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综治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霍山”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不断巩固提高全乡平安创建水平,特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我乡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乡近年来平安建设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有效措施为基础,查找不足,细化责任,完善机制,加强落实,努力提高多层次全方位的基层平安创建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2、主要目标:通过创建活动,要实现以下目标:
(1)社会政治稳定。非法宗教活动得以依法打击,有效遏制,明显减少,不发生大规模的,刑事犯罪活动得到严防严打。
(2)治安状况更加良好。刑事发案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加强,防控网络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流动人口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0%以上。
(3)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明显增强,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无因调处不及时或不得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引起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重复明显下降,不发生恶性上访事件。
(4)公共安全保障有力。重特大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治安灾害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低于全县平均水平,政治处置突出性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
(5)法治环境公正高效。依法治乡工作深入推进,法制宣教深入开展,,全民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监督体系逐步健全,乡政府报各部门、各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自觉。
二、重点工作
1、构筑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以乡机关、乡直部门和各村、各中小学的相应综治组织为依托,以公安派出所为骨干,以群防群治为基础,以案件多发、易发的人群、区域、时段为重点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功能的防控体系。加强治安群防力量,切实提高乡村治安防控水平,全面落实单位内部治保措施。
2、建立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的工作机制。坚持乡、村定期排查制度,完善专群结合,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信息工作网络,对可能发生和赴县以上部门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处置方法。
3、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治安管理,大力整治治安混乱的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处理力度。
4、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为重点工程创平安活动,严打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索要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5、深入持久开展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制止教育工作。做到发现苗头立即制止,强化教育,加大对头目的打击力度。
6、保障社会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群死群防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民爆、剧毒物品管理,建立重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网络和监督机制,强化护林防火和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交通安全。
7、积极推进依法治乡工作。以提高民主法制水平为目的,坚持乡村及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防止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努力扩大基层民主,不断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司法 所功能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平安工地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以推进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以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为重点,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制为抓手,狠抓建筑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防范措施的落实,使工地防范体系得到健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工程质量水平较高,安全施工规范,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建筑工地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为创建“平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原则。整个行动在区建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应积极支持和响应,参与到整个行动中来,落实好、组织好、开展好该项行动。
2.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整个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3.依法管理原则。本行动方方案文案的制定和实施,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符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政府监督部门依法开展各项行动。
4.预防为主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特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5.分工负责原则。各科室站和施工企业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各项活动开展中涉及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建筑工地开展“平安工地”行动,要实现:三个健全、四个提高和五个不发生。
三个健全:
1.健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投入和保障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2.健全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改进和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评价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薄弱环节和地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分类指导,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
3.健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管理体系。强化扬尘控制的主体责任及行政监管责任,建立内部监管责任考核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施工扬尘控制职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四个提高:
1.建筑工人质量安全施工技能得到提高。通过举办建筑工地农民工技能比赛和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工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其质量安全操作技能逐步得到提高。
2.工地项目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建委出钱,企业出人、社会出力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政府监督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提高。通过“走上去、走下去、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使其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迅速提高。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高。通过行动的开展,力争安全事故发生率、安全人员伤亡率、质量问题投诉率均比去年下降30%。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五个不发生:
1.不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2.不发生建设工程群体打架斗殴和恶性刑事方案文案件。
3.不发生建设工程施工不文明和扬尘控制不力的现象。
4.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引发的群访集访事件。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大局为导向,以创建平安和谐为目标,积极开展社会治安“六项整治”工作,坚持专群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着力化解不稳定因素,积极构建“打击及时,防范严密,治理有序,排调超前,教育完善,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维护稳定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
二、创建标准
利用三年时间,把打造成为领域更广、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全市乃至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平安小区要达到“三有”标准,即: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资料,工作上实现“六好”。“六好”,即:组织领导好、经费保障好、治安防范好、法制教育好、落实制度好、工作秩序好。
三、主要任务
1、积极推进治安防范体系和实有人口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推动以小区义务联防队伍为主的群防群治体系,扩大以自动报警、视频监控为主的防护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作用,开展以房管人,以业管人。
2、坚持以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夯实稳定基础。推进以“十户联防”为主要形式的小区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小区社会治安。认真落实“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各小区物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抓好本小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各小区物业要把小区内部的各项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己门,办好自己事”。
3、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配合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小区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住户”等活动,搞好全民普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本小区创建活动。要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在人财物上予以保障。县住建局成立“创建平安小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张建敏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李拥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物业股,办公室主任由杨靖国担任。各物业服务公司也要成立创建组织,切实把创建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小区平安建设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安全感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小区的落实,为确保小区奋力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挂点帮扶“平安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03)
1、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创建平安小区的意义,通过悬挂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出宣传专栏等方式,广泛发动小区群众主动参与到“平安小区”创建活动中来。
2、研究制定小区平安小区创建的相关工作进度,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扎实做好创建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4.05-2014.9)
1、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小区“平安小区”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根据工作内容和成果,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4.10)
根据上半年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经验总结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采取项目化推进方式,全力以赴抓好“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力争在以下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推进小区平安建设。
深入推进小区平安建设,组织动员小区群众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巡防巡治,严打“两抢一盗”,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特殊人群的管理,扎实抓好综治、、维稳、禁毒等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维护小区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组要结合节假日,采取多种形式,在小区开展家庭安全防范知识及防骗教育等法制教育宣传,提高小区群众防范意识,引导小区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自觉依法办事。
(三)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小区内各种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排查和整治,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小区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解决小区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健全人民调解网络。
要重视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调处,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五)加强安全监管健全应急机制。
对小区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整顿和规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保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围绕“平安小区”建设要积极争取创建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和效益,多为小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文化市场的管理,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大力倡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配合有关部门强力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的安全隐患,切实搞好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平安细胞建设,努力营造“文明、开放、发展、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活动的相关单位
牵头单位:县文化局。组成单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网监大队、缉毒大队)、工商局、电信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
三、创建标准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无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内和违规超时经营的现象;2、上网消费人员无浏览色情、反动和其他有害信息现象;3、上网人员登记工作规范;4、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完善,无火灾隐患;5、营业场所内环境干净,空气清新,无脏、乱、差现象和违规吸烟的现象;6、营业场所内管理人员服务规范,文明礼貌;7、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8、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9、证照齐全。
(二)娱乐场所。1、无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内和超时经营的现象;2、无违法贩卖和吸食的现象;3、无色情陪侍和现象;4、无聚众的现象;5、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完善,无安全隐患;6、各类标示、警示等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7、场所内所售商品货真价实,无价格欺诈现象和假冒伪劣产品;8、场所内环境整洁,噪音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9、场所内服务人员服装统一,佩带服务标志,服务热情规范,文明礼貌,无刁难、懈怠、谩骂、侮辱、坑骗消费者的现象;10、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1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12、证照齐全。
(三)演出场所(含影视放映场所)。1、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禁止内容的演出活动和非法演出活动;2、无国家明令禁止内容的影视放映(播放)活动;3、无贩卖和吸食的现象;4、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完善,无安全隐患;5、场所内所售商品货真价实,无价格欺诈现象和假冒伪劣产品;6、场所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无脏、乱、差现象和违规吸烟现象;7、场所内服务人员服装统一,佩带服务标志,服务文明礼貌,热情规范;8、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9、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并落实到位;10、证照齐全。
(四)出版物销售单位。1、音像制品经销单位无销售黄色、、色情音像制品的现象,音像制品的正版率达到80%以上;2、书报刊经销单位无销售有害卡通画册和“口袋本”图书的现象,无销售盗版出版物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封建迷信、、色情非法出版物的现象;3、经营场所内环境整洁安静,无脏、乱、差现象;4、大型图书超市、音像制品超市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完善,无安全隐患,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5、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6、证照齐全。
四、创建工作任务
1、全县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要真正树立诚信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文化经营单位促进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履行者和实践者,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精神产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2、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法人(负责人)负责制,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未雨绸缪,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消费者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3、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要树立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抓好制度建设,从制度上预防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4、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要树立文明经营的理念,大力倡导健康消费,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格调高雅,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品位的产品和高品位的服务。
5、文化部门要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整治力度,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检查相结合,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大力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认真落实行业管理法规,尤其是要严厉查处网吧和娱乐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内的不法行为和出版物经销单位向青少年兜售有害卡通画册和“口袋本”的不法行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单位,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6、工商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文化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无证经营的文化经营单位,特别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网吧”,确保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繁荣。
7、公安部门要严格执法纪律,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治安秩序的检查和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利用娱乐场所贩卖、吸食和进行以及聚众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对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完善报警体系,方便群众报警,在接到报案后,真正做到快速反应,认真查处。
8、各有关通信运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不得为无经营资格的“黑网吧”非法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从源头上掐断“黑网吧”。同时应当积极配合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有关用户的上网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并根据上述部门提供的书面通知,终止或暂停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黑网吧”或违法违规网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7月15日—8月31日)。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8月31日—2007年2月28日)。参与创建工作的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狠抓整改,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3、总结推广阶段(2007年3月1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推广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和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中推广和巩固创建工作的成果。
4、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1日—12月31日)。县文化局与县综治委组成考核组,依据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六、方法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县文化局牵头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局,具体负责创建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事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完善设施、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平安福建”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具体目标是: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现象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县(市、区)政府履行交通安全责任
1.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并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200*年底前,县(市、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调整充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一名分管的副县(市、区)长负责,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办公室人员、经费、地点,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履行组织“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市、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具体工作方案,详细分解发展改革委(计委)、公安、教育、安全监管、建设、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的职责和实施工作的进程安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0*年底前,依据国家、省、设区的市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各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经组织专家评审后,由政府实施。
4.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并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奖惩。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落实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步伐。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和公路客运企业对客运班线进行改造,运营班线向乡村延伸,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等方式,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方便农民安全出行。
(二)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
1.组织开展“五进”宣传。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应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安全监管部门把交通安全宣传列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内容。
3.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电信部门通过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强化交通事故警示。
4.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要在行政村、社区、学校、50人以上重点单位确定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在交通安全厂、村、校、居委会和重点单位显眼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定期公布本单位、本辖区发生车辆、居民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
5.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部门在车管所(站)、驾驶人考试场、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盘,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及社区、单位、学校和驾驶人培训机构等。农业(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监察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外,还要会同宣传、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拖拉机、摩托车交通安全整治,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
公安部门要按规定为每辆交通巡逻车配备使用功能完备的测速仪、酒精检测仪,保证其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及规范要求,要依据省公安厅的规划,在国省道干线的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省际、设区的市际交界处安装使用可自动监测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设施。
要结合实际,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在显见通违法行为查缉与取证中的作用,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公安、建设部门要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
3.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查禁客运班车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公安部门要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县乡道路里程长、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建立交警中队,在没有设立交警中队的乡镇可依托公安派出所、交通运管站,安全监管、司法行政、农业(农机)等有关部门,联合加强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发挥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5.加强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有关部门要组织制定强化货主和厂矿企业责任的制约措施,并采取措施监控源头装载符合要求。使在道路上超限运输的车辆比例低于6%,辖区车辆“大吨小标”整改率超过95%,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过程中,杜绝公路“三乱“以及不经检测就罚款和只罚款不卸载、不扣分的行为。
6.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险机制。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紧急抢险机制。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网络的发展规划,选择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加强其急诊科室建设,纳入抢救网络。卫生、公安部门要会同保险机构,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交通事故定点医院的管理,建立紧急抢险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伤残及死亡率。
(四)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要配合交通、农业(农机)部门督促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200*年底前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公安部门要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每半年向交通部门通报驾驶人培训机构驾驶人考试合格率排名。落实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2.严格驾驶人的教育。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重新教育和考试。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对其驾驶培训机构和车管所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3.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质监、公安部门要通过计算机网络和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对检测站的车辆检测过程实施全程监控,严格落实每月定期抽查制度,对存在不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条件、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问题的检测站,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
4.加强对客车、摩托车、低速汽车和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强化对客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的日常管理,严格车辆的定期检验,使辖区内汽车检验合格率达90%以上,其中客车达100%;货运车辆达95%;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把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拖拉机检验合格率达60%。交通、公安、建设部门要联合逐步取缔摩托车载客营运现象。
5.规范校车管理。教育、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200*年底前建立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组织开通偏远农村中小学周末学生班车的试点工作。
6.实行管理信息共享。公安部门在200*年底前建立完善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交通、农业(农机)、保险等部门通报机动车、驾驶人及其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有关情况;及时为广大车主、驾驶人及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对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农业(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每季度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五)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
1.交通部门要落实“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督。对各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到资质合格、底数清楚。
2.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客运交通安全群众监督制度,实施对运输企业驾驶员的动态监督和管理,对营运客车实行户籍化管理。在车站和营运客车上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对驾驶员行车中遵守交通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对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责成所在单位进行处理。督促运输企业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对拒不投保的,原许可机关要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确定专职安全员,在单位显眼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交通法律和安全驾驶知识,定期公布本单位车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展出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盘。每月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严格执行车辆维护和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车辆技术管理规范,车辆适时到有相应的资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4.要组织引导运输企业在营运客车、大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上安装行驶记录仪,200*底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安装率达100%,200*年底前跨设区的市运营的客车安装率达100%,200*年底前所有客车都装上行车记录仪。公安、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应用行车记录仪的监管机制。
5.从事客运的运输企业要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在聘用客车驾驶员时应当查询该驾驶员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录。将车辆分包经营的企业,对承包经营车辆要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把对驾驶员、车辆及其运行的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的统一管理。
6.道路运输客运厂站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发站车辆日趟检制度,做到出站不超载,发站和到站车辆的班线不在禁行时间通行禁行路段。在车站候车室或门口显眼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宣传交通法律和旅客安全知识,展出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盘。
7.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装卸管理人员、驾驶员、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获得资质许可,车辆检验合格率达100%,落实日趟检制度,按国家标准要求喷贴危险品运输标志,罐车罐体质检合格,没有“大罐小标”。
(六)加强对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二手车的流通和报废车的管理
1.有关生产、销售企业不得违法生产、销售机动车产品(包括超标电动自行车)。
2.旧车交易所必须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守法诚信经营,收费合理。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规范经营,回收的报废汽车一律解体,“五大总成”部件全部销毁,不得向社会转让、销售报废汽车零部件。营运客车解体须有公安交警人员在场监督,解体记录须有公安交警在场监督的民警签字。
4.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报废汽车信息,回收企业要建立汽车回收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与公安、交通部门的信息共享。
5.杜绝报废汽车和无牌机动车辆在道路上通行的现象。
工商、公安、经贸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二手车的流通和报废车的监督管理。
(七)完善公路安全设施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包括农村路面硬化后的事故多发路段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下长坡等危险路段的各种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排查和整治力度,根据轻重缓急,分年度、按计划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200*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国、省道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2.新建、改建等级公路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
(八)完善县(市)中心城区的交通安全设施
县(市)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公共交通建设要参照同类城市实施畅通工程的指标组织进行。对尚未组织实施畅通工程的城区,公安、建设部门要制定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渠化、安全防护设施的排查和整治方案。200*年年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渠化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的排查工作,制定相应的完善计划,报告本级政府。200*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城市主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与危险点段(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商业区等周边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渠化、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停车场所的完善与规范工作。其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渠化、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停车场所的完善与规范工作,分年度、按计划逐步完成。
四、考核办法
制定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定的《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我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标准和具体的评价办法。
考核评价的组织与实施。省、设区的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平安畅通县区”考评工作组,在省、设区的市政府的组织下,按照《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及其评价标准与评价办法,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人员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评县(市、区)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各级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依据。
由设区的市政府组织对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初评,评价结果报省政府。由省政府组织对达到复评条件的县(市、区)进行复评,将复评结果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对达到复评条件的县(市、区)进行抽查或互检,并公布结果,进行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区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强对“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高速公路创建“平安畅通”活动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高速公路公司参照本方案,结合高速公路的特点,组织制定具体方案并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__”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动员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创建“平安__”活动,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及时化解各种纠纷,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持续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平安创建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创建“平安__”重大意义的认识上来,统一到创建“平安__”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上来,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适应全面创建小康社会新形势的需要,围绕创建工作的中心,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提高。要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投身“平安__”创建,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司法职责,确保“平安__”创建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组织领导
市中院成立创建“平安__”工作领导小组,由邹××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同志任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全市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将方案报中院。
三、工作目标
全市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公正、及时地审理各类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过积极参与“平安__”创建,按照市委“一年起步夯实基础、两年见效有新突破、三年达标形成机制”的创建步骤,大力开展规范化创建、现代化创建,从严治警、从严治院,至20__年底全院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1、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案件评查优秀率为70%以上,合格率为99%以上,瑕疵案件进一步减少及至杜绝;
2、诉讼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应达80%以上,涉诉数量明显下降,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得到提升;
3、法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法官职业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创建和廉洁自律工作明显加强;
4、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度明显增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5、建立起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司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显著增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__年10月份,全市各法院要把市委创建“平安__”方案和工作部署,传达到全体干警,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战和松懈情绪,振奋精神,从实际出发,构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标准,逐级落实责任。对开展创建工作可能遇到的情况要进行调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创建工作方案务于10月10日前报市中院。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10月1日创建活动全面启动。要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计划和部署积极稳步地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地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市中院拟在11月份选择1至3个基层法院进行督查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全市的创建工作。20__年6月份要初见成效,10月份实现创建目标的新突破。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__年10月中旬开始,全市基层法院要对创建“平安__”活动进行自检。在自检的基础上,各基层法院要积极迎接市创建“平安__”领导小组、市中院创建“平安__”领导小组及当地创建“平安__”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并落实奖惩措施。
五、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突出“严打”重点,严厉惩处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抢夺、盗窃等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尤其是犯罪和“两抢”犯罪。坚持严打的法制性,依法及时审结,确保有罪者依法受到刑事追究,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增强严打的群众性,通过集中宣判、执行活动,通过舆论宣传,增强工作成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积极审理好各类民商事、 行政案件,做好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因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企业破产、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案件的审理。对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要进一步落实好本院《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使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大民商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力度,坚持走“调解多、判决少、上诉少、申诉少、公信力高”的路子。深入开展行政诉讼法制宣传活动,提高行政机关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优化执法环境,有效克服和化解“执行难”,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努力巩固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多渠道处理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摸排的做法,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重点案件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分析,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高度重视工作,加强申诉审查,强化初信初访,健全首问负责制和法官个人档案制,继续推行接待工作经常化、接待人员专业化、接待管理动态化、接待服务人文化的接待机制,并开展好院长定期接访、副院长轮流接访制,杜绝因处理不及时、处理不公正而引发上访问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通过快捷立案、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等办法畅通群众诉讼渠道,加强诉讼调解与民间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深入开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争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大力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全面加强规范化司法管理。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强化质量观念和效率意识,严格适用法律,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统一执法标准,维护司法的统一和权威。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观念,依法保护各类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司法为民的具体规定。提高审判效率,实行院长督办,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完成,杜绝超审限案件。改进审判作风,结合“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的开展,努力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在坚持法律标准的同时,做到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的同时,还要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实现群众公信。坚持公正司法与文明司法的一致性,司法形式与司法目的的一致性,实现司法功能的最大价值。
大力规范司法管理,发挥制度和机制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坚持并完善以审判流程管理为重心的审判管理、以法官职业化管理为中心的队伍管理、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管理、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的司法管理体系。大力加强信息化工作,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化管理,不断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新司法理念。
三是围绕人民满意的要求,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创建。坚持以人为本,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宗旨武装干警头脑,强化专业培训、续职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抓好领导班子创建这个关键,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公正司法的能力。注重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良性循环的用人机制,为各类人才提供全面充分施展才华的平台。
突出抓好廉政创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强化对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切实解决个别干警存在的特权思想。认真执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有”、省法院“六个严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
努力改善自身的综合执法条件,以全省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为契机,以“七化”目标为全市两级法院基层建设的奋斗目标,不断加强物质装备创建,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法院信息化创建力度,确保各项创建的现代化水平,推动“平安__”创建的开展。
四是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司法建议、公开宣判、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从群众需要和法院工作实际出发,采取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六、工作要求
㈠深化对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为建设“平安__”作出自己的贡献。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都离不开稳定的大前提。市委开展创建“平安__”工作的决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具体体现,是改善自身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民主法制创建、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制裁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是创建“平安__”的主力军,同时“平安__”创建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法院加强自身创建的一个重要机遇和挑战。如何深化创建活动,全市各法院主要领导要殚精竭虑的思考,深入一线指导,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主管领导要亲自抓,业务部门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方案明确,措施有力,计划科学,组织精心。
㈡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不断解决创建中的问题,促进创建工作措施有效落实。要主动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积极向政府建议,把实施创建的举措和意见变成政府的行为。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解决创建中的困难,特别是要借全国、全省加强法院基层建设会议精神的东风,大力推动“七化”目标建设,保障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㈢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要加大对“平安__”创建的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案件及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报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多种渠道以及集中宣判和执行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促进“平安__”创建深入发展。各基层法院要积极与市中院办公室沟通,积极与新闻媒体配合,主动提供宣传素材,广泛、持久地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参建意识,形成一个良好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有一个可靠的群众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任,以创建平安景区为抓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扎实地做好旅游景区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和防火安全工作,努力实现发案低、事故少、秩序好、社会稳定、游客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保护管理局“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创建标准
“平安景区”单位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景区高度重视“平安景区”建设工作,成立机构,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责任,定期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安保建设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内部安全保卫组织或专职安全保卫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责任落实;日常管理规范,作用充分发挥,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建立了重点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和门卫、游客高峰期及特殊时段安全等制度,落实了应急处置措施;定期对重点要害部位及游客旅游区进行巡逻巡查,维护治安秩序,消防、交通等安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
(四)预警机制完善。建立了景区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应急预案,预警应急机制到位,应急疏散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五)安全设施完备。景区各类安全基础设施齐全完好,安全标识、标志清楚醒目、符合标准,有适应景区安全需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技防设施设备。
(六)内外秩序良好。景区及周边主要出入口治安秩序良好,游客安全感增强,满意度明显提高;旅游纪念品市场管理规范,交易公平公正,无违法违规经营摊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等现象;餐饮服务行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人员持证上岗。
(七)创建效果显著。景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经济犯罪及重大刑事案件,一般治安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无旅游安全事故、火灾和突发性事件发生;不发生到县以上集体上访的。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31日前):景区认真组织学习县综治委的有关重要文件,熟悉了解创建的总目标,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掀起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启动县“平安景区”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全力创建(8月——10月):景区对照综治工作要求和“平安景区”创建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平安景区”创建活动任务目标的实现。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1月):由各景区对照“平安景区”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保护管理局“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景区创建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景区要高度重视“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保稳定、保平安的政治任务,作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