毕业年级提质攻坚战。

(五)狠抓工作重点

一是落实教学计划。学校、年级组、班主任、教师要在深研学情、精研课标、细研中考走向、熟研教材、科学安排的基础上,拟定并落实好具体实在的年级组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教师学科教学计划。学科教学计划既要有新课计划,又要有复习教学计划,并分阶段安排好相应教学内容。做到心中有计划,眼前有方向,行动有目标。学校要加强计划落实情况中的过程管理,强化六认真督查工作,适时调控教学进度,向过程管理要质量。

二是抓好复习工作。一要加强复习教学研讨,结合学情,科学谋划复习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复习课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等常规工作,力戒放任自流的时弊。三要精心梳理,把握重点,抓住考点,突破难点,有序有效复习。四要查漏补缺、精彩点拨、滚动训练相结合。五要收集近年来的中考试题,形成题库,反复研究,把握试题走向和体现的课改精髓,并精选试题,坚决避免耗时费力的低效复习。六是县教研室、责任区均要适时召开初三学科复习研讨会,加强对全县各责任区、学校复习备考的指导力度。

三是把握教学进度。四月初大多数学校、学科要进入分册、分专题、分模块复习阶段,五月要进入综合、模拟训练阶段。学校要运用好综合、模拟试题,发挥其积极作用。在月考、期考等检测中坚持端正考风、精心命题、认真监考、及时阅卷、科学统计、客观分析、认真评讲、适当激励的八项原则。

四是做细“培优、治偏、补差”工作。要大面积提升教育质量必须三管齐下,及早做好培优、治偏、补差工作,使各层次学生都有较大进步。“培优”侧重抓好领导、班主任、教师对优生的联系工作,从思想、学习、生活、意志等方面帮助。“治偏、补差”要侧重化解任务,明确目标,分学科指定教师落实相关工作。

五是抓实实考体考工作。学校要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要抓好晨跑、早操、课间操、体育课、课外活动等时间的体训工作。抓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训练,做好实考体考方面的各项工作。

六是落实考前心理辅导和向中职学校输送生源的工作。初三教学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学生可能出现抑郁、烦闷、焦躁、悲观等心理现象,要及时进行心理辅导,让学生身心愉快地度过紧张的初三生活,以充沛的精力和昂扬的斗志迎接中考。同时,学校要站在为学生终身发展着想的高度,认识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工作的重要性,热心宣传、精心组织、跟踪服务,做好向中职输送生源的工作,为普职高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七是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在督促班主任抓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要注意从思想、学习、生活上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及时了解学生需求与心理变化,调整班级管理策略。要帮助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规划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力。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和心理疏导工作。要加强家校联系,站在为学生未来前途着想,为学生规划未来的层面上与家长进行沟通,认真开好家长会,做好个别访谈,最大限度地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扎实做好学生控辍保学工作。

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篇4

关键词:科学计划;信息反馈;心理训练;训练模式

我校初三体育中考在近两年的毕业考试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科学地组织训练和学生自身的努力外,与领导的高度重视、班主任的大力支持等客观因素是分不开的。下面谈一谈体会。

一、领导的重视是取得成绩的前提

抓好初三体育中考,学校领导重视是关键。我校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在学生进入初三的第一次集会上,就体育中考的重要性及如何提高成绩进行了详尽的思想教育,这为后期的训练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还经常抽出时间观看我们的训练,在初三体育教学训练所需的器材场地上听取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些支持对学生取得成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班主任的积极配合是取得成绩的保障

由于体育训练在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中有一定的特殊性,无形中给班主任增加了工作量,因此需取得班主任的理解和支持,学生体能训练情况能够经常得到班主任的关注和表扬,这些措施都为保障学生自觉参加训练和提高训练的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体育训练学生的体质得到提高的同时,学生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向上的年级氛围也都有了明显的增强。

三、科学的制订计划、慎重的操作是取得成绩的关键

学校课余训练与专业训练有着明显的差异,如果按照专业训练的要求去制订计划去训练学生,只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在制订初三教学计划时,我始终遵循运动训练的规律,结合学校的教学时间、运动场地、学生体质等实际情况,来制订出操作性强、时间少、见效快的训练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制订教学训练计划的主要依据

教学训练计划体现着运动训练活动中的基本决策。制订计划时既要考虑到现实目标的需要,又必须考虑到客观条件提供的可能。

1.教学训练目标:就是通过学生的努力可以达到的目的,过低有碍于激发学生的进取动机,过高则会过于强化的训练而导致过度负荷。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真正地使训练计划成为实现目标所采用的手段。

2.测试起始状态:学生运动素质的起始状态是教学训练过程的出发点,是其状态转移的基础,因此,我在开学初的体育课上进行了详尽的体能素质摸底,从而了解学生的第一手资料。教学训练的客观规律是教学训练计划必须符合运动训练客观规律的要求,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初三体能训练作为具有特殊性的学校训练计划,不仅应该考虑到计划的连续性和阶段性,机体在负荷下的适应性与劣变性,训练活动组织的集体性与个体性。更应该考虑到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学习成绩及生活习惯等因素,在这种规律下制订出的训练计划成功的可能会更大。

3.组织实施运动训练的客观条件:训练场地的好坏、器材的质量与数量、营养的条件、恢复的条件及学习环境等都是组织实施训练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根据我校训练场地的实际情况,我制订了教学楼天台计划、台阶计划、环教学楼跑等计划,事实证明了这些切合我校实际情况而且简单可行的计划对学生的运动能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有效地组织和操作训练活动是取得优异成绩的关键中的关键

科学的训练计划必须有效的组织实施才可能产生具体的成果,在认真的遵照体育规律去实施训练计划时,更应该灵活地运用指导训练的各项原则,及时地根据训练中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对预定的计划予以必要的调整,从而保证了学生成绩的逐渐提高。

附计划如下:

1.训练时间:每天课间操20分钟。

2.训练场地:一号场地(一楼走廊),二号场(四楼天台),三号场地(六楼天台)。

3.训练计划:

A计划:(1)围绕教学楼跑三圈;(2)(抱头蹲起跳20次+提踵50次+单臂撑30秒)×4组。练习队形:两路纵队。

B计划:跳绳(30秒钟+1分钟+30秒)×4~5组。练习队形:体操队形四列横队,前后交叉站。

C计划:8字跳大绳。练习队形:各班分成四小组练习。

注:1.每个自选项目各班选出一名组长负责向教师报告出勤及协助管理。

2.无论是自选还是跑步四圈的练习内容都要先在练习场地集中检查出勤情况后再开始练习。

3.练习形式将在体育课上传授,间操具体练习形式由负责教师灵活安排。

总之,在体育中考上,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教学与训练中仍存在着许多不足,还有许许多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因此,需要不断地学习和不停的探索,只有这样才能跟得上现代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篇5

为加强对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决定进一步充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力量,调整充实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为5028人,其中指令性计划3611人,择校生1417人。民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1200人。各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衢市教综〔2009〕54号)。

*一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8名,艺术特长生2名;*二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三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11名;*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美术特长生2个班共80名,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杜泽中学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5名。

为鼓励各地办好优质高中,*一中、*二中面向各县(市)招收的择校生数应严格控制在面向该地区指令性计划数的10%以内。

三、报名、考试及阅卷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报名及学业考试按市招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报名与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衢招办〔2009〕2号)办理。

学业考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评阅,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根据衢招办〔2009〕2号文件精神,只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2009年6月20日17时后通过*教育网等查询。要加强学业考试信息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学业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队,各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名,考试成绩不得向社会外传或公布,制止对学业考试成绩的各种炒作。

四、志愿填报办法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一中、*二中、*三中、*高级中学等四所省等级重点中学;第二批次为杜泽中学、*中学、**外国语学校、*中学、*中学。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鼓励考生在两个批次中都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的具体办法是: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后分数揭晓之前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每一批次可按顺序最多填报两个志愿。在第一批的四所招生学校中,考生既可单报其中任何一所学校;也可在*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中选报其中的一所,再兼报*高级中学(*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不可同时兼报,否则视考生志愿无效)。考生须认真填涂机读《志愿卡》,在每个学校的志愿栏后边“择校”栏中考生须明确注明是否愿被该校录取为择校生。

《志愿卡》是考生调档的依据,录取时以涂卡信息为准。考生本人填涂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6月15-16日(周一、周二)。志愿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意愿填报,并经家长审核,家长和学生分别签名,否则作无效处理。《志愿卡》于6月17日分别交*教体局、*区教育局,由两区录入计算机后于6月18日(周四)统一交市教育局招生办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志愿一经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政策性加分条件详见衢市教综〔2009〕15号)的考生,须凭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初中学校初审后,由初中学校报所在区教体(育)局,经所在区教体(育)局统一审核、汇总、造册(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加分项目、加分值),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原件、复印件于5月30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不按时上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复核结果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区和市教育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经当地民宗、台办等部门审核;“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由考生家长所在单位统一初审造册后报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核,再反馈给两区教体(育)局统一汇总、造册上报复核。

六、录取的原则和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在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实行统一录取。

(二)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中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在此基础上须获得两个A级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语等,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当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而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仍相同,再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

(三)根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程安排,有关普高学校拟录取的免试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附相关材料)在5月30日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一中、*二中、*三中和*高级中学面向市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减去经审定同意录取的免试生)的60%的指标用于分配录取,分配名额依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向农村初中倾斜等原则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分配录取总数的70%以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分配,30%再向农村初中分配(指标分配数额另行通知),实行分校录取,分配录取生录取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生最低控制分数线25分以内,未完成的分配录取指标转为统招计划。录取时先录取指标分配生,后录取统招生。享受指标分配生政策的对象必须为符合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自2010年起,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将继续坚持向农村倾斜的原则,并与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考试的报考率、学业考试文化科的全科合格率和优秀率、后20%的学生比例、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挂钩,以发挥评价机制在引导各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五)中考成绩揭晓后,依据指令性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划定各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分配录取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同时确定择校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首先依据考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由第二志愿替补,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打印出各招生学校的投档名单,由学校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市教育局高中段学校录取专用章”后生效。各招生学校据此印发录取通知书(各校自行印制)并办理新生学号、高中会考等学籍管理手续,并及时将新生信息输入学生电子管理系统。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决。

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与该校同批次进行,择校生只能录取填报本校择校志愿的考生。

(六)各初中学校要依托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平台,加快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逐步实现学生档案电子化转移创造条件。认真做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与新课程实施情况的相衔接,学校应当为每位初中毕业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并在9月15日前将其提供给各招生录取学校。《学生成长记录册》应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情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1号)和省民族团结教育会议的要求,*一中继续面向全市定向招生20名,开展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为更好地扶持农村初中学校,使更多的农村学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中对全市农村初中在招生上实行倾斜政策,对当年有三个以上毕业班的全市农村初中尽可能正取1名应届毕业生。对象为填报*二中志愿、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或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定向招生指标全市限40名以内。定向招生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体检。入学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只要不妨碍他人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学校就应予以保留学籍。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应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确保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不突破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各批次招生名单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即时在*教育网和招生学校同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按划定的分数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格按招生批次招生,规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凡发现违规提前通知组织学生报到交费的情况经查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学校明年招生计划的审批挂钩。

(四)严格按学生志愿录取。凡发现录取学校与考生志愿不一致的,市、区教育局将不予登记考生普高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由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情况,严肃处理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

(五)规范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将本实施意见在*教育网和市级有关媒体上宣传,两区教育局要部署并指导本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将本实施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各初中学校要在醒目处张贴本文件。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协调组织和各初中学校的积极支持配合下,规范地做好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各招生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六)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以及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招生的人和事。

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篇6

为了认真做好我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形式

继续实行*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这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省级考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与考试

(一)命题

初中学业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由市教育局委托*省教育厅教研室组织命题。命题以《*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试卷卷首统一冠以“*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市卷)”字样。

命题注重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文化课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二)考试科目

1、文化考试

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政治社会(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等五科,注:①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10分。②各科考试均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

2、技能测试

(1)体育测试。满分30分。测试要求按附件一《*县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实施办法》。

(2)实验操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实施,满分15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信息技术测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实施,满分5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考,分数按满分计。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包括文化考试590分和技能测试50分,总分为640分。

(三)阅卷与成绩评定

1、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观题的阅卷分科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轮流承担,客观题由市教育招考中心统一组织。

2、试卷的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并体现开放性、宽容性、激励性以及思维的过程性。对开放性、探究性的主观题,阅卷前要统一评分标准,阅卷后认真复查,作文阅卷要坚持三人独立阅卷制度,确保评分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3、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初中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内。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划定。学业考试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可参加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和阅卷的补考,补考成绩不作为升学成绩。高中招生以分数形式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方案见《*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四、优惠加分

(一)下列考生享受5分加分:

1、*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获得者。

2、参加市级各项素质特长比赛(学科竞赛除外,以下同),前1-3名获得者;

3、参加县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

4、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获得者。

6、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口且已领证的独生子女。

(二)下列考生享受10分加分:

1、*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会演、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省级会演、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市级会演、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限四人以下的演唱、演奏、舞蹈、美术及书法五类)。

3、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4、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二等奖获得者;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三)下列考生享受15分加分:

1、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发明奖获得者:

①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获得者;

②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参加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队员;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队员(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且不超过全队人员的50%)以及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四)下列考生享受20分加分: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

2、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比赛组织举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

(五)少数民族考生享受35分加分。

以上五项优惠不重复累计享受,如同时符合上述一项以上条件的考生,按其中高分一项享受。没有特殊说明,特长类优惠加分项目时限均限定为初中阶段。

五、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1、普通高中招收的高一新生分正取生(含委培生、分配生、普通生和民族生)、县内择校生、特长生三大类六小类。

2、从开始取消省一级重点中学跨县(市、区)招收择校生计划,任何重点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县(市、区)招收择校生。其他各类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要进行跨县(市、区)招生,必须进行招生计划申报,经批准后执行。

3、为保障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严格控制学生跨县(市、区)择校的数量,确保高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有效引导部分学生不盲目到外地区择校。从开始,对有意愿到*中学和缙云中学就读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所招收的学生以委托培养的方式,由*中学和缙云中学组织教学。

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招生,学校没有招生录取权。除委托培养计划外,学校不得再向其他县(市、区)招收学生。委托培养招生实行在“初中学业考试”前,由学生根据招生计划情况和自己的意愿填报志愿(同时在学业考试报名时报名和在*教育网上报名),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和初中学业考试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统一录取,并向社会公布。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4、凡要求在*市范围内从初中升入高中阶段入学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没有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学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

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6、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各级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所有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思想表现优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要求进入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职业高中学习的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4P以上。

7、不再执行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生制度,但继续实行音体美特长生、少数民族计划单列等招生制度。

有招收特长生计划的学校,要在学业考试前对要求“特招”的学生进行特长测试,并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线入围;入围的特长生在学业考试后再根据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的名单须向社会公布。有关特长测试必须制定测试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8、继续实行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配生制度,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分配生计划为50%。分配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县教育局根据初中毕业生数将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向社会公布,以校为单位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划线录取。分配生录取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教育局确定。

9、普通高中和中职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普职1∶1比例编报。

10、各校要高度重视高中段民族教育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初升高比例。

11、烈士子女可根据志愿录取到当地省级重点中学。

六、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录入及审核

1、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分配生、普通生、民族生、县内择校生、特长生五类别申报招生计划。各校一律不得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市教育局按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设定各校新生学籍数量,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一律不编学籍号。

2、学校在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名单录入新生初始电子学籍,市教育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审核工作,并产生正式电子学籍。

市教育局的电子学籍审核工作,严格按录取名单对照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名单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通过。

如发现学校提供的县内录取名单与县内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名单不符,委托培养名单与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名单不符,或发现私自跨县招生,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以外的各类高中学校不得向省一级重点高中转学。高中学校间转学必须经县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电子学籍方可进行变更。

七、配套制度

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应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与考评制度等,杜绝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

学业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要求,考试费用的收支,高中招生办法(含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贫困学生的补助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使每一位教师、初三学生和家长人人知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2、诚信制度

建立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各级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参加组织施考、监考、阅卷、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使有关人员明确各项目测评和综合评语撰写的内容,基本程序和要求,统一标准和尺度。通过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4、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制定相应制度,实行社会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县教育局或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5、考评制度

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㈠小学一年级: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3190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99个班级,4060人。

㈡初中一年级:全县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846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69个班,3450人。

㈢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553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455人),计划招生72个班,3440人。其中:普通高中36个班,172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36个班,1720人。使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6%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㈠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㈡*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1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综合素质评价3A;综合素质评价2A1P(P为合格);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㈢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㈣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学区学校就读。个别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到异地就读者,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异地就读的证明,经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读学校报名。

㈤外来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工农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子女就学时与所在学区学生一视同仁。企业"绿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优先挑选学校。

㈥普通高长生录取与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长生录取(原则不超过指令性计划的5%)条件: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或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数学、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两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各初中学校依据上述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高中招生学校认真审查推荐学生的材料,并通过面试、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体育、艺术类要占一定的比例。高中学校确定的正式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报教育局批准并抄告县招生办公室。

2、政策性加分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其中:*一中及县外学校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①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从事舰艇或飞行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合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但以20分为限。

(4)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学享受优惠加分的,根据武教〔2006〕114号文件规定和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从750分调整为630分)作如下调整: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的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初中三年内取二个最高分相加(年度内只取一个最高分),达8分以上者,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100分;4~7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加分换算:市级比赛1~6名按7、5、4、3、2、1;省级比赛1~8名按9、7、6、5、4、3、2、1。市级以上田径比赛中,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和少年级标准的,可按5分和2分换算)。

少体校学生也可参加加分考试,考试项目为田径,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本县范围内相应学校予以录取。

少体校毕业生加分材料由体育科负责审核,加分信息5月20

享受第(4)款的少体校考生,符合前三款条件的也不再加分。

㈦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年12月31日。

㈧严禁虚假的招生信息和进行有偿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传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㈨其它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在与本计划和实施意见不相矛盾的原则下,由县招生办公室制定《*县200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㈠小学招生

1、为了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应严格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对本学区户籍的生源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3、壶山小学、实验小学由于规模限制,只能满足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今年仍不再接收学区外适龄儿童。

4、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各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㈡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须保证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依法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谓的"差生"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2、各初中学校要按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3、城区初中按"划片、就近、均衡"等原则招生。三角店小学、武川小学、古竹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武阳中学就读;明招小学、武东小学、新宅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实验中学就读。实验小学、壶山小学、熟溪小学以本学区户籍为依据,以毕业学校为单位,按性别和毕业考试成绩以1:1比例就近录取到两所初中学校。

4、县少体校招收新生1个班,具体招生方案由教育(体育)局另行下文。

5、严格控制班额,各校班额均不得超过50人。

㈢高中招生

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择校生计划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个班,680人。指令性招518人(含5%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162人。指令性计划按以下指标全部定向到初中学校:

(1)10%的计划按各校规范办学的考核结果(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数;

(3)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人群(成绩优秀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良好的人群(成绩良好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的倒数10%的人群(该部分人群占本校学生数的比例越高,分解计划时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指令性指标数的1:1.8划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中的第二条执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

原新宅初中20*年秋学期整体并入实验中学的三个教学班的学生在*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时参照定向生指标办法方案划线录取。

*户口的本县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20*年6月30日前学籍已在毕业学校的参加该初中学校的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考生不单独计算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全县各初中*一中指令计划录取分数线最高分的,*一中作为补缺予以录取。

2、*二中招8个班,360人,其中择校生招72人。

3、*三中招14个班,680人,其中择校生招160人。为鼓励特长教育,发挥三中现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今年招美术班70人(列入指令性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在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3〉÷2)。

4、*县职业技术学校招23个班,1100人。由*县职业技术学校在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后自行组织招生。

5、*一中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录取,考生不需填报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按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取足。

6、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录取。招生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7、职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1,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8、高中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招生结束后,各校必须将录取名单报县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纪律严明,时间紧,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同时,它又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务。

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关心本辖区范围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具体困难。各校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授完法定的课程。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

初三体育教学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㈠小学一年级: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3190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99个班级,4*0人。

㈡初中一年级:全县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846人,考虑到外地民工子女的入学需求,共计划招生69个班,3450人。

㈢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553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455人),计划招生72个班,3440人。其中:普通高中36个班,172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36个班,1720人。使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6%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㈠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㈡*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1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综合素质评价3A;综合素质评价2A1P(P为合格);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㈢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㈣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学区学校就读。个别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到异地就读者,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异地就读的证明,经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读学校报名。

㈤外来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工农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子女就学时与所在学区学生一视同仁。企业"绿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优先挑选学校。

㈥普通高长生录取与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长生录取(原则不超过指令性计划的5%)条件: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或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数学、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两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各初中学校依据上述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高中招生学校认真审查推荐学生的材料,并通过面试、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体育、艺术类要占一定的比例。高中学校确定的正式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报教育局批准并抄告县招生办公室。

2、政策性加分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其中:*一中及县外学校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①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从事舰艇或飞行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合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但以20分为限。

(4)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学享受优惠加分的,根据武教〔20*〕114号文件规定和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从750分调整为630分)作如下调整: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的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初中三年内取二个最高分相加(年度内只取一个最高分),达8分以上者,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100分;4~7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加分换算:市级比赛1~6名按7、5、4、3、2、1;省级比赛1~8名按9、7、6、5、4、3、2、1。市级以上田径比赛中,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和少年级标准的,可按5分和2分换算)。

少体校学生也可参加加分考试,考试项目为田径,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升学时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40分。本县范围内相应学校予以录取。

少体校毕业生加分材料由体育科负责审核,加分信息5月20

享受第(4)款的少体校考生,符合前三款条件的也不再加分。

㈦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年12月31日。

㈧严禁虚假的招生信息和进行有偿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传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㈨其它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在与本计划和实施意见不相矛盾的原则下,由县招生办公室制定《*县200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㈠小学招生

1、为了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应严格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对本学区户籍的生源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3、壶山小学、实验小学由于规模限制,只能满足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今年仍不再接收学区外适龄儿童。

4、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各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㈡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须保证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依法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谓的"差生"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2、各初中学校要按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3、城区初中按"划片、就近、均衡"等原则招生。三角店小学、武川小学、古竹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武阳中学就读;明招小学、武东小学、新宅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实验中学就读。实验小学、壶山小学、熟溪小学以本学区户籍为依据,以毕业学校为单位,按性别和毕业考试成绩以1:1比例就近录取到两所初中学校。

4、县少体校招收新生1个班,具体招生方案由教育(体育)局另行下文。

5、严格控制班额,各校班额均不得超过50人。

㈢高中招生

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择校生计划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个班,680人。指令性招518人(含5%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162人。指令性计划按以下指标全部定向到初中学校:

(1)10%的计划按各校规范办学的考核结果(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数;

(3)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人群(成绩优秀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良好的人群(成绩良好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的倒数10%的人群(该部分人群占本校学生数的比例越高,分解计划时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指令性指标数的1:1.8划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中的第二条执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

原新宅初中20*年秋学期整体并入实验中学的三个教学班的学生在*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时参照定向生指标办法方案划线录取。

*户口的本县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20*年6月30日前学籍已在毕业学校的参加该初中学校的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考生不单独计算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全县各初中*一中指令计划录取分数线最高分的,*一中作为补缺予以录取。

2、*二中招8个班,360人,其中择校生招72人。

3、*三中招14个班,680人,其中择校生招160人。为鼓励特长教育,发挥三中现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今年招美术班70人(列入指令性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在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3〉÷2)。

4、*县职业技术学校招23个班,1100人。由*县职业技术学校在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后自行组织招生。

5、*一中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录取,考生不需填报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按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取足。

6、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录取。招生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7、职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1,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8、高中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招生结束后,各校必须将录取名单报县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纪律严明,时间紧,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同时,它又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务。

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关心本辖区范围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具体困难。各校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授完法定的课程。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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