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15 14:59:43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篇1

20XX年工会工作指导思想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总十五大和省总十二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主题,突出重点,创新发展,努力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体现新作为,展出新风貌。

一、推动科学发展,为加速崛起再立新功。

深化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激发职工创造活力。深入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组织发动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做好职工创新、改造、攻关成果和合理化建议的评审、推广、表彰工作。

开展群众性立功竞赛活动,激发职工劳动热情。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活动。

广泛开展职工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全市职工技术比武,推动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协作;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评比表彰一批劳动竞赛先进单位,推动创建活动由点向面扩展;持久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活动。选树节能减排典型,引导生态文明观念,推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广泛开展“科学发展在身边,我为崛起献良策”为主题的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第二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拼搏奉献。

二、提高职工素质,建立一支担当历史重任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工程。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矗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职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职工,用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鼓舞职工。

2、加强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活动建设,弘扬企业和-谐文化精神。一是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展示自我、实现价值的平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和“四德”教育,培养和-谐理念,倡导和-谐精神,引导职工以积极的心态投身改革做社会稳定的促进者。三是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五一”和国庆期间分别举办“唱响主旋律、建设职工歌咏比赛和“弘扬主人翁精神、彰显主人翁风采”职工演讲赛。四是继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上半年组织一次条块之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互查,提升我市软实力。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篇2

一、推动科学发展,为加速崛起再立新功。

深化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激发职工创造活力。深入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组织发动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做好职工创新、改造、攻关成果和合理化建议的评审、推广、表彰工作。

开展群众性立功竞赛活动,激发职工劳动热情。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活动。

广泛开展职工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全市职工技术比武,推动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协作;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评比表彰一批劳动竞赛先进单位,推动创建活动由点向面扩展;持久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活动。选树节能减排典型,引导生态文明观念,推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广泛开展“科学发展在身边,我为崛起献良策”为主题的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第二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拼搏奉献。

二、提高职工素质,建立一支担当历史重任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工程。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矗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职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职工,用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鼓舞职工。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篇3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经营发展这个中心,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线,深入开展“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为红十字会的发展和内部稳定,为员工安居乐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工作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把红十字会建成一个内部更加稳定,治安更加良好,员工更加安康和睦,红十字会发展更加卓越的平安单位。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安活动的领导,做到精心组织,认真策划,统一部署,成立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开展,办公室设在红十字会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三、创建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为实现上述创建工作目标,提出如下具体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全力维护红十字会内部稳定。

做好红十字会内部的稳定工作、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是在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是红十字会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因此稳定工作是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我们必须全力抓好。

1、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员队伍。对各部门信息员队伍进行重新调整,将各部门思想觉悟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有一定工作能力并热爱信息工作的同志充实到信息员队伍中来,能及时地将员工思想动态、热点问题、预警性信息收集反馈上来。

2、规范信息报告制度。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创建“平安单位”专项活动期间,各部门信息员要及时将本部门员工思想反映、不稳定动态报送上来,要提高信息传递速度,保证信息报送质量,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事件的发生。对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创建“平安单位”办公室每月实行综治考核。

3、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控制工作。创建“平安单位”办公室要坚持开展对各种不稳定因素的调查,摸清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办公室成员要做到思想敏捷,坚持深入基层,对不稳定因素表现突出的部门要密切注视动态,对涉及到的不稳定的重点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及早做好预防,并迅速向公安机关反应。对重点部门及重点人员要做到及时发现,建立稳定工作档案,落实严密的监控措施。

4、创建“平安单位”办公室妥善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创建“平安单位”办公室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和现场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杜绝各类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

5、要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单位一把手就是红十字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不可因矛盾激化而导致事态扩大,坚决防止因处置方法不当而将矛盾上缴。

(二)、强化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力度。

安全防范工作落实:

1、重点抓好防范设施建设。

对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和重要物品仓库设专人负责。

2、加强安全防范责任的落实。

(1)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按照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的要求,层层签定责任状,及时解决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隐患,堵塞不安全的漏洞。

(2)把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纳入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之中,层层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3、加强安全防范组织的落实。

(1)要求各部门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和治安保卫组织健全,切实担负起对活动的组织、落实,充分发挥作用,做到有人负责,有人抓,加强对值班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创建“平安单位”办公室对脱漏岗的更值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队伍,创建“平安单位”办公室对值班值宿人员、更夫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加强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

(1)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重点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落实制度不利的部门要按责任制进行考核,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2)创建“平安单位”办公室实行对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定期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

(3)继续实行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各级人员安全防范责任制。

5、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管理的落实。

(1)每季度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法制教育一次,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2)职工了解并认真遵守红十字会制定的各种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掌握一般防范知识和报警。

(3)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对内部职工和外雇临时工做到底数清,经常进行安全防范和法制教育,做到管理教育措施到位。

6、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专项活动期间,单位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的重点: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找出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防范设施相对薄弱的重要物资库、易发案的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等。

(1)坚持对单位内的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管理。按照财会室安全防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创建“平安单位”办公室做到对防范设施经常检查。

(2)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部门要经常加强对要害部位人员进行防范意识教育。重点要害部位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要熟知要害岗位安全保卫常识。创建“平安单位”办公室坚持对要害部位审定、检查,确保要害部位不发生问题。易燃易爆部位、重点、要害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设有防火、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设施。要害部位建立要害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填写要害档案。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篇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现就颍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__]8号)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区育龄妇女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建立颍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使颍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理顺颍城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

依托社区(没有成立社区的暂由街道居委会负责,下同),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颍城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一)属地管理。凡社区内人员不论户口性质如何,有无工作单位,一律实行属地管理。社区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开展婚姻、怀孕、生育及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档案,按时上报统计信息,对已婚育龄妇女中重点人群进行孕环情检查,对各种计划生育证件和证明的审查把关。

(二)单位负责。单位要履行职责,主动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承担本单位干部和职工(含下岗职工、内退职工、空挂户、临时用工等)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非本单位的租房户、购房户的管理,定期向社区通报人口信息,按时上报各种计生统计报表。

(三)居民自治。推进社区政务公开,发动居民参与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四)社区服务。依托社区逐步建立资源共享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融入到社区文化建设之中,整合和利用社区内的各种教育、文化及媒体资源,贴近群众、面向家庭,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提高社会、家庭文明程度。

三、加强颍城计划生育网络建设

(一)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颍城内所有社区、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二)社区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社区下设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社区的书记或主任兼任,社区内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为委员。社区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三)县直各单位及其他法人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配备一名专(兼)职计生专干,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上报各种计生统计报表。

(四)对管仲公园、管仲小区、世纪商城及倒闭企业、下岗职工等特殊区域及人群,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的社区负责管理。

四、完善颍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颍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从今年开始,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颍发[20__]4号),把县直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关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本单位出现计划外生育(含空挂户)或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存在突出问题,影响全县考核成绩的,按颍发[20__]4号文件落实“一票否决”;中央、省、市驻颍单位出现上述情况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各单位还要逐级与下属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督促其做好干部、职工和招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强化 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社区各单位对流动人口要定期清理摸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好查证验证工作。同时,要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的相互协作机制,主动与流入地联系,建立信息通报、重大事项协调等制度。对流入人口,县计生、公安、工商、劳动、卫生、建设、房产、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围绕生育、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流出人口,要重点抓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订及孕环检、节育手术落实工作,确保流出人口各项计生措施落到实处。

颍城县人民政府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篇5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室: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某某市、某某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二、奋斗目标1、计划生育率100%;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0%;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三、组织领导矿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矿党委书记、矿长任委员会主任,矿党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下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相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四、工作职责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⑵群工部(工会、团委)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⑶党政办公室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⑷职校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⑸电讯中心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舆论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⑹劳保科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⑺财资部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⑻保卫科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⑼企管部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六、奖励与处罚1、奖励(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2、处罚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2000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6条的,违反者,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经办人负责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凡没有兼职计生宣传员的整建制外出创业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如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接受我矿组织开展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不按时接受综合服务的,按本规定第四条给予处罚(7)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7条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其他各类假的审批,严格按庞矿发(2005)44号文件执行。(8)对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按责任书的规定进行罚款。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篇6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 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室: 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某某市、某某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 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0%; 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 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 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 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 三、组织领导 矿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矿党委书记、矿长任委员会主任,矿党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下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相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 四、工作职责 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 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 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 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 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 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 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 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 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 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 ⑵群工部(工会、团委) 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 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 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 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 ⑶党政办公室 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 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 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⑷职校 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 ⑸电讯中心 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舆论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 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 ⑹劳保科 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 ⑺财资部 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 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 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 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 ⑻保卫科 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 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⑼企管部 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 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 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 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 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 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 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 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 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 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 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 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 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 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 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 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 六、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 (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 (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 2、处罚 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2000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 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 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 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 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6条的,违反者,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经办人负责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凡没有兼职计生宣传员的整建制外出创业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如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接受我矿组织开展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不按时接受综合服务的,按本规定第四条给予处罚 (7)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7条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其他各类假的审批,严格按庞矿发(2008)44号文件执行。 (8)对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按责任书的规定进行罚款。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进度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进度,保证项目有序、高效运行,完成集团的一二级节点计划,确保工程建设按既定目标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所有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管理。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计划先行: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必须坚持计划先行的原则,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再根据施工计划,有效组织现场施工。

(二)、系统管理:

1、建立工程进度计划制定、跟踪和纠偏的管理体系。以项目总进度计划为主线,适时制定与之匹配的各专业、各阶段及供方的工作计划,对与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相关的活动进行全面的规划、执行、跟踪和调整。

2、需根据集团审定的一级、关键节点计划,编制二级节点及三级专业线计划。

(三)、动态管理

进度按计划进行时,实际符合计划,计划的实现就有保证;否则会产生偏差,此时应采取措施,尽量使项目按调整后的计划继续进行。但在新的因素干扰下,又有可能产生新的偏差,需继续控制,进度控制采用这种动态循环的控制方法使进度目标得以完成。

(四)、责任管理

明确直接责任人、配合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审批责任人、监管责任人等,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

(五)、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是工程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核心环节,计划能否落实关键在于过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在施工计划执行过程中,要不断进行计划检查,分析,纠偏等。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四条

进度计划管理体系

(一)、项目公司是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编制一二级节点计划,工程部负责编制专业线工程进度计划并负责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供方组建工程进度计划管控体系。

(二)、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工作负有监管责任;

监理单位代表工程部对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实施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总包单位负责整个工程施工总进度控制,它除了对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的进度负责以外,还负责组织和指挥它自行分包的分包单位和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管理,并对以上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负有连带责任。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

(一)、审定《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二)、审定项目一二级节点计划;

(三)、审定工程进度计划重大调整方案。

第六条

分管副总

(一)、审核工程部所编制《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和实施。

(二)、审核项目三级工程专业线进度计划;

(三)、审核工程进度计划重大调整方案。

第七条

工程部

(一)、负责编制并修订《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二)、负责根据集团一二级节点计划和项目运营目标书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中的三级工程专业线进度计划;

(三)、负责编制项目的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并上报公司。

每月向公司汇报项目的进度执行情况及下月进度计划安排;

(四)、负责建立工程进度计划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配合合同预算部在招采阶段,确定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并确定可操作的工程进度的考核和奖罚措施;

(六)、负责审核总包单位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单项、专项工程进度计划;

(七)、负责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核实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工程进度计划的管控工作是否匹配、有效,并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八)、负责对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的过程控制和监管,负责监督、评价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组织召开施工进度专题会;

负责审核工程进度计划的纠偏和调整;参与工程施工进度检查。

第八条

监理单位

(一)、负责审查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各专业分包及各专项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要求。

重点审查与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匹配程度,以及实现合同目标的措施及方案是否可行有效;

(二)、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的全过程控制和直接管理;

(三)、负责组织召开每周监理例会和进度专题会,通过会议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管理;

(四)、负责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进度检查;

(五)、负责对施工单位进度滞后情况的预警,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进度滞后原因分析并审查工程进度计划的纠偏和调整;

(六)、负责作好施工进度记录,就各分项工作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持续时间、完成工程量、关键线路的影响等对照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施工单位

(一)、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从不同角度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层层分解。

进度计划分解原则如下:按项目组成分解,确定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按承包商分解,明确分工条件和承包责任;按施工阶段分解,确定进度控制分界点;

按计划周期分解,组织综合施工。计划中包含年、月度和周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单项、专项工程进度计划;

(二)、负责对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的全过程进行直接管理,包括对分包单位进度执行的管理;

(三)、负责制定工程进度的纠偏措施、赶工措施和进度计划的调整方案;

(四)、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自查,并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重庆首地的检查;

(五)、负责作好施工进度记录,包括各分项工作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持续时间、完成工程量,并分析对关键线路的影响情况;

(六)、施工单位应按照工期目标要求,制定相应完成工期目标措施。

及时提交甲供材计划,并考虑招标周期和供货周期。合理组织使用人、机、物料,合理组织施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第四章

计划管理要求

第十条

进度计划分类

按照工期目标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可分为:

1、施工总进度计划,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3、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

4、单项、专项工程进度计划等。

第十一条

进度计划编制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及项目工程部年度、月份所安排的施工任务编制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

(二)、施工进度计划要详细、切实可行,应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开工时间、完成时间、劳动力及机具安排和材料设备的准备情况。

(三)、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于开工前7天上报给监理公司审核、建设单位审定。

(四)、施工月进度计划:总、分包包单位应于每月26日前上报给监理公司审核、项目工程部审核。

重点是上月未完成工程量及原因分析,下月需协调事宜等。

(五)、施工周进度计划:总、分包单位应在首次监理例会规定的时间编制周工作计划。

重点是本周未完成工作及原因分析,下周需协调事宜等。

(六)、工程部每月底对项目关键节点进度及各总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综合检查,根据当月进度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奖罚金额按合同条款执行。

第五章

进度计划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例会制度

(一)、监理单位组织定期召开周、月度生产例会,通报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总结有关工程施工进度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纠偏赶工措施并督促落实,对次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形成会议纪要。

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

(二)、工程部根据项目整体运营计划和现场进度实际情况可适时组织施工进度专题会,对现场进度进行分析与纠偏,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

进度检查制度

(一)、施工单位自查

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各专项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日常检查,采取“日查-周查-月查”的形式,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自行纠偏整改并复查。

(二)、监理单位巡查与复查

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应进行跟踪检查,当发现进度计划延误时,必须及时分析原因,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纠偏赶工措施,同时跟踪、复查赶工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联合检查

工程部视现场施工进展情况,定期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可能出现的工期延误适时预警、督促纠偏、跟踪落实并实施考核。

(四)、监督检查

项目公司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责任单位,并跟踪落实。

(五)、进度奖罚

工程部每月底对项目关键节点进度及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综合检查,根据当月进度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奖罚节点及金额按相应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

进度计划的控制与调整

(一)、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部应通过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进行持续监控,要求监理单位至少每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对施工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控制。

(二)、任何偏离进度计划的情况,工程部应组织相关责任方分析原因,并落实补救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细小偏差,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分析原因并做出调节。

(三)、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超过7天应履行申报手续,如实际进度出现1个月以上的重大延误,必须由施工、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延期原因及切实可行补救办法的报告,提交项目公司审查后方可调整。

单位会计工作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0%;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

三、组织领导矿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矿党委书记、矿长任委员会主任,矿党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下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相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

四、工作职责

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⑵群工部工会、团委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⑶党政办公室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⑷职校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⑸电讯中心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舆论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⑹劳保科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⑺财资部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⑻保卫科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⑼企管部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