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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会策划方案8篇

时间:2023-03-03 16:00:34

项目会策划方案

项目会策划方案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 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 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费:本项目的广告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 %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购房人的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某地区)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某地区)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 名、策划 名、文案 名、平面设计 名、现场主管 名、文档管理专员 名、置业顾问 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 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 ”策划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 策划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 ( %)收取策划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费的金额。

二、策划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 日先按人民币 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时,即可进行策划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 层商铺)的 %以上,策划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 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 天内 可售面积的 %

2、乙方策划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 %前 已结算策划佣金的 %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 % 已结算策划佣金的 %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 %以上 已结算策划佣金的 %

(四) 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策划费。

(五)策划费付款时间:策划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 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 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 %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 %提取的策划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 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 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 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 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8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项目会策划方案篇2

关键词:规划管理创新思路建议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创新的必要性

城市化进程中,往往现状发展与城市化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产业布局、城镇结构、人口集聚,亦即“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尚不能形成有机整体,城镇基础设施尚不配套,市政设施产业化程度还比较低,城镇建设质量还不高,缺乏疏导中心城区人口的磁场效应;同时,过快、过猛、过热的开发与建设,正在给人们生存的城市环境带来种种重压,如城市水泥森林膨胀,地面沉降、“热岛效应”等等,迫切需要通过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优化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序理性推进建设。

规划管理决策是城市规划建设的中心环节,关系到城市建设管理的最重要活动。在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经济体制转轨变化之中,城市规划的编制、设计、评审、批准等环节尚不完善,一方面,在公共开发领域市场行为政府化,本应通过市场运作的设计项目却作为指令性任务形式,指定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制作,常出现应付政府交办的任务现象,缺乏深层次规划的专题研究;规划的行政行为与技术行为混杂管理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市场机制的缺陷,呼唤着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创新的思路

坚持城市规划地位的先导性、城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城市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城市规划管理的创新性,在规划理念、内容、方向、机制和法治等方面求实创新,使创新理念、创新活动贯穿于规划管理全过程。

通过完善规划决策机制——规划委员会、规划专家咨询机制——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规划技术监督机制——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规划社会组织——规划协会等,不断提升城市整体的生活品质和竞争力,从而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序实施,充分体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2.1完善规划决策机制来源

2.1.1 建立规划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科学决策水平,创新规划理念,加强对规划建设的领导,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决策各项建设,推进经济与社会资源配置的匹配化。

运作机构设置。规划委员会不是县政府的一个具体的职能部门,而是县政府重大规划的决策性机构,是县政府审议重大规划建设事项的必经程序。县规划委员会由县四套班子、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家代表及部分市民代表组成,其主任、副主任等领导职位,应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城市建设的领导担任。

2.1.2 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作为全县规划的决策机构,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重大决策提供审议意见。审议和决策全县性重大规划方案;审议全县经济社会和区域发展战略;审核区域总体规划,审议城市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未研究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选址进行决策;审议重要地区、重要地段建设的重点项目、特殊公建项目的选址与建设工程的方案和初步设计;审议全县交通、市政、防灾、公用、环保各专项及专业规划;审议重大、有争议的规划违章违法案件的处理;对全县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

2.2建立规划咨询机制

2.2.1规划专家咨询机构。作为县政府重大规划决策咨询机构,是县政府作出决策前的专业咨询机构,对各类重大决策、规划方案和专项规划提供前期咨询,由规划和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库,每次专题或会议在专家库名单中抽取,同时,根据区域内规划项目需要选聘境外规划专家,每年视情况进行人员增减。

2.2.2 县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区域发展与目标、性质与功能、总体布局等重大课题;研究全县 重要规划,包括区域总体规划、中心镇规划、工业区规划、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研究全县 性对内、对外综合交通规划;区内道路系统规划;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系统规划,防灾体系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专业方面的重要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研究重大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专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等。

2.3 健全规划技术监督机制

2.3.1建立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是规划部门的专业技术协调地决策性机制,目的是全面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2.3.2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议事职责:对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查与评定,包括规划方案、在建成区或旧住宅区内插建、改建或扩建的规划项目、规划调整方案;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大项目的选址研究与审核;对区域内重点项目建筑方案进行研究与审查,如用地范围与选址审核或方案审理范围不一致或受影响的带征地块;与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总平面方案等;临时、零星(重要地区门面装修、广告)工程许可;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建筑方案;重要地区地名的命名方案; 对重大违章违法建筑案件处理研究和决定,如竣工合格证与房屋土地使用证不符合;调查处理违法建筑中,被拆除方认为处理不公,可能引讼的案件;涉及重大违反规划案件及处罚数额较大的案件;研究和处理矛盾集中的规划案件等。

3、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创新的操作性来源

3.1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3.1.1 依法行政的原则。先期研究全县 发展与规划建设的重大经济、规划方针政策,为规划布局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对重大规划决策实施建设的后评估。

3.1.2 集体决策的原则。规划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涉及区域规划管理的重大问题、全局性问题,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由主任主持的工作例会。规划项目集体审核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任签署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落实具体措施;

3.1.3促进发展的原则。规划委员会通过强化政府对规划建设的控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有序发展”的原则,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目标,优化配置资源的同时,实行规划的全覆盖,使各专业规划宽到边、深到底,形成合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3.2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议事规则

科学合理的原则。本着科学探索、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研究,加强可持续发展的力度,探索区域规划的发展战略。

3.3规划部门技术审查委员会操作规程

决策、实施和监督机制相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摒弃倚重行政审批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陈旧观念,及时清理和修订相应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一系列适应快速发展形式下的快速审批机制,符合规划的项目应快速审批,切实提高审批实效。抓紧抓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公众参与机制、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要在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工程管理分离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监督制约和协调工作的机制,做到“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对各个部门的督查和督办,确保政令统一、行为规范;二是在规划管理政策和技术方面,加强综合研究与协调,切实提高规划业务水平。

创新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生产力发展和进步的必然,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要求,城市管理呼唤新机制,新机

制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保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国际水平。

参考文献:

1、任致远《21世纪城市规划管理》东南大学出版社

项目会策划方案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 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以下简称“项目” )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 ——正稿确认——支付费——广告——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及其他费用发生以后,若甲方还要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及其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等广告、策划合作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与沟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策划、设计、制作、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 叁 万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甲方应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此项定金转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

c.设计、制作、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

d.合作期甲方支付了月服务费,则乙方负责的报纸、杂志广告不另收设计费,电视、电台广告不另收脚本创意费,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不另收方案创作费;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长沙市区外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门经理级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汇至乙方帐户。

b.策划费:按月支付,每月8日前汇至乙方帐户,月策划费为X元。

c.媒介费与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日期前5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帐户。

d. 策划、创意、设计费:如双方不是月服务费制,而是单项付费制,甲方应在分项报价单得到正式认可并签定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帐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帐户,最后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如双方是月服务费制,则乙方此项费用全免。

e. 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工作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十、 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十二、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之附件资料:《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项目会策划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水平,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观。

(二)主要任务: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方向,提出重点区域、工程和项目等,拟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内容:

1.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潜力;

3.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任务;

4.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规模、布局、项目等;

5.分析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预期投资和效益;

6.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部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制定全国土地开发整理的方针和政策,提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区域平衡的原则、方向和途径,确定土地开发整理投资方向。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区,明确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作为确立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依据。

(四)编制原则:

1.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2.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3.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6.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跨行政区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由涉及区域的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致,重点确定近期规划。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

(六)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编制经费,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等;

2.调查分析: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现有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与调查的基础上,对现状、潜力、投入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明确存在的问题;

3.拟定规划方案: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土地资源状况,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并结合资金投入和有关政策,综合平衡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相关规划指标分解等,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经可行性论证和评价后,提出规划推荐方案;

4.协调论证:通过规划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主要就规划目标、重点区域布局、开发整理分区、重点工程安排、实施政策和措施等进行协调论证,县级规划还应征求公众意见;

5.规划评审和报批:通过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评审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根据规划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规划后,按照本意见要求报批。

规划编制、评审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本意见。

(七)规划成果: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

2.规划图件:省级和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图件比例足一般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一致。

3.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及工作报告等。

上述成果包括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提交的文档、图件的电子数据。有条件的,应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

二、规划的审批

(八)审批权限:地方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九)审批程序:申请报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审: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负责编制该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2.申报: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审批。上报材料包括规划文本及说明、专题报告、规划图件。

3.审查: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规划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4.批复: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论,提出批准、原则批准的意见,并正式行文批复。

凡属批准的规划,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做好规划备案工作。凡属原则批准,但需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规划,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规划前应认真组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报批准机关备案。

(十)审查标准:审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遵循下列标准:

1.充分体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统一的要求;

2.土地开发整理目标、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可行;

3.土地开发整理部署和安排明确,指标分解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工程、项目安排切合实际;

4.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分析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

5.上下级规划之间以及相关规划之间协调、衔接较好;

6.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符合有关要求;

7.规划图件内容全面,编绘方法正确,图面整洁清晰,符合制图要求;

8.规划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十一)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批准后,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十二)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局部调整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规划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改变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规划的机关批准。

三、规划的实施

(十三)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十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国家投资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则上应当安排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中,并有利于重大工程的实施。

(十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审查。

项目会策划方案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 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以下简称“项目” )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支付费——广告——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及其他费用发生以后,若甲方还要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及其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等广告、策划合作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与沟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策划、设计、制作、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 叁 万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甲方应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此项定金转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

c.设计、制作、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

d.合作期甲方支付了月服务费,则乙方负责的报纸、杂志广告不另收设计费,电视、电台广告不另收脚本创意费,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不另收方案创作费;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长沙市区外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门经理级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汇至乙方帐户。

b.策划费:按月支付,每月8日前汇至乙方帐户,月策划费为 元。

c.媒介费与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日期前5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帐户。

d. 策划、创意、设计费:如双方不是月服务费制,而是单项付费制,甲方应在分项报价单得到正式认可并签定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帐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帐户,最后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如双方是月服务费制,则乙方此项费用全免。

e. 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工作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十、 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十二、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之附件资料:《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折扣计算)

一、设计费

第一类: 单位:元/p

项目 16k以下 16k 8k 4k 2k 2k以上

宣传册内页 500 800 1500 商议 商议 商议

宣传册封面/封底 1000 1500 3000 商议 商议 商议

海报 商议 商议 5000 8000 10000 商议

pop 1500 3500 3000 5000 10000 商议

单张(每p) 500 800 1500 商议 商议 商议

平面图 300 400 500 商议 商议 商议

价格表 200 300 400 商议 商议 商议

包装 第一套系列包装设计: 37,000

第二套系列包装设计: 20,000

第二类: 单位:元/件

项目 5平方米及以下 5-10平方米 10-20平方米 20平方米 20平方米以上

喷绘 3000 4000 5000 6000 商议

第三类: 单位:元/p

项目 1/6版及以下 1/4版 1/3版 半版 整版

广

告 彩色 3000 4000 5000 6000 10000

套红 2500 3500 4200 5000 8500

黑白 XX 3000 3500 4000 7000

其他未列出之规格,参照上述标准按比例类推。

第四类: 单位:元/p

项目 16k及以下 16k以上

杂志广告 4000 商议

二、制作费

1、电脑制作及菲林输出(双色以上含打样) 单位:元/p

规格 四色 双色 单色

0k 3200 1600 640

2k 1600 800 320

4k 800 400 160

8k 400 200 80

16k及以下 200 100 40

若含专色打样,另加收220元/p,菲林按照单色上述标准收取。未列出之规格以上述标准按比例类推。

2、摄影

2.1 产品摄影:(简单背景及道具) 单位:元/p

规格 正片 负片

135 200 120

120(6x7cmm) 300 200

120(6x9 cmm) 360 300

4x5 英吋 500 400

2.2 广告创意摄影: 单位:元/p

规格正片负片120(6x7cmm)450350120(6x9 cmm) 500 400

4x5 英吋 800-XX

(视灯光背景和道具而定) 600-XX

(视灯光背景和道具而定)

2.3 外景费用:市内以每日200元计,省内每日400元计,省外每日800元计。

2.4 模特费:以实际模特薪酬和税金为基础,加收15%的服务费。

3.mo/cd-rom光盘输出 单位:元/个

规格 mo盘 cd-rom盘

230兆 50

640兆 100 100

三、打印费:

每个彩色设计、制作项目,cpc将会免费提供一份彩色打印稿。每个单色设计制作项目,cpc将会免费提供一份黑白打印稿。

如客户需要额外的打印稿,将按照以下的标准收费:

单位:元/p

规格 黑白 彩色

a4( 16k ) 10 50

a3( 8k ) 20 80

四、印刷、展板、喷绘、礼品、标语、标旗、广播录音等成品制作的监制服务费:

在承接方报出实价加上所发生税金的基础上,加收15%作为监制服务费。

五、影视广告创作及制作

创意设计费:

a. 每个脚本4万元,包括:创意说明、故事大纲、脚本创作、分镜图。

b. 5分钟至60分钟长的专题片,每个脚本6万元。

制作成本:视脚本、演员、道具和选景等具体情况双方商定。

监制费:(制作成本+税金)×15%

税金:(制作成本+监制费)×18%

影视制作总价:创意设计费+制作成本+监制费+税金

六、市场调研费及媒介监测服务费

委托第三方专业市场调研公司进行市场调研,所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与调研公司签署合同,乙方收取15%监测服务费,由此而产生的差旅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媒介费

平面、电台、户外媒介以对外公布的刊例价为基础,分别按刊例价14%的费率收取服务费。其他媒介形式双方另行商议。

项目会策划方案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 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以下简称“项目” )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支付费——广告——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及其他费用发生以后,若甲方还要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及其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等广告、策划合作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与沟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策划、设计、制作、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 叁 万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甲方应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此项定金转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

c.设计、制作、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

d.合作期甲方支付了月服务费,则乙方负责的报纸、杂志广告不另收设计费,电视、电台广告不另收脚本创意费,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不另收方案创作费;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长沙市区外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门经理级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汇至乙方帐户。

b.策划费:按月支付,每月8日前汇至乙方帐户,月策划费为 元。

c.媒介费与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日期前5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帐户。

d. 策划、创意、设计费:如双方不是月服务费制,而是单项付费制,甲方应在分项报价单得到正式认可并签定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帐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帐户,最后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如双方是月服务费制,则乙方此项费用全免。

e. 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工作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十、 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十二、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之附件资料:《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设计、制作、等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折扣计算)

一、设计费

第一类: 单位:元/p

项目 16k以下 16k 8k 4k 2k 2k以上

宣传册内页 500 800 1500 商议 商议 商议

宣传册封面/封底 1000 1500 3000 商议 商议 商议

海报 商议 商议 5000 8000 10000 商议

pop 1500 3500 3000 5000 10000 商议

-

单张(每p) 500 800 1500 商议 商议 商议

平面图 300 400 500 商议 商议 商议

价格表 200 300 400 商议 商议 商议

包装 第一套系列包装设计: 37,000

第二套系列包装设计: 20,000

第二类: 单位:元/件

项目 5平方米及以下 5-10平方米 10-20平方米 20平方米 20平方米以上

喷绘 3000 4000 5000 6000 商议

第三类: 单位:元/p

项目 1/6版及以下 1/4版 1/3版 半版 整版

广

告 彩色 3000 4000 5000 6000 10000

套红 2500 3500 4200 5000 8500

黑白 XX 3000 3500 4000 7000

其他未列出之规格,参照上述标准按比例类推。

第四类: 单位:元/p

项目 16k及以下 16k以上

杂志广告 4000 商议

二、制作费

1、电脑制作及菲林输出(双色以上含打样) 单位:元/p

规格 四色 双色 单色

0k 3200 1600 640

2k 1600 800 320

4k 800 400 160

8k 400 200 80

16k及以下 200 100 40

若含专色打样,另加收220元/p,菲林按照单色上述标准收取。未列出之规格以上述标准按比例类推。

2、摄影

2.1 产品摄影:(简单背景及道具) 单位:元/p

规格 正片 负片

135 200 120

120(6x7cmm) 300 200

120(6x9 cmm) 360 300

4x5 英寸 500 400

2.2 广告创意摄影: 单位:元/p

规格正片负片120(6x7cmm)450350120(6x9 cmm) 500 400

4x5 英寸 800-XX

(视灯光背景和道具而定) 600-XX

(视灯光背景和道具而定)

2.3 外景费用:市内以每日200元计,省内每日400元计,省外每日800元计。

2.4 模特费:以实际模特薪酬和税金为基础,加收15%的服务费。

3.mo/cd-rom光盘输出 单位:元/个

规格 mo盘 cd-rom盘

230兆 50

640兆 100 100

三、打印费:

每个彩色设计、制作项目,cpc将会免费提供一份彩色打印稿。每个单色设计制作项目,cpc将会免费提供一份黑白打印稿。

如客户需要额外的打印稿,将按照以下的标准收费:

单位:元/p

规格 黑白 彩色

a4( 16k ) 10 50

a3( 8k ) 20 80

四、印刷、展板、喷绘、礼品、标语、标旗、广播录音等成品制作的监制服务费:

在承接方报出实价加上所发生税金的基础上,加收15%作为监制服务费。

五、影视广告创作及制作

创意设计费:

a. 每个脚本4万元,包括:创意说明、故事大纲、脚本创作、分镜图。

b. 5分钟至60分钟长的专题片,每个脚本6万元。

制作成本:视脚本、演员、道具和选景等具体情况双方商定。

监制费:(制作成本+税金)×15%

税金:(制作成本+监制费)×18%

影视制作总价:创意设计费+制作成本+监制费+税金

六、市场调研费及媒介监测服务费

委托第三方专业市场调研公司进行市场调研,所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与调研公司签署合同,乙方收取15%监测服务费,由此而产生的差旅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媒介费

平面、电台、户外媒介以对外公布的刊例价为基础,分别按刊例价14%的费率收取服务费。其他媒介形式双方另行商议。

项目会策划方案篇7

一、提高对推行“阳光规划”重要性的认识

在城乡规划领域推行“阳光规划”,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途径。实施“阳光规划”,有利于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有利于强化城乡规划工作的社会监督,加强廉政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实行、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完善现行城乡规划管理程序,在满足规划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序推进城乡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咨询、决策体系

一是加强城乡规划科学决策体系建设,完善规划决策程序。目前,我县已逐步建立了包括规划审定小组、土管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工业决策咨询领导小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在内的规划咨询、决策制度,为实现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定期召开城市规划学会年会,加强规划学术交流。

三是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加大城乡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力度,通过规划编制引入市场竞争方式,提高了城乡规划科学化水平。

四、“阳光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城乡规划事前公示

在城乡规划编制期间,向社会公示规划方案,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公众行使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使社会各界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城乡规划的动向,提出意见或建议,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

1、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

公示方式和期限:在规划公示厅、*政务网、*规划网和组织编制单位选定的公示点公示,公示时间15天以上

公示内容: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规划措施、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文字说明、图纸

公示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2、城市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大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城市广场规划、公共绿地规划等

公示方式和期限:在规划公示厅、*政务网、*规划网和组织编制单位选定的公示点公示,公示时间10天以上

公示内容: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规划措施、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文字说明、图纸

公示责任单位: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3、村庄规划、集镇规划和建制镇规划

公示方式:组织编制单位选定的公示点公示

公示内容: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规划措施、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文字说明、图纸

公示时间:15天以上

公示责任单位:组织编制的乡、镇人民政府

(二)城乡规划事后公布

城乡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图纸和规划主要内容,使群众能够了解城乡规划,进而自觉遵守城乡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为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

公布方式:规划展示厅、*政务网、*规划网和组织编制单位选定的公布点公布

公布内容:规划编制依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文字说明、图纸

公布时间:长期公布

公布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2、城市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大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城市广场规划、公共绿地规划等

公布方式:*政务网、规划展示厅、*规划网、组织编制单位选定的公布点公布

公布内容:规划编制依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文字说明、图纸

公布时间:规划展示厅、*规划网长期公布,公示点公布时间10天以上

公布责任单位: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3、村庄规划、集镇规划和建制镇规划

公布方式:组织编制单位选定的公布点公布

公布内容:规划编制依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文字说明、图纸

公布时间:总体规划长期公布,其它规划公布时间10天以上

公布责任单位:组织编制的乡、镇人民政府

(三)城乡规划调整公示

对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必须按程序进行。在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调整前,应当先就调整的规划意向进行公示,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经批准同意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在城乡规划调整期间,还应向社会公示规划调整的内容。调整后的规划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按城乡规划批后公布的规定进行公布。

1、重大规划变更。指城市总体规划中涉及城市用地规模、性质、发展方向、用地布局调整;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涉及城镇体系结构、重要城镇职能、性质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涉及重大用地布局方案、大的配套设施调整。

公示方式和期限。在规划公示厅、*政务网、*规划网和组织编制单位选定的公示点公示,公示时间15天以上

公示内容:规划变更内容

公示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2、强制性条文内容变更。指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涉及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出入口等有关强制性内容的变更。

公示方式和期限:在规划公示厅、*规划网和组织编制单位选定的公示点公示,公示时间10天以上

公示内容;规划变更内容

公示责任单位: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四)建设项目事前公示

1、省、市、县重点工程、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重要公共建筑、城市主干道、广场公园等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和涉及相邻权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建设项目;旧城改造项目、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段内的建筑项目;重要村镇建设项目及其它需要进行公示的建设项目。分别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向社会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示方式:在规划公示厅、*政务网、*规划网、社区或村镇宣传栏和规划用地地块内公示

公示内容和期限: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之前,要向社会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选址方案,公示期不少于7日。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要公示用地项目名称、用地单位、用地性质、用地规划总平面方案(包括相邻关系)、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图纸应注明有关尺寸,公示期不少于7日。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要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平面图(包括相邻关系)、效果图、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限的距离等内容,各类图纸应注明有关尺寸,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公示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和建设单位

2、农村私人建房审批事前公示

公示方式:村务公开栏公示

公示内容和期限:在办理农村私房规划选址意见书前,应向村民公示建房户姓名、家庭人口、建设位置、用地类别、建筑占地面积、层次(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四邻关系等内容。公示时间7天以上。

公示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项目批后公告

建设项目在获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建设工程放线前,要在建设工地醒目竖立建设工程批后公示牌进行公告,以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保证项目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公示方式:在建设工地内竖立公示牌进行公告

公示内容: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平面图(包括相邻关系)、主要立面图或透视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限的距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号、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公示时间:同建设期

公示责任单位:建设单位

(六)违法案件查处公布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重大变更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重大违法行为。

公布地点:在规划公示厅、*规划网、社区或村镇宣传栏公示

公布内容:违法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违法事实、查处依据、处罚决定

公布时间:10天以上

公布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七)城乡规划报告制度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25号)精神,建立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定期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制度。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它社会各界代表担任城乡规划社会监督员,对各项建设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监督,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对城乡规划建设的意见、建议及违法建设情况反馈给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五、“阳光规划”的组织实施

推行“阳光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县各有关部门、乡镇必须统一思想,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要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阳光规划”工作有关配套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已建成规划展示中心、规划公示大厅、*规划网,便于城乡规划公示(公布)和方便广大群众了解规划信息。

二要重视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县各有关部门、乡镇要设立专门电话和电子信箱,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监督举报,并汇总形成公众意见书,在城乡规划和项目设计方案修改中充分吸收。

项目会策划方案篇8

特殊的地理区位、特殊的生态环境、特殊的民族文化,决定了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直接关系到当前紧迫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规划》明确提出,要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生态环境切实得到保护和改善,实现居民拥有新家园、生态迈上新台阶、设施得到新改善、城乡呈现新面貌、社会和谐新局面的“五新”重建目标。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维护灾区各族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有力保障,也是灾区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希望所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各有关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意义和特殊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为加强灾后重建规划的总体协调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7号),成立省实施《规划》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州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规划》实施工作,重点解决实施《规划》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州及各县和省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规划》的各项工作。

二、统一思想认识

《规划》是全面开展恢复重建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科学指导恢复重建的重要纲领和依据,是顺利推进恢复重建的重要支撑和保障。省直有关部门、州及各县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划》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规划在重建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五新”重建目标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州州府所在地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的高原生态型商贸文化旅游城市、三江源地区的中心城市、藏区城乡一体发展的先行地区”的目标要求,坚持把国家支持藏区跨越式发展、建设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实验区与灾后重建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坚定灾后恢复重建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凝聚合力,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确保灾后恢复重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推动灾区在灾后重建中转变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科学发展。

三、强化学习宣传

《规划》切合灾区灾后重建实际,符合各族群众建设新家园的迫切愿望,充分体现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走群众路线的要求。《规划》的实施是进一步深刻认识州情、县情,科学统筹、优化设计的过程,是进一步扩大宣传、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过程。省有关部门、州及各县要把学习贯彻《规划》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制定深入宣传《规划》的工作方案,精心策划一批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规划》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理解《规划》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规划》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和发展意愿,切实增强灾区群众的主体意识,发挥灾区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主动地投工投劳和互帮互助,用自己的勤劳双手和辛勤劳动重建美好新家园。

四、落实责任主体

州及各县政府是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每项工作有领导负责,有部门牵头。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规划》的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层层下达,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省州县乡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灾后重建规划和政策的精神实质,着力推动规划和政策落地,确保在空间布局上统筹协调,在时间安排上合理有序,在政策措施上衔接平衡,在资源和要素配置上有机整合。坚持统筹协调,科学组织力量,分清轻重缓急,推进项目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重建方式,强化督促检查和质量监管。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指导支持州及各县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工作,主动加强与中央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争取中央更多的支持。

五、加强规划实施

(一)加强规划衔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实施规划和项目规划。总体规划是专项规划和实施规划的基本依据,实施规划是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的具体细化。在编制实施规划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坚持统筹规划,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与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相互配套、有机衔接,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实施步骤,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把恢复重建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一个个具体项目。省直有关部门要坚持把运用好灾后重建政策与运用好国家支持藏区跨越发展政策紧密结合起来,与“十二五”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使灾后重建过程真正成为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相统一的过程。要按照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项目规划与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工。灾区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参建单位根据《规划》抓好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要求,不得随意改变规划任务,不得自行调整规划项目。

(二)制定实施方案。州及各县要在省直相关部门指导下,切实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抓紧制定《规划》和灾后重建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把恢复重建任务逐项、逐年分解落实,科学安排时序,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恢复重建扎实向前推进。实施方案要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组织实施各类重建项目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及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推进项目启动。项目是恢复重建的落脚点,是各级规划实施的基础。深刻把握灾后重建的目标定位,重点抓好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产业和服务业、和谐家园等六个方面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的规划布局、选址要求和各类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对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重在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基础设施对恢复重建特别是跨越式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重建,重在覆盖城乡、健全体系、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重在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体现安全、适用、经济、环保、节能和美观,特别在推进农牧区发展时,注意着力推动农牧民适当集聚,加快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坚持尊重自然、尊重科学,坚持保护与建设并举、环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并举,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对产业的恢复重建,重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布局和结构,提升规模和质量。要在先期启动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项目建设,把项目具体布局落实到灾后重建的地域空间。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建设计划,防止盲目建设。首期启动的村庄、学校、医院等恢复重建民生项目,要尽快明确实施主体,搞好资金平衡,组建项目业主,规划审定后立即实施。

六、创新工作机制

灾后恢复重建要注重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为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效能创造条件,包括创造良好的环境、制定落实科学重建的支持政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等。要充分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充分运用政策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意图。要尽快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上政策措施的具体操作办法,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研究制定一批既符合本地实际、又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精神的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意见,形成政策合力。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产业、就业等政策手段,建立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的重建机制。要创新力量整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口支援和灾区群众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要创新项目建设机制,对于产业建设项目,要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来推动。

七、强化保障措施

省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灾后重建的有关保障工作进行研究和测算,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灾区的特殊性因素,认真研究制定对口援建方案、电力保障方案、建材保障方案、运输保障方案、施工保障方案以及现场指挥调度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大宗建材政府采购,抓紧实施一批支撑灾后重建的保障工程建设,确保有力、有效、有序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灾区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恢复重建物资,及时调运,保障供应。要对恢复重建物资的货源组织、运输保障给予支持,组织好水泥、钢材、砖瓦、工程机械等恢复重建物资的供应、运输,做好协调。加强对恢复重建物资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物资质量。切实建立完善建材特供机制。认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加大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建材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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