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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8篇

时间:2023-03-07 15:01:35

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

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党委、政府和安监、消防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为指导,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通过对一些工艺落后、设备老化的重点安全隐患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进一点夯实滨海工业区(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控制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思路

根据各企业存在隐患严重程度,突出易燃易爆和群死群伤二大重点,因企制宜,有重点、分阶段、针对性采取行政、法律和政策引导等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政府挂牌督办、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确保2012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整治重点

结合工业区经济发展现状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整治重点主要是三方面(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1、危化品生产企业,包括易燃易爆特种设备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2、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企业,尤其是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三合一”、“多合一”企业。

3、2011年以来特别是近期安全事故多发企业,以及量化检查、联企干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四、具体方法

1、对摸排确定企业,聘请专家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工艺及其它安全隐患进行现场评估检查,提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一厂一策”方案。邀请消防大队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现场检查,明确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

2、配套出台相应政策督促鼓励企业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危设备、设施和工艺。

3、对照县政府《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监管机制。

4、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安全“三同时”制度,及时督促并指导企业开展领证换证工作,全面推行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和涉危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危化品从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对摸排确定以外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量化检查、联企干部督查的形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进行现场诊断,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

7、对照明确“一厂一策”企业整治方案,借助县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力量,对限期未整改到位或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月底前)。制定出台危化品生产及消防安全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列出重点整治单位以及整治工作安排。联系县安监局、消防大队,进一步研究落实整治工作措施。联系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完成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第一批:3月1日—3月31日;第二批:4月1日—4月30日;第三批:5月1日—5月31日)

1、第一批:投产较早的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精细、万丰、嘉业、德欧)和4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邀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评价,重点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工艺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或无证非法生产的,提出改造或者强制淘汰意见。组织工业区安全生产专家组联合消防大队对消防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是排查消防“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2、第二批:10家生产设备、工艺相对危险程度较高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组织工业区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必要时邀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重点对设备、设施检测情况和现状腐蚀情况、危化品从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第三批:8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和量化检查、联企干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组织工业区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设备、设施检测情况和现状腐蚀情况、危化品从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专家对量化检查、联企干部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治阶段(第一批:4月1日—10月31日;第二批:5月1日—11月15日;第三批:6月1日—11月30日)

1、第一批:针对专家提出的隐患整治方案,配套相关政策,督促激励企业根据“一厂一策”开展隐患整治;强制安装安全生产自动化装置;强制改造或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危设备、设施和工艺;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申领安全许可;督促企业提交整改回复。

2、第二批、第三批:督促激励企业根据“一厂一策”开展隐患整治;强制安装安全生产自动化装置;强制改造或淘汰腐蚀严重涉危设备设施,限期企业对未按期检测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申领安全许可;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组织开展危化品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提交整改回复。

(四)巩固提高阶段(第一批:11月1日—12月31日;第二批:11月16日—12月31日;第三批:12月1日—12月31日)

组织专家开展复查;对工业企业隐患整治的情况进行通报;联合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对未完成限期整改的企业进行执法查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工业区危化品生产及消防重点企业隐患整治工作的宣传,在整治工作初期,利用悬挂横幅、新闻媒体报道的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编写工作动态,正确引导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二)、制定奖励措施,加强政策保障。

按照“行政法律与政策引导”相结合思路,为更有效推进工业企业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工作,工业区(镇)将专门制定相应的政策意见,对整改工作得力的企业,整改过程中的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补助,以提高企业进行隐患整改的积极性。同时,委各相关联厂干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细致地做好所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做到齐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篇2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氛围。深化安全主任培训。制定了《20*年某区安全主任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区新增安全主任培训、安全主任再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三项培训任务作了总体安排。共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培训1584人,安全主任再培训2513人。针对交通行业安全特点,开办了交通系统安全主任培训班,为交通系统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学员30人、再培训学员51人。组织136名街道、职能部分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区、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员,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讲座。采取上门动员、提供场所、检查督导等方法,积极推进企业从业职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辖内企业培训员工47461人。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布置。与区总工一起,在某广场举办了以“珍惜生命、保障安康”为主题的某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某广场组织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两次活动共现场发放宣传单张32000多份、安全警句扑克牌1万多付,为群众解答生产安全题目1300多人次。为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还制作了50幅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警示挂图,在区内行政街道和人群聚集地段巡回展示。《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施行后,为配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又制作了8块安全生产应急治理知识宣传展板,在各街道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广泛深进地宣传,在全区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下大力抓了两个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继续推进街道两个重点安全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充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重点整治两个隐患单位名单,督促各街道、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全区48个重点隐患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区验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迅速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区开展了针对高处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职员512人次,检查企业274家,张贴宣传单张3100多张,制作宣传橱窗114个。突出抓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我区分企业自查、各职能部分和街道检查、区安委会督查三个阶段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区自查自改企业4508家,自查隐患817条,已自改隐患813条。督促职能部分和街道组织督查组145个,督查企业6525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817个,落实整改1809项,隐患整改率99.56。重点抓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整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大非法批发、零售企业治理力度。专项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职员773人次,检查企业1357家,仓库961间,居民住户5396间。

三、严格执法督查,大力解决薄弱环节和题目。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组织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黄金周和十七大期间,开展了以消防安全、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领域为重点的大检查。从5月18日开始,按照《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同一部署,在高处作业、用电安全、建筑施工、职员密集场所、营运校车、游乐设施、防雷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职员429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385家,出租屋11327间,危旧房1430间,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2459个。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察巡查。先后对22521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26150次检查,查处事故隐患4255个,实际完成事故隐患整改3803条,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1640份,对35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给予了监察处罚。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监视治理。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进行了审核,共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换证申请28家,办理其他危险化学品业务7家。按照《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工作,累计办理企业申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36宗,办理备案证实变更申请3家。在11家加油站部署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突击检查了30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了瓶装液化气销售斑点专项整治,暂扣违法运输瓶装液化气车辆1台,扣押瓶装液化气205瓶。依法严厉查处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大众搬屋公司“20*.2.4”事故等11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受理群众投诉11起,行政处罚35起,罚款46.9万元。

四、强化双基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组织对街道、职能部分进行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考核。制定下发了20*年度部分、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细则和

今年以来,某区安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氛围。深化安全主任培训。制定了《20*年某区安全主任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区新增安全主任培训、安全主任再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三项培训任务作了总体安排。共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培训1584人,安全主任再培训2513人。针对交通行业安全特点,开办了交通系统安全主任培训班,为交通系统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学员30人、再培训学员51人。组织136名街道、职能部分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区、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员,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讲座。采取上门动员、提供场所、检查督导等方法,积极推进企业从业职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辖内企业培训员工47461人。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布置。与区总工一起,在某广场举办了以“珍惜生命、保障安康”为主题的某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某广场组织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两次活动共现场发放宣传单张32000多份、安全警句扑克牌1万多付,为群众解答生产安全题目1300多人次。为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还制作了50幅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警示挂图,在区内行政街道和人群聚集地段巡回展示。《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施行后,为配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又制作了8块安全生产应急治理知识宣传展板,在各街道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广泛深进地宣传,在全区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下大力抓了两个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继续推进街道两个重点安全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充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重点整治两个隐患单位名单,督促各街道、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全区48个重点隐患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区验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迅速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区开展了针对高处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职员512人次,检查企业274家,张贴宣传单张3100多张,制作宣传橱窗114个。突出抓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我区分企业自查、各职能部分和街道检查、区安委会督查三个阶段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区自查自改企业4508家,自查隐患817条,已自改隐患813条。督促职能部分和街道组织督查组145个,督查企业6525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817个,落实整改1809项,隐患整改率99.56。重点抓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整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大非法批发、零售企业治理力度。专项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职员773人次,检查企业1357家,仓库961间,居民住户5396间。

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篇3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氛围。深化安全主任培训。制定了《20*年某区安全主任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区新增安全主任培训、安全主任再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三项培训任务作了总体安排。共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培训1584人,安全主任再培训2513人。针对交通行业安全特点,开办了交通系统安全主任培训班,为交通系统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学员30人、再培训学员51人。组织136名街道、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区、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讲座。采取上门动员、提供场所、检查督导等方法,积极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辖内企业培训员工47461人。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布置。与区总工一起,在某广场举办了以“珍惜生命、保障安康”为主题的某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某广场组织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两次活动共现场发放宣传单张32000多份、安全警句扑克牌1万多付,为群众解答生产安全问题1300多人次。为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还制作了50幅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警示挂图,在区内行政街道和人群聚集地段巡回展示。《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施行后,为配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又制作了8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展板,在各街道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区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下大力抓了两个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继续推进街道两个重点安全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充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重点整治两个隐患单位名单,督促各街道、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全区48个重点隐患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区验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迅速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区开展了针对高处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512人次,检查企业274家,张贴宣传单张3100多张,制作宣传橱窗114个。突出抓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我区分企业自查、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检查、区安委会督查三个阶段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区自查自改企业4508家,自查隐患817条,已自改隐患813条。督促职能部门和街道组织督查组145个,督查企业6525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817个,落实整改1809项,隐患整改率99.56。重点抓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整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大非法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力度。专项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人员773人次,检查企业1357家,仓库961间,居民住户5396间。

三、严格执法督查,大力解决薄弱环节和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组织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黄金周和十七大期间,开展了以消防安全、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领域为重点的大检查。从5月18日开始,按照《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在高处作业、用电安全、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营运校车、游乐设施、防雷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人员429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385家,出租屋11327间,危旧房1430间,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2459个。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察巡查。先后对22521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26150次检查,查处事故隐患4255个,实际完成事故隐患整改3803条,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1640份,对35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给予了监察处罚。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进行了审核,共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换证申请28家,办理其他危险化学品业务7家。按照《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工作,累计办理企业申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36宗,办理备案证明变更申请3家。在11家加油站部署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突击检查了30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了瓶装液化气销售黑点专项整治,暂扣违法运输瓶装液化气车辆1台,扣押瓶装液化气205瓶。依法严肃查处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大众搬屋公司“20*.2.4”事故等11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受理群众投诉11起,行政处罚35起,罚款46.9万元。

四、强化双基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组织对街道、职能部门进行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下发了20*年度部门、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细则和

今年以来,某区安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氛围。深化安全主任培训。制定了《20*年某区安全主任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区新增安全主任培训、安全主任再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三项培训任务作了总体安排。共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培训1584人,安全主任再培训2513人。针对交通行业安全特点,开办了交通系统安全主任培训班,为交通系统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学员30人、再培训学员51人。组织136名街道、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区、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讲座。采取上门动员、提供场所、检查督导等方法,积极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辖内企业培训员工47461人。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布置。与区总工一起,在某广场举办了以“珍惜生命、保障安康”为主题的某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某广场组织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两次活动共现场发放宣传单张32000多份、安全警句扑克牌1万多付,为群众解答生产安全问题1300多人次。为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还制作了50幅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警示挂图,在区内行政街道和人群聚集地段巡回展示。《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施行后,为配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又制作了8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展板,在各街道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区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下大力抓了两个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继续推进街道两个重点安全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充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重点整治两个隐患单位名单,督促各街道、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全区48个重点隐患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区验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迅速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区开展了针对高处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512人次,检查企业274家,张贴宣传单张3100多张,制作宣传橱窗114个。突出抓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我区分企业自查、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检查、区安委会督查三个阶段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区自查自改企业4508家,自查隐患817条,已自改隐患813条。督促职能部门和街道组织督查组145个,督查企业6525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817个,落实整改1809项,隐患整改率99.56。重点抓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整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大非法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力度。专项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人员773人次,检查企业1357家,仓库961间,居民住户5396间。

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篇4

2017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首都安全意识,深刻吸取密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狠抓落实,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确保安全月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是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一要积极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二要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两级监督,三级管理”的网络。同时要积极制定安全生产进社区、进居(家)委会和村委会的工作计划,下半年要组织实施。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别是制定完善本地区重大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年度内要组织1-2次的应急演练。各级政府要继续增加安全生产投入,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确保一方平安。

2、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商贸、水电气热以及文化、教育、旅游等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2017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2

20XX年,在市安监局、商贸办的支持帮助下,从整改氨系统入手,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笫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经营理念,为做好全年安全工作,特制定20XX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签订厂部与各车间部室20XX年安全目标责任书。

1,目标责任书起草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字起草工作,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20XX年12月28日召开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暨20XX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大会。

二、制订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

1,基层申报。各二级核算单位根据自身设备特点,结合新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于20XX年1月15日前向企业管理部申报设备维修及添置计划。

2,部门汇总。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收集汇总,向厂部提出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20XX年1月18日前完成。

3,计划实施。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一经厂部批准,由设备科组织推进实施。

三、组织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人防技防能力。

1,在企业开展五一文化周期间,组织开展氨系统操作工理论培训和技

能竞赛。

2,二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3,三季度,邀请安全主管部门来厂对企业各特殊工种职工进行理论培训。

四、遵循上级部署,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根椐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布署,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

一是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全年12次。

二是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市安监局,商贸办指示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临时组织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检查,全年共组织各种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

三是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火、防雷击、防汛、防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年共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

四是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为切实掌握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措施落突情况,要经常性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每逢节假日,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着重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保证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值班人员到点到位。

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力求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到位的,加强人防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营。

2017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3

国务院关于搞好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宁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和《古田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环境,平安企业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思想

XX大精神,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二、工作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整治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XX]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五、和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XX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XX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XX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XX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六、组织

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摸清化工企业数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化工企业加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促使一批化工企业转产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化工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教育培训;督促化工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和化工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

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

产业:氯碱、合成氨、硫酸、磷化学制品。

重点地区:武汉、宜昌、襄樊、荆州、荆门、孝感、黄冈等7市。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查清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各级安监部门要逐户清查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重点查清:

1、辖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的数量、化工生产企业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是否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文件、资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或生产条件已发生变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后是否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有关安全生产审批手续;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作出的各类整改承诺,是否已按期完成;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设在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区域;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登记;

5、2005年1月1日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时间为限)是否通过安全审查,2006年10月1日以来建设项目是否按国家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进行安全许可;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是否已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7、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是否按照《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的要求落实到位;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是否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是否按规定报送安监部门备案;

9、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其危险化学品生产和

储存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要求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报送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并取证上岗;危险化学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12、2006年以来化工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已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案。

(二)全面整顿规范化工生产企业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责令停止生产,由县以上安监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1)逾期未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见《关于依法关闭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通知》(鄂安监危化[2006]233号)]。

2、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提请发证机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发证机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由县以上安监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1)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按第493号国务院令规定的事故等级分类)或产生重大影响事故的;

(2)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倒卖、出租、出借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申请许可时作出的整改承诺未按期兑现的;

(4)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放松了安全生产管理,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的;

(5)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生产条件发生了变化,未按规定申办有关安全生产审批手续的,或者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3、化工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逾期未改正的,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未进行安全评价的;其安全评价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安监部门备案的;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其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报送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按要求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的;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报送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

4、2005年1月1日以来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审查和2006年10月1日以来的建设项目未按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进行安全许可的,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安监部门将检查情况如实报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市(州)政府批准,由安监部门按照市(州)政府的批准意见进行相关处理;中央在鄂、省属企业由市(州)安监局报省安监局处理;

(2)正在建设的必须责令停止建设,已建成尚未投产的不得进行生产,由安监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其他相关条件的,报请同级政府依法关闭或取消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补办相关的安全生产审批手续;

(三)积极推进危险化学

品生产企业的搬迁和规划工作

1、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落实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工作的通知》(鄂安监管危化[2007]102号)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快搬迁工作进度,对新发现的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标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及时报当地政府和省安监局。

2、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包括搬迁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与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许可证明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6]15号)的要求,由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各级安监部门要建议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规划专门区域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对已规划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应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设立民居和其它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间距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对专门区域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各级安监部门不得办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许可。

五、步骤与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6月)。整治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级安监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对本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央在鄂、省属企业的专项整治由企业所在地市(州)安监局负责。各地可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抓紧部署实施。

(二)摸底自查阶段(2007年7月-9月)。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掌握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各市(州)安监局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自查情况上报省安监局。

(三)限期整改阶段(2007年10月-2008年3月)。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省安监局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分阶段组织督查。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6月)。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进行验收和总结。各市(州)安监局要在2008年4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上报省安监局。省安监局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省安监局已报请省政府成立由省安委会领导挂帅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各地安监部门也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或安委会领导挂帅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化工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按省政府鄂政办电[2007]69号文的要求实施。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组织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和相关专家,认真检查每个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共同做好整治工作,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整治工作与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安全、环保工作上等级结合起来。

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篇6

20*年,全区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6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587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92份,查出隐患19279条,整改16635条,查封隐患设备1176台,经济处罚356次,罚款530.73万元。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2宗,死亡77人,重伤1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7.09%、2.53%、21.67%。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20*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86.8%,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在我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一些事故单位也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各类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一直以来,政府担心,企业烦心,社会忧心。为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事故单位中推行安全托管工作。通过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督促企业对各类隐患的整改,让中介机构发挥好“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帮手”的作用。目前,我区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有331家,比去年增加了218%。坑梓、坪地街道约70家企业接受了委托管理。龙岗、横岗、坂田等街道也专门拨款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依托中介机构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推行综合执法后,我区与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基层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684人,分13期,每期2天的培训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工矿企业日常执法监察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年底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检查,检查执法案卷18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一年两次的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今年,各街道执法中队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行为341宗,处罚333.63万元。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和区执法大队检查为辅。我们共发出检查文件和自查表15000份,要求企业自查后上报自查表。这次检查各街道安监办(执法中队)共检查企业1964家,发现隐患8327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4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204份,封停隐患设备701台,立案119宗,罚款109.7万元。我局抽查企业117家,发现隐患112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7份,封停设备23台,处罚2.5万元;但企业自查率仅为56.4%。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今年,结合市部署的各项专项监察,组织了区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上年事故多发单位跟踪查,上月事故下月查,重伤事故立即查”的执法思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在日常监察中,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检查设备3982台,下发《整改指令书》13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8份,查封隐患设备62台。对责令限期整改的122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9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全区目前共有3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二是核定重大危险源企业155家,212处,并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复查了关闭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保“关、停、搬、转”干净、彻底。四是与市局共同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981人参加了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按照市局的部署,确定了12家企业试点。为做好试点企业的考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局拨款聘请广元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要求,对12家试点企业采取边执法边考评验收的做法,按时、按标准完成了考评工作。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各街道设立了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案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共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148件,其中督办28宗,转办120件。做到了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与共青团、横岗街道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领导张备亲自动员,百家企业一千名职工在仪式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我们把宣传咨询与下基层服务相结合,与龙岗街道、比亚迪公司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电视台、报刊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予以曝光。利用移动通信发送安全生产信息2万人次。组织100场电影进社区,利用电影进社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100次,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通过各类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8台公交车上制作了车身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了30秒钟安全用电广告片在区电视台播放。在公交车侯车亭制作了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的安全公益广告。在电梯安装144块公益广告,在2个要道口竖立了立柱广告牌。向企业和员工发放《员工安全知识必读》读本4500本,招贴画5000张,宣传挂图1000套,安全宣传小册子19660册。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行动中,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条幅标语340幅挂在各社区。制作《龙岗区出租屋消防安全十项须知》55000张,在“三小场所”张贴。今年在宣传上我局共投入88万元。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本着“规范发展、繁荣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办学审批制度,杜绝无资质办学和非法挂钩办学等现象。加强了对培训机构设备、设施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场所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培训质量管理,从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教学质量、考核发证等环节从严把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1532人,初级安全主任3528人,特种作业备案3590人,操作证复审备案2753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安全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后都组建了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推行“大综管”以来,没有与“大综管”有效结合起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巡查工作指导力度不够,致社区巡查工作普遍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清晰,巡查记录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中心工作与日常巡查结合不紧密等诸多问题。

二是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思路贯彻不到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局围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主地、积极地、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考虑安全因素,自觉规避事故风险,防治出现事故隐患。这一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在今年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企业自查率还不足60%,上交的自查表也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我区部分企业缺乏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自身对此工作宣传、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篇7

一、20*年事故情况

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69起,同比下降7.7%;死亡61人,同比下降1.6%;伤133人,同比下降23.1%;直接经济损失269.6万元,同比下降6.5%。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96.8%。其中:

工矿企业事故14起,同比下降6.8%;死亡10人,同比持平;重伤4人,同比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元,同比下降5.6%。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道路交通事故135起,同比下降8.1%;死亡49人,同比下降5.8%;受伤129人,同比下降22.8%;直接经济损失18.4万元,同比下降1.3%。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50%。

火灾事故19起,同比下降5%;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6.2万元,同比下降0.3%。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到去年为止,我县已经连续四年实现了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数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并连年有所下降。但纵观整个20*年,我县各类事故发生呈现出上半年平稳、第三季度以来事故多发的局面,道路交通、工矿企业、建筑施工、消防四个领域事故控制指标都出现过较大波动,但通过上下努力在年底前有效遏制了事故抬头频发的趋势,胜利实现全年三项指标“零增长”并有所下降的目标。

二、20*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目标管理,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多次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突出问题,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山西临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四川巴中“9•13”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和深圳龙岗“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及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安全生产骤然严峻的形势,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认真落实“一岗双职”制度。在春节春运和抗雪灾、“两会”以及“五一”、“国庆”、台汛期等重要时段,县四套班子领导亲自带队,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多个督查组,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对工矿企业、消防、建筑施工、旅游、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各镇区和有关职能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有重点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确保了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县政府于1月8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在回顾总结去年工作的同时,对今年重点工作做了部署,与各镇区、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区、各部门也及时召开会议,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企事业单位。春节之后,又将嘉兴市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到镇区、部门,修订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细化和量化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

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公告制度,采取网上、文件、广播等多种方式,对规模以上企业和村级企业进行公告并备案,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进一步摸清了企业底数。

(二)全面部署“隐患治理年”工作,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政府的部署,县政府对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等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此项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全县10个镇(区)及18个牵头部门分别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迅速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全县上下严格实行政府、部门一把手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分类组织、分级负责,向广大企业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领导亲自挂帅检查,全面对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紧密围绕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台汛期等重要时段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20*年,全县共有4399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排查出隐患6784项,已整改6688项,整改率98.6%,投入整改资金381.2万元;重大隐患52项,已完成整改50项,整改率96.2%,其余重大隐患正在整改实施之中。其中县政府确定的14个挂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中,12个已完成整改(包括一处市级挂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其余2个均已进入隐患整改施工阶段,预计将今年一季度完成整改销号。一家市级火灾隐患单位、两家县级火灾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已安排整改资金45.6万元,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全县9.8公里临水临崖高落差等危险路段完成安全设施设置安装。

认真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上级要求,我县于5月26日至6月4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三个督查组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对全县所有镇(区)、相关部门行了综合督查。各有关牵头部门也相应进行了认真的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了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并及时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6月25日,由嘉兴市政府赵树梅副市长带队的市综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抽查部分镇(区)、部门和企业,市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下阶段工作和我县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要求。随后我们及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立足除大险、防大患。制订出台了《*县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规定》、《*县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发动基层广泛排查、举报和治理隐患。奥运前夕和举办期间,制订出台了奥运安保反恐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并要求相应制订以排查隐患和治理为重点的奥运安保反恐工作方案,特别是*、安监、经贸等部门在涉爆、涉毒企业中进行了多次地毯式的隐患排摸和整治,消除了一些危险因素。如我县某镇通过排摸,发现该镇自来水站违规长期存放两瓶液氯且已有轻度泄漏,如不处置迟早将酿成特大事故,经过安监、*部门的临场处置和紧急协调,转送了上海某有能力处置的化工厂,彻底消除了隐患。为深刻吸取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等特别重大事故等教训,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9月中旬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镇、各部门共排摸上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22处(个)并尽快落实了整防措施。同时对我县境内长山河、南排河、嘉于硖线航道上的危桥情况进行了调研,县委书记张仁贵同志专门对危桥调查报告作出了批示,县长沈晓红等有关领导也提出了要求,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工作,及时彻底予以消除。

开展群众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安全生产合作组作用,开展企业之间的互查,形成了检查、反馈、跟踪复查完整的链条。组建县化工安全生产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治理中技术支撑、智力支持作用。会同县工会系统在全县企业中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生产找隐患”和“优秀安全班组”评创活动,动员班组职工查找岗位安全隐患,深化《安全生产提示卡》工作,使班组职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成为自觉行动,促进班组达到“零事故”、员工“零违章”标准,这一经验已得到省安监局的肯定。

(三)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区、部门采取全面监管和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和突击性检查、服务教育和强化监察执法等方式,保持重点行业领域的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继续围绕开展创建巩固平安畅通县(镇)活动,部署开展了多次“蓝盾-南湖攻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校车、酒后驾车、危险化学品运输、机动车非法改装、奥运道路安全攻坚等各类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道路交通隐患30余处,采取增设钢质防撞护栏、交通标志等措施加以整治,对4处马路市场提出整改治理意见并投入大量警力进行了现场治理。

工矿领域:继续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家具制造、有限空间作业、防范硫化氢中毒、高处坠落、印染企业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1987条,从严执法。其中根据产业发展的新特点,首次开展了家具制造和印染两个产业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家具加工行业整治中,共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排查整改隐患312条、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23份,立案查处4起,及时出台了家具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意见。矿山监管上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和分台阶开采;造纸企业全面配备了有毒气体浓度探测仪,并实行下浆池作业报批审批制度等。

消防安全:重点开展了人员聚集及“多合一”场所、出租房、化工高危企业隐患的排查整治、电气消防和奥运消防安保等工作,全县20*年共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53家,新增30家。排查“三合一”企业63家,整改率达100%。为深广吸取深圳龙岗火灾事故,对全县公共聚集场所集中开展了整治。

建设施工:重点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大检查和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加强对外来职工的安全教育,全县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均建立民工学校总校,施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均建立了民工学校。

特种设备:主要开展了危化重点单位特种设备和全县“隐患锅炉”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加强安全监管提前介入和源头控制,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多次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渔业捕捞领域开展了查处无证船舶和渔船非法搭客等隐患专项整治;农机监理部门重点开展了无证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超速、脱检脱保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外籍农机的监督管理。其他领域各相关职能部门也都根据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特点,组织了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使社会各环节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合调查机制,对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对发生的事故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到发生一起、分析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建立了隐患整治不完成决不复工的机制,在全县同类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中开展实施“一家生病,家家预防、体检、吃药”的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工作。20*立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案件51起,其中查处生产安全事故14起,行为罚款9起,行为警告22起,处罚款164.6万元,发出整改指令书64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1份。工矿商贸企业的死亡事故按时结案率100%。此外,*交警、消防、质监、交通等部门也采取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对象加大执法力度,其中:*交警共计出动警力3500余人次,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消防共检查单位1670家次、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52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4份,立案查处45起,对38家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罚;特种设备监察共出动检查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0余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54份、行政处罚12起;交通路政共出动2709余人次进行现场监管,立案查处路政案件283,罚款79.31万;港航部门出动海事艇1170艘次,出动检查人员7397人次,检查各类船舶3293艘,查处违法船舶861艘次。

(五)实施科技兴安,严格行政许可,促进产业升级。

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科技经费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制度,继续完善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投入预算制度,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引导推广化工、烟花爆竹批发等高危行业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

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共对19个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对133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进行审核,对11件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进行换发证审验。严格试生产备案制度,对4家新建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格落实有关试生产方案备案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执行试生产方案论证制度,编制事故应急方案,确保试生产安全可靠。按照“总量控制,条件满足,布点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提高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准入条件,截至目前,完成235件换发证工作,全县近100件零售许可证没有通过现场安全检查和培训考核审查。开展危化品从业人员新训和复训工作,把培训上岗作为颁发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加强安全生产与调整产业、产品、企业结构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结合。对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作业危险性大、资源消耗高、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小化工、小家具等引导联合重组。建立安全生产“防火墙”,坚决阻止县外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系数低的小化工等企业入驻我县。

(六)加强县、镇、村(社区)和社会组织四级安全监管和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基础工作的开展。

一是推进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全县所有镇(区)安监站和县企管办35名安监人员取得了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为构建上下联动的安全执法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村(社区)级组织换届中,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全员培训,出台了加强村级组织安全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明确七项工作职责,建立八项规章制度,并制订了系列制度范本,加强工作量化考核等,更好地发挥村级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全县实现了村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率、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配备率及其持证上岗率三个100%的目标。

二是积极发展社会化管理模式。采取扩大试点、分片督促指导、召开推进会全面动员、出台实施意见等方式,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合作组模式,各镇(区)分规模、区域建立了61个合作组,560多家企业参加,覆盖了全县规模以上及高危企业数的90%。实践证明,合作组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企业互相交流,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普遍欢迎。县建设部门今年新招聘组建一支由专业背景人员组成的建筑业安全协管员队伍,在县建筑业协会中成立房屋拆除企业分会,加强同业互助、互相监督,逐渐适应建筑施工面积每年2位数增长带来的安全监管需要。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在矿山、机械制造、危化、冶金、建筑施工地、消防等行业领域积极推广“标准化”创建工作,县政府出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标准,引导更多的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开展标准化工作以来,我县共有8家矿山企业、2家机械制造企业、1家危化生产企业、几十家消防标准化试点单位和所有新开工建筑工程工地,获得了各级标准化验收命名。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围绕“健全机构、完善体制、依托企业、建设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升素质、提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职责,落实了措施。继续抓好预案体系建设,组织修订了《*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抓紧制订下发了“简洁实用方便”应急救援预案范本,帮助、指导和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和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具体预案相配套。强化应急教育和实战训练,根据季节和各自特点,把应急演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县上下先后组织了电力、防汛防台、压力管道、建筑施工和消防火灾、人员应急疏散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做到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有力、反应快速、工作有序。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

为加强日常宣传的密集性,不断借助各类媒体,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电台开辟“安全之声”专题节目(每周一期),制作五期安全生产电视专题节目。建立互联网信息制度,制作、树立各类安全生产大型广告牌、横幅,印发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

多形式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渔业从业人员、农机、机动车驾驶人员等的培训和教育,切实增强了受训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能。其中继续开展企业负责人强制性免费培训,在排摸发动基础上,10月份分三期对从业人员30人以上企业的430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理论和安全技术等培训,当年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748人(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1528人),力争实现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两个百之百的目标,继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根据近期我县连续发生数起触电事故的特点,10月23日,邀请县供电部门专家为县、镇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和部分企业系统讲解安全用电实用知识,并组织参观用电安全管理较好的企业。道路交通、建设、质监等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其中*交警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宣传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台、电台开设了《一路平安》、《交警风采》等节目,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升。建设部门在全县全面推广了民工教育学校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尚未实现持续稳定和根本性好转,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量仍然较大,约占事故死亡人数的80%,工矿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也居高不下。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三合一”、电气线路问题等隐患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危险仍然较突出,建筑上违法建设、发包、分包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二是部分中心工作开展进度还不平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活动氛围还不够浓厚,事故隐患依然较多,在整改过程中重设备隐患、轻管理和制度隐患现象较严重,而这恰恰是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如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触电事故低级发生。

化工企业安全整改方案篇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特别是工艺复杂、规模较大和危险性较高的企业;

2.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特别是经营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气体充装站、加油站等;

3.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未结束、正在建设期间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1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打非治违”、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内外部安全间距、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快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进度。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计划等情况。对检查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市安监局挂牌督办,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推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市安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镇区要针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案。同时,推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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