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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8篇

时间:2022-04-10 23:27:36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1

一、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各分局、直属监管所要认真学局、省、市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特种设备特点,扎实推进我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顺利开展。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二、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危化企业、压力管道(含蒸汽管道)、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电梯等专项整治エ作,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非法生产制造、违法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持证作业人员不足或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各分局、直属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双控”机制建设,并一步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并依据《省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佔标准(试行)》,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自我评估和监管单位的监督性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三、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一是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将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悳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二是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年报工作。在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实現应报尽报,确保2019年度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公示率实现100%。

四、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特点和行业发展实际需要,督促企业结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生产标准,制定适合我区发展特色和行业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标准支撑。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2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文化旅游安全形势平稳健康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全区重点文化旅游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企业不断强化应急预案建设,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规范制定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措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整治

1.加强旅游包车管理。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设置“导游专座”,重点督促旅行社加强境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与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

2.强化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旅游高峰期要积极协调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交通,快速疏解客流。督促A级旅游景区依法核定并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科学评估景区内重点区域和瓶颈线路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制定分流方案,优化游览线路。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3.抓好火灾防控工作。联合消防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疏散指示和应急指示灯,消防“四个能力”是否掌握,电气线路老化情况。督促山岳型A级旅游景区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督促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求导游人员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提醒工作。督促旅游星级饭店把握好食品采购、加工和保存关,完善卫生防疫消毒、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施安全,督促各企业定期维护特种设备,监控设施确保完善有效。

6.做好出境游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出境旅游产品安全审查,持续做好产品质量把控,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立即下架。督促出境组团社加强领队安全教育培训,主动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及时关注外事、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预警提示,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

7.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雪情预报,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雪情团雾严重的区域旅游。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夏季、冬季隐患的排查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推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消防、特种设备、反恐防爆等实训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周密部署辖区三年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辖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文化旅游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文化旅游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文化旅游安全整治行动。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3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以及县十四届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深入推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推动加快建设秀美宜居的成渝中部绿色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实施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推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安全生产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安排专题学习,认真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开展讨论,做好记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与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积极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大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责任单位:党建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督促指导辖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2021年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推动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实施安全责任险,充分发挥其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规范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使用和作业环境。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相关村社区。)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年底前涉破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配合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四)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一是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三是推动清单制管理工作。在涉爆粉尘、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清单制管理,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是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工贸行业企业检维修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等重点环节部位。五是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加强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各企业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企地联合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年底前分批完成督促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和民族宗教活动等重点场所,督促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2022年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文教卫生、民生保障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配合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经发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育督导组、市场监管所、卫生院等部门,各村社区。)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辖区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通客车公路安保设施做到“应设尽设”,加强团雾和冰冻、积雪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二是积极配合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贯彻执行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依法劝导查处机动车、农用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七)交通运输(水上)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公路水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加强防护设施不良整治力度。二是开展水上自用船(渔船)安全治理。落实安全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超载、带病航行、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水利站、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八)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危险房屋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和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整治安全隐患。二是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三是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弃土场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堆体安全隐患。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五是督促建设工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户选用,开展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农房改造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城建办、建设环卫中心、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九)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二是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涉爆粉尘、饮用水、土壤环境等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城建办、建设环卫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构建企业首位负责、属地管辖、部门联合监管、专业精准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二是分级落实特种设备及相关单位的摸底排查,2020年年底完成特种设备及相关单位信息普查,并录入监察平台。三是以电梯安全监管改革为抓手,持续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乱象整治,推动将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是强化公共聚集场所、工贸行业、燃气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2021年年底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五是积极配合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城建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卫生院、教育督导组等部门,各村社区。)

(十一)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整治。一是开展养殖渔船调查摸底,强化渔船动态管理,深化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隐患做到登记、整改、销账闭环管理,对隐患排查、交叉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开展渔船脱检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整治任务。二是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牌证核发、驾驶人考核等“准入关”,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促进老旧机具淘汰报废,配合开展变型拖拉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违法载人、脱检脱审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变型拖拉机“增量为零、逐年报废、三年清零”专项行动。三是开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摸底工作,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符合报废条件的沼气池进行报废处置,开展沼气工程安全清单制管理,实施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强化户用沼气池“出料”“清池”安全管控,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月”、交叉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派出所、水利站、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各村社区。)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7月)。编制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包括2个专题和9个专项整治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部门)对照实施方案细化举措,对开展专硕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部门)深入分析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街道安委会组织框架下设立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每季度安委会例会,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负责日常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优化支出结构,经费保障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4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通过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各监管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强化监管举措,加大治理力度,严查重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整治时间

2021年6月1日-9月30日。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督导落实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各辖区市场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作用,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检查和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加强对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议考核督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市场所)

(二)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及年初确定的重点整治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和大米、小麦粉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产品,以致病菌、重金属污染为重点问题,以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开展许可跟踪检查。(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冻冷藏食品、散装熟食、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夏季叶类、豆角类蔬菜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夏季食品销售风险清单。强化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把好许可审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养老机构、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冷荤菜、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负荷加工、食材把关不严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尤其是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准入,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进一步培育示范经营店,高质量打造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县。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虛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配合科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六)加大重点食品抽检监测力度。

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夏季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含托幼机构)周边和批发市场等区域,加大抽检频次。开展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主动向社会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

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并实施整治,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100%;及时掌握非发证企业名单、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重点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等产品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报上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分析研判。(牵头股室:产品质量监管科股)

(八)严查重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开展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线索,深挖细追;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牵头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而夏季高温,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尤为重要。各监管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抓好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成立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全部参与。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层级,保证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无缺漏。同时要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要抓好内部分工协作,做到各相关职能机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同向发力;同时要发挥好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公安、农业农村、教育等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联查联动,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全部检查出来,形成一张完整“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责令生产经营者限期逐一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管理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形成检查“闭环”,杜绝低效、无效检查。要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保证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狠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

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深挖线索,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构成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同时畅通12315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深入追查案件线索,将案件查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夏季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律从严重处;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5

为加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从餐饮卫生、住宿、旅行社产品、游客行程、景区游览等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过程入手,强化每个环节安全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旅游行业安全预防能力。依法依规对景区玻璃栈桥类等高风险项目和特种设备实施严格管控,落实景区、星级酒店等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设施,增强景区抵御气象和地质灾害能力,整合各方救援资源,提升行业整体应急救援能力。经过三年整治,通过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旅游行业安全体系,确保旅游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般和轻微事故明显减少,切实保护游客和从业人员以及企业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景区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

依据《XX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快健全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制度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分类治理存量,严控新建增量。加强五一、汛期、十一、春节等重要时段景区玻璃栈桥项目的巡查督导,严防项目违规运营。

(二)整治景区高风险项目。

依据《XX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加强对景区(点)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建立全县景区高风险项目清单,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无资质违法经营行为。指导景区(点)开展高风险运营场所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高风险运营场所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提示标识,进一步完善游客安全防护设施。指导景区(点)健全完善高风险项目专项应急预案,按年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整治景区气象和地质灾害。

会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做好景区气象和地质灾害防范。指导景区(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年度核查、排查工作,建立台账,落实防治责任人和监测预警责任人。建立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暑期汛期疏散应急救援演练。对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风险点,指导景区(点)在加快治理的同时,完善危险区域警示标识设置以及游客应急疏散通道线路、避险安置区域的设置。对治理难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普适型监测仪器设备,做到人防+技防,提高监测预警水平。继续对未排查的景区内易发生岩体坍塌、落石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四)整治景区安全设施。

指导景区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景区(点)要加强安全设施维护,保证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对易造成游客滑落跌倒路段和区域增设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提示标识,对老化损毁的及时修复。依据《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指导景区(点)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景区(点)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五)整治景区游客流量。

督导景区(点)依据《景区最大承载量导则》完成最大承载量核定,在景区入口处、售票处设置流量提示公告牌。督导景区(点)建立完善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游客密集区域实施流量分级管控。加强五一、暑期、十一、春节等重点时段景区(点)流量控制现场督查,严防发生拥堵踩踏事故。

(六)整治旅行社安全。

加强旅游产品线路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下架不合格、“不合理低价”产品。建立落实行前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导游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强化行程中游客安全管理。严格督导旅行社租用合法运营资质旅游大巴,对旅行社的租车合同、责任险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旅游大巴行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原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杜绝司机疲劳驾驶,严防旅游团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履行事故报告职责,妥善做好游客救助及保险理赔工作。加强出境旅游的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醒游客密切关注境外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和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安全局势复杂、安全事件频发、疫情高发的国家或地区旅游。增强游客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购买出境保险的意识,理性选择境外旅游项目,提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指导出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平台做好出境游客的信息登记管理,针对性境外旅游目的地以及游客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提示。

(七)整治旅游住宿业安全。

加强对星级饭店、民宿、农家乐等住宿行业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指导星级饭店完成客房疏散指示图设置以及客用防毒面具、应急电筒的配置。加强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餐饮、住宿卫生检查,指导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落实卫生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服务操作流程,加强服务外包监管。

(八)整治行业风险和隐患。

继续落实《XX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县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全县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12月)。

按照细化实施方案,指导督导本辖区旅游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排,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切实打牢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基础。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

针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

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旅游企业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旅游行业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为切实加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发动,5月底前要完成专项整治方案的制订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旅游企业落实整治工作要求,把风险排查化解工作贯穿三年始终。

(三)加强配合协作,强化联防联治。

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县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组织开展安全巡查、执法检查,实现数据共享、预警预报联动,健全区域旅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安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严格履职尽责,严肃追责问责。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6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安发【2020】X号)、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0】X号)和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区医疗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全区医疗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争创全区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

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区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

依照行业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推进全区医责险实施和医调委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医疗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区政府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并积极协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

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7

根据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 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控制一般事故,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无盲区,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辖区各企业要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专题片,要让企业从业人员更加深入了解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要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宣贯落实安全设防标准。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法律责任清单,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二是推进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可防可控。三是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推进企业“十查”制度,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七是严格执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八是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监督检查对象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

(三)开展强基固本行动。

一是抓培训,通过抓紧抓实企业全员培训,着力提升安全操作、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风险管控盲岗。

二是建立网格化平台,实行属地网格化和企业内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网格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网格全覆盖,消除企业盲区。三是严法治。通过企业严管理、属地严监督,做到“五个一批”严惩。

(四)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九小”场所及老旧小区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是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四是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人群,开展以“实操实训”为基本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

(五)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二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切实采取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三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9月)。

制度印发方案,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

(二)排查整治 (2020年9月-12月)。深入分析本地发生产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街道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要认真梳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层层抓实。街道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由街道办主任XX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XX任副组长,街道应急办成员为组织成员。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具体负责日常整治工作。

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8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抚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资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建设秀美和谐智慧幸福的甜蜜茶乡营造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村、镇属各单位和企业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合力及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县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宣传中央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按照《江西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赣安办字〔2016〕55号)要求,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同时依托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实现事故隐患闭环管理,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建设。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严格执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企业要严格按照《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要求,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八是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将监督检查对象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加快建立全镇重点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严格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安〔2018〕28号)要求,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车间、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100%查处,形成对违法违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新材料新业态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加强消防站点、力量、装备、水源和通信等保障建设。四是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社会火灾动态、精准防控。五是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人群,开展以“实操实训”为基本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六)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各涉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摸清全县危险废物底数,合理规划布局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七)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勘察、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二是落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制度。三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完善事故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四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切实采取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五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六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

(八)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构建系统、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二是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实施“互联网+安全”工程,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三是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特种设备标准化创建,同时强化证后监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证后抽查,对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直接换证、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抽查。二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架空索道专项整治,开展“三无”电梯隐患治理,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整治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回头看”。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监管。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县三年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前两年县九大专项整治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印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镇属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下旬至12月)。各地、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行业领域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县“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要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建设安全生产实习实训基地,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人才培训、技术研发及管理创新。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检查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持续推进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按照“一报告双签字”原则,报送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考核问责。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县“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行业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切实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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