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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15 15:02:24

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

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儿童医院建设,提高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儿童医院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儿童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儿童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

儿童医院建设,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事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第五条

儿童医院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在满足各项功能需要的同时,注重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并按照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

第六条

儿童医院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

儿童医院建设,应对院区统一进行规划,经批准后,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八条

儿童医院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

儿童医院床位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200床以下、200~399床、400~599床、600~799床、800床及以上五种类型。儿童医院的床位规模应根据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服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儿童医疗资源和服务需求等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第十条

儿童医院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用房和院内生活用房等(详见附录1)。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停车场、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处置处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承担预防保健、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儿童医院,还应包括相应的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设施。

第十一条

磁共振成像装置、正电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等大型医用设备用房和中、西药制剂室等用房,应按照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用房面积单独计算。

第十二条

儿童医院配套设施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城镇公共设施。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三条

儿童医院中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用房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基本用房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儿童医院七项基本用房床均建筑面积指标

建设规模

200床以下

200~399床

400~599床

600~799床

800床以上

面积指标(m2/床)

88

93

97

100

102

第十四条

儿童医院七类基本用房在总建筑面积中所占的比例,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儿童医院七类基本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用房类别

各类基本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急诊部

4

门诊部

22

医技科室

18

住院部

42

保障系统

7

行政管理

4

院内生活

3

注:使用中,七类基本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儿童医院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按编制内每位预防保健人员20m2增加。

第十六条

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m2的标准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

第十七条

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用房配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儿童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m2/学生)

医院分类

附属医院

教学医院

实习医院

面积指标

8~10

4

2.5

注:学生的数量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临床教学班或实习的人数确定。

第十八条

磁共振成像装置等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可参照表4。

表4

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指标(m2)

项目名称

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

磁共振成象装置(MRI)

310

正电子断层扫描装置(PET)

300

X线计算机体层摄像装置(CT)

260

X线造影(导管)机

310

血液透析室(10床)

400

体外震波碎石机室

120

洁净病房(4床)

300

小型(1~2人)

170

中型(8~12人)

400

大型(18~20人)

600

直线加速器

470

核医学(含ECT)

600

核医学治疗病房(6床)

230

钴60治疗机

710

矫形支具与假肢制作室

120

制剂室

按《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注:

1.本表所列大型设备机房均为单台面积指标(含辅助用房面积)。

2.本表未包括的大型医疗设备,可按实际需要确定面积。

第十九条

儿童医院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设施。停车数量和停车设施的面积指标,应按所在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需建设采暖锅炉房(或热力交换站)的儿童医院,应按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二十一条

设置健康体检设施的儿童医院,其建筑面积应依据实际需要报批。

第四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二十二条

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的选址,应满足医院功能和医疗环境的特殊要求。建设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地形规整,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

二、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第二十三条

儿童医院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功能、流程、管理、卫生、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等进行综合设计。

第二十四条

儿童医院的规划布局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布局科学,功能分区合理。

二、洁污流线清晰,避免交叉感染。

三、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四、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满足安全卫生要求的前提下,房屋建筑可相对集中布置。

五、主要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病房宜获得良好朝向。

六、应有完整并符合儿童特点的院区绿化与室外活动场所。

七、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第二十五条

儿童医院出入口不宜少于二处。

第二十六条

设传染病门诊的儿童医院,应合理布置,避免交叉感染。

第二十七条

停车场宜设在门诊部、住院部出入口附近。

第二十八条

儿童医院绿化率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儿童医院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三十条

儿童医院建设容积率,宜为0.8

~1.5。

第五章

建筑标准

第三十一条

儿童医院的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建筑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合理确定。

第三十二条

儿童医院的各类用房,应符合国家有关结构安全的规范规定和抗震设防的要求。

儿童医院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和住院部的房屋建筑,宜为多层建筑,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第三十三条

儿童医院房屋建筑的空间设计与室内外装修、装饰及环境景观设计,均应有利于儿童患者的生理、心理健康,体现清新、活泼的特点。

儿童医院的建筑色彩设计和室内照明,在考虑儿童特点的同时,还应符合卫生学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儿童医院二层及以上的病房与儿童活动用房,不宜设置阳台;因功能需要而设置阳台的,应设有相应的防护设施。

其他与儿童密切接触的各类用房与相关设施,均应设置符合儿童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

第三十五条

儿童医院的建设,应配建具有童趣特点的候诊区、活动区和相应设施。

第三十六条

儿童医院的建设,应设置哺乳室、无性别卫生间、婴儿整理台等设施。

第三十七条

儿童医院的候诊区等人群聚集或等候时间较长的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的设置并采取吸音降噪措施,以保证相对安静的诊疗环境。

第三十八条

儿童医院病房床位设置,宜以2床/间和3床/间为主,不宜超过6床/间。儿童医院病房区域应配套设置儿童活动空间,并考虑陪住亲属的空间需求,宜设置壁柜式储物空间。

第三十九条

儿童医院的建筑耐火等级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四十条

儿童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当地有关无障碍设施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儿童医院的建筑物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医疗业务用房应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十二条

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医疗业务用房的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选用坚固、安全的材料与设备,不应使用易产生粉尘、微粒、纤维性物质的材料。

二、室内顶棚应便于清扫、防积尘;照明宜采用吸顶灯具。

三、内墙墙体应不使用易裂、易燃、易吸潮、易腐蚀、不耐碰撞、不易吊挂的材料;有推床(车)通过的门和墙面,应采取防碰撞措施。

四、除特殊要求外,有患者通行的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五、所有卫生洁具、洗涤池,应采用耐腐蚀、难玷污、易清洁的建筑配件。

六、儿童活动区域的门窗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十三条

配餐、消毒、厕浴、污洗等使用蒸汽和易产生结露的房间,应采用牢固、耐用、难玷污、易清洁的材料装修到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蒸汽排放顺利、楼地面排水通畅不出现渗漏。

第四十四条

儿童医院应配置完善、清晰、醒目的标识系统。

第四十五条

儿童医院的绿化用地中,不应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不应使用带有尖状突出物的围栏。

第六章

建筑设备

第四十六条

儿童医院应设置不间断的医用气体供应系统。

第四十七条

儿童医院的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保证不间断供电。应采用双回路供电,并宜设置自备电源。院区内应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

第四十八条

儿童医院应设置安全的冷、热水供应系统和医用蒸汽消毒灭菌系统。

第四十九条

儿童医院的院区管网,应采用分区专线供应。主要建筑物内,应设置管道井并按需要设置设备层。主要管道沟应便于维修和通风,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五十条

儿童医院应建设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污水的排放和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存放与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环境保护等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儿童医院应配置足够数量的电梯,以保证竖向交通的顺畅。

第五十二条

儿童医院应配置与其建设规模和业务技术、医院管理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信息系统、通讯系统和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第七章

医疗设备

第五十三条

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配置,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根据不同规模、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

二、配备水平应与其人员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

三、应满足儿童患者需求,体现服务对象的特殊性。

第五十四条

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本着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儿童医院医疗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

第八章相关指标

第五十六条

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在评估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设施的平均建安工程造价,可参照建设地区相同建筑等级标准和结构形式住宅平均建安造价的2~3倍确定。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物,其建安工程造价可按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第五十七条

儿童医院工作人员的编制,应按卫生部有关组织编制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需要确定。

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患儿关怀、方案创作、优化改进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 A

儿童医院设计有别于一般的综合性医院。在设计的总体构思以及细节处理等方面如何能够做到处处为患儿考虑是儿童医院设计成功与否不可或缺的评价标准。因此,“患儿关怀”就成为儿童医院设计首要关注的问题。设计一座童话乐园般的儿童医院,一座让儿童不在恐惧治疗的医院是我们的追求。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中标后的优化工作也是努力向这一目标迈进。

1、项目概况

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选址位于晋源区新城的东南方,北临龙山大街,西临新晋祠路,东临规划新晋祠路,南侧为迎宾路。占地面积301.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2.2万m2 ,设置床位800张,日均门(急)诊4500人次。

2、设计理念

2.1 儿童医院是儿童治病的场所,更是为儿童成长服务的健康会所

设计方案应考虑儿童的特点与喜好,充分体现儿童医院的形象特色,使患者和家属感觉到建筑设计的童趣。创造吸引儿童的公共空间,美化诊断及治疗用房以及病房。通过环境设计,创造有利于患儿诊治、康复、休养的安静舒适的内外部环境。

2.2功能规划的可持续性,未来发展的合理预留

功能布局上,应以中央共享大厅为核心,各种功能紧凑布局;并结合近远期规模需求合理规划,门诊、医技、病房均预留发展空间。

3、方案构思与总体规划

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项目在方案设计方面力求展现对患儿的身心关怀,借用太原市市花――的意向来表达对城市的致意,并呼应了对于儿童天性活泼与率真的童趣特征。整体方案在场地中的构图充分展现出活泼性、灵活性与恰当性,同时又充分的考虑到了对于具体医疗功能的合理安排与工艺流线的紧凑性联系。在诸多现有的限制中创造出了一种符合儿童医院内涵与特质的独特方案。(图1)

(图1)

现代医院设计以简洁清晰的公共空间与医疗主街,将复杂的功能科室组合在一起,组织疏导各种流程,使之成为高效运转的医院综合体。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区建筑采用由一条弧形医疗街将门诊、急诊区域串联在一起,并在此基础上,将直线医疗街组合进入建筑中,作为门诊、住院患者与医技部的联系。以此对各个功能与医技部分的方便联系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医疗街使整个建筑形成一个整体。设计中将庭院景观结合主街布置,使功能与景观相互呼应,形成主线突出,局部重点的医疗区整体规划。

同时,结合现代医院发展迅速的特点,在整体规划中,我们考虑适当的预留发展用地和发展方向。方案设计考虑将各种功能紧凑布局,将用地北地块规划为预留发展用地,同时也形成院区集中绿化和并结合城市绿地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 (图2)

(图2)

4、方案改进与优化

设计方案在中标之后着手进行优化设计。结合儿童医院自身的特点以及对于患儿的人性关怀,我们在建筑的功能组块布局,空间造型和立面形象整体形象塑造等三个方面均进行了优化调整和改进。

4.1 功能组块优化

4.1.1门诊区优化

优化策略:减少门诊单元的数量,缩短就医路程;同时将两个单元形成一组的花瓣造型变为各单元自成一组,将内庭院做适当的加大,以便获得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改善患儿就医的环境。( 图3)

(图3)

4.1.2 医技区优化

优化策略:将医技区一分为二设置,明确出门诊医技和住院医技两个部分。在化解建筑整体体量的同时,医技功能分区更加明确,医技的使用也形成各自独立且互不影响的格局,为门诊患儿和住院患儿进行相关功能检查提供方便。 ( 图4)

(图4)

4.1.3 病房楼优化

优化策略:患儿住院有别于成人,陪护和探望亲属急剧增多。因此病房楼从原先的一栋楼,每层两个护理单元,调整为两栋楼,每栋每层一个护理单元。有效的缓解了独栋病房楼所造成的垂直交通压力。( 图5)

(图5)

4.2 空间形态调整

4.2.1 中央庭院调整

优化策略:将封闭的中庭打开,形成开敞的下沉式中央庭院;将自然环境引入建筑,为患儿和家长提供清新舒爽的驻足空间,以及和谐共存的就医环境。( 图6)

(图6)

4.2.2“医疗街”调整

优化策略:整合缩短医疗街路线,将垂直交通、休息空间和候诊空间沿“医疗街”布置,交通流线简单、明确,使患儿及家长的就医路线不迂回曲折;同时医疗街的功能性极大增强。(图7)

(图7)

4.2.3 休闲空间调整

优化策略:1患儿游戏场所由集中大空间分化为独立小空间,以防止患儿及家长大量聚集造成交叉感染。2建筑内部沿医疗街布置超市、花店、书吧、咖啡厅等休闲服务设施,使患儿及家长放松心情,充满康复的信心。

4.3 立面色彩重置

儿童认知世界主要通过视觉和触觉两种媒介,而视觉观察是儿童对周围环境认识的第一步。缤纷绚丽的色彩会对儿童形成明显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我们对原方案立面色彩稍显零碎不完整的问题做出调整,提炼出七种色系,使用釉面喷涂玻璃板作为遮阳格栅,将每种颜色分别赋予每个独立的门诊单元,形成一种整体大气的色彩渐变效果。(图8)

(图8)

5、结语

山西省儿童医院新院项目设计从初期中标方案的不成熟到最后的优化实施方案的基本满意,我们在过程中的修改和优化反复了很多次,也思考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儿童医院是关系到儿童身心治疗与康复的重要民生设施,现阶段国内各个儿童医院的建筑设计在针对患儿心理和生理角度的考虑都稍稍有所欠缺,使得患儿在医院中得不到些许的心灵抚慰。希望我们的建筑创作能够为今后的儿童医院建筑设计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参考和启发。

参考文献:

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免疫规划管理机制,充分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围绕为适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的总体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免疫规划能力建设、健康宣传、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流动人口管理、接种服务网络建设等5个免疫规划专项工程,争取在机构人员经费、宣传、信息化管理、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至年底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达到90%以上;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预防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实施率达到100%,为95%以上的新生儿建立电子档案;100%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的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

三、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对原南宁市免疫规划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四、工作步骤

城市免疫规划管理攻坚工程分5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6-7月中旬,起草、印发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启动城市免疫规划管理攻坚工程项目;

第二阶段:年8月-年8月,具体实施城市免疫规划管理攻坚工程项目;

第三阶段:年9-10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年11月-年10月深入实施攻坚工程;

第五阶段:年11-12月,进行终期评估考核验收。

五、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加强免疫规划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机构建设

(1)工作内容

在城区疾控中心建立免疫规划科,按照1/10万的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基数不少于4人;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1/万标准配置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基数不少于2人。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城区免疫规划机构和人员编制。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桂卫疾控〔〕79号)人员配置要求,提出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配置方案报市编委办,市编委办负责审核报批,各有关配合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机构人员编制。

(3)工作要求

各城区疾控中心要建立免疫规划科,业务人员按标准配置;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标准配置。从事免疫规划业务工作的自治区级地段医院的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建议由自治区卫生厅协调落实。相关人员要于年12月底前到位。从事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要获得相关执业资格。

2.建立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1)工作内容。

建立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南宁市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经费预算商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配合做好相关硬件、软件设备购置的招投标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好配套资金。

(3)工作要求

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相关硬件、软件在于年6月完成采购,年9月底前完成调试,年12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

3.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

(1)工作内容

落实冷链经费;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卫生局、市政府采购办。

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落实计划免疫冷链经费的报告的通知》(桂政发〔〕119号)精神,相关经费按辖区人口每年人均0.1-0.15元,纳入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拨付到位。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免疫规划冷链设备情况调研,落实免疫规划业务单位购置冷链设备所需资金;由市政府采购办负责冷链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购置冷链设备的资金。

(3)工作要求

冷链经费按按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年12月底前完成冷链设备调研工作,年3月底完成冷链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所有设备必须在年6月底投入使用。

4.免疫规划培训

(1)工作内容

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免疫规划人员业务培训。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组织制定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专家逐级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进行免疫规划业务技术培训。

(3)工作要求

按照逐级分期培训原则,结合岗前培训和继续再教育等方式对疾控机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从事免疫规划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每年至少进行2次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培训。

(二)免疫规划宣传

1.工作内容

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大众宣传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制定我市免疫规划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落实。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3.工作要求

(1)报纸、电台、电视台每2个月刊播1次免疫规划公益广告或新闻报道。

(2)印制免疫规划相关宣传材料、宣传挂图。

(3)辖区内100%的村卫生所设立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栏,并有1条以上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5条以上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标语,标语要在年6月底前制作完毕。

(4)在小学、托幼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单位内的卫生保健工作,设立卫生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5)报纸、电视台、电台刊播所涉及的免疫规划宣传材料由市卫生局负责提供。

(三)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工作内容

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

(2)部门职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负责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组织实施。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我市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组织编制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各室上墙资料(制度、图表、公示等)、规范门诊及示范门诊牌匾统一标识等。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做好业务用房设置、布局,设备配备、工作流程,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安全。

(3)工作要求

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落实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用房,配备足够人员。要求接种门诊设置、布局合理,工作流程清楚,建立有接种门诊各项管理制度、告知制度,并上墙公示。上述工作要求在年10月底完成,市卫生局在12月份组织评审验收。

2.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

(1)工作内容

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辖区相关部门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工作。

(3)工作要求

各城区疾控中心、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要求免疫规划办公室至少有2个以上资料柜用于存放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柜、文件柜要在年12月底购置完毕。

需收集资料内容及保存期限参照自治区卫生厅要求,由基础资料、冷链设备和生物制品、新生儿及接种情况登记簿3个部分组成,各自成册。基础资料包括预防接种程序、辖区内免疫规划相关本底资料、文件和例会登记、查验预防接种证以及预防接种统计表;冷链设备和生物制品包括冷链温度记录、生物制品及注射器领发记录;新生儿及接种情况登记簿包括新生儿出生登记表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等。

(四)加强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1.工作内容。

通过多部门协作,加强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确保居住在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能够及时建卡、建证、按照免疫程序接受预防接种;建立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定期查漏补种和追踪流动儿童接种状况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流动儿童全程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实施;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委、房产局、建委、人力和社会保障、市流动人口办,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工作要求

市卫生局要将流动儿童纳入本地免疫规划常规管理,负责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做好牵头联络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免疫规划协调会议;疾控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区域内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不断完善和改进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定期到当地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收集流动人口儿童资料,督促未接种人员及时进行免疫接种。

公安机关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落户、登记、流动人口居住证等手续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向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同时,应和市场开办者一起协助辖区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动员入场经营者的适龄流动人口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将查验接种证制度纳入学校传染病防治重要内容。在办理流动人口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学校、托幼机构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发现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儿童居住地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并督促其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时,应查验其家庭内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房产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租用房屋申请登记备案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各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积极配合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

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对单位内流动人口的管理,督促单位内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时,应进行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市流动人口办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报对流动人口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并做好记录,随时掌握其变动情况。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辖区内的街道办(乡镇政府)通过社区、居委会(村)及时收集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资料、信息。切实发挥公共卫生协管员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联络员作用,加强对流动儿童管理,督促其监护人前往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证或补种疫苗,使流动儿童享受常住儿童同样的免疫服务。

(五)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

1.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将免疫规划工作从城市地段医院转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完善预防保健区域,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整合医疗资源,重新调整城区预防保健区域,将城市地段医院免疫规划工作转移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工作要求

在市区开展预防接种的地段医院中选择1-2个作为试点,试点工作在年8月底前正式启动,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后逐步实施。

六、保障措施

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4

儿童保健实习心得体会【1】

回顾20xx年的儿保工作,在医院及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儿童保健工作。先将工作总结如下:

1、截止20xx年10月1日掌握辖区内儿童情况:0-7岁儿童 人,0-3岁儿童数 人,新生儿数 人。

2、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 人,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 人,按要求进行4.2.1(0-1岁一年检4次,1-3岁一年检2次,3-7岁一年检一次)免费体检,同时给于发育、心理、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并对体检有问题的儿童及时进行转诊。

3、本年度共有 名新生儿,对其中 名进行了家庭访视,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在喂养,母乳喂养,护理,疾病预防等几个发那个面进行指导,并作针对性指导,尤其新生儿脐疝,得到家长的好评及认可。

4、为辖区内儿童提供健康知识咨询,发放联系卡,随时进行电话咨询。并对高危儿童进行电话随访。

5、开展儿童保健针对性健康宣传,如婴儿抚触,疫苗接种,甲流防控等。

6、对辖区内儿童贫血、佝偻病、腹泻、肺炎等常见病及体弱儿专案管理:体弱儿专案管理人数 人,共 人进行血红蛋白检测,发现中重度贫血 人,并及时转诊。

7、每天上网查询新生儿数,与妇保医生共同打电话确认是否居住在本辖区,与新生儿家长联系确定产后访视时间,准备上门访视。每年度上报相应的报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学习儿童保健知识,虚心像兄弟单位儿保岗位的同行学习请教,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儿童保健实习心得体会【2】

一、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与人群

扶沟县辖16个乡、镇、场,411个行政村,总人口744315人。县卫生局辖16个乡、镇、场卫生院,411个村卫生所。全县已婚育龄妇女147645人,7岁以下儿童52582人,5岁以下儿童35364人,3岁以下儿童220xx人,当年出生6411人。

二、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围产期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极大地提高新法接生率和住院分娩率,孕产妇和新生婴儿的生命安全得到大力保障。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大力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增设围产期保健门诊、高危妊娠门诊及孕妇学校。当年活产数6411人,产妇总数640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5503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84%;产后访视5669人,产后访视率88.43%;住院分娩6173人,住院分娩率96.29%;新法接生6351人,新法接生率达99.06%;孕产妇死亡3例,孕产妇死亡率46.79/10万。

三、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儿童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另一项重要内容,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46941人,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9.2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19350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7.92%。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实查29565人,结果显示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1.15%,说明儿童的营养状况有待改善。县妇幼保健院六一儿童节前夕,在县教委大力支持下,在各幼儿园教职员工积极配合下,对城镇所属的7所幼儿园集体儿童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格检查,共体检2109人,检出缺点疾病630人,检出率为29.87%。对检出的轻度贫血176人,佝偻病120人,龋齿350人,腹股沟疝9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3人,在保护儿童隐私前提下,提出相应的诊疗处理意见,深得家长的好评。通过群策群力的保健措施实施,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79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32婴儿死亡率58例,婴儿死亡率9.05。

四、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改善妇女整体健康状况,保护劳动力资源

妇女是重要的劳动力资源,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国家一直给予相应的保护政策。县、乡医疗保健、计生部门共对79443名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治,检查率为161.42%,查出妇科病35808人,妇科病率为45.07%。在县妇联大力支持下,县妇幼保健院坚持一年一度的城镇妇女病查治工作, 35月份共普查单位98个,普查人数870人。由于普查的项目全,有乳腺检查、妇科检查、b超检查、阴道镜检查、宫腔镜检查及阴道脱落细胞学检查,妇女患病率达80.00%,查出子宫颈癌3例,属较高水平。经过相应的规范治疗,妇女整体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杜绝计划生育手术死亡的发生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仍是妇幼保健重要内容。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单位,一直注重对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培训,取得明显效果。当年各项节育手术总数4884例,放取节育器占49.30%,输卵管结扎占2.83%,人工流产率占10.24%,药物流产占20.07%,引产占2.52%,无一例引产死亡发生。

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为全省实施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自1996年以来,我县一直是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点。孕产妇死亡监测在全县实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在崔桥乡实施,出生缺陷监测在县医院和保健院实施。多年来县医院妇产科、小儿科、保健院保健科、崔桥卫生院防保站,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甘干奉献,每季度向上级输送宝贵的科研资料,为全省制定切实可行的妇幼卫生工作方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实施生殖健康 /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促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紧跟时展步伐

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在我县实施以来,极大地提升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服务能力。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的理念已深入人心。项目信息科学管理、青少年保健门诊及计划生育规范服务培训,以及项目县互访参观学习,使我们大开了眼界,把握住了妇幼卫生发展的时代脉搏。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门诊的规范建立与正常运行,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跟上了时展步伐,妇幼保健工作面貌一新,优质规范服务及各项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县妇女、儿童、男性及青少年受益非浅。

八、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掌握个案信息,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20xx年国务院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各乡、县直医疗保健单位及时网络直接出生、死亡及缺陷信息,保健院保健科负责终审。自20xx年6月下旬实施以来,截至到11月22日已累计上报6870例,出生缺陷17例,不但及时掌握了个案信息,拓宽妇幼保健服务内涵,而且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九、做好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工作,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扶沟县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淮河流域

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河南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入9月份以来,国家、淮河流域、省、市相继举办了信息管理及年报培训,为了达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相关信息,我们整合

各项目信息及年报内容,于20xx年9月27日至29日,举办了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单位、私立接生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防保站长、妇幼专职、网络直报及季年报人员40人,接受了培训。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加强妇幼保健建设,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提升妇幼保健及临床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妇幼保健的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人的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县妇幼保健院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部级督导契机,在XX年年增设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计划生育服务门诊、门诊手术室的基础上,20xx年新增新生儿重症室,并配备了相应的检验、辅助检查设备,扩大服务范围,完善空调、饮水机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保健需求。制作灯箱广告牌、张贴各种宣传标牌、宣传折页和宣传报架,营造亲情服务氛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借保健院医疗质量管理年验收机会,加强医护质量、控制感染、急诊救护方面规范管理,病历书写体现良好医患沟通关系,突出知情选择人文关怀、优质服务理念,大大提升了保健院的临床综合服务能力,年创业务收入400万元,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一、妇幼保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1、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过低,队伍难于稳定,影响工作质量

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都低于临床医务人员收入,新农合开展以来距离更加拉大,势必影响妇幼保健人员工作热情,借专业对口、执业需要调入临床,保健队伍难于稳定,培训知识无法进行,影响工作质量。应单列防保人员的工资,由卫生局统一拨付发放。

2、群众对自愿婚检工作认识不足,应加大宣教力度,最好政府买单婚前医学检查费用。

3、县妇幼保健院起步晚,长期处于求生存的困境中,围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保健工作一直没有能力很好发展,为了适应新时期妇幼保健卫生事业的发展需求,希望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政策支持和财政倾斜。

儿童保健实习心得体会【3】

在领导下,圆满的完成了20xx年的儿童保健工作。先将工作总结如下:免费向0~36个月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 在2011年内掌握辖区内儿童情况:0-7岁儿童2948人,0-3岁儿童数1378人,新生儿163人,0-7岁包括外来儿童3032人,0-3岁包括外来儿童1438人。

2. 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覆盖率为94.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1342人,覆盖率95.5%。按要求进行4.2.1(0-1岁一年检4次,1-3岁一年检2次,3-7岁一年检一次)免费体检,同时给与发育,心理,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并对体检有问题的儿童,及时进行转诊。

3. 本年度共有135名新生儿,对其中35名进行了家庭访视,使访视率达到95%。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在喂养,母乳喂养,护理,疾病预防等几个方面进行指导,并作针对性指导,尤其新生儿脐疝,得到家长好评及认可。

4. 为辖区内儿童提供健康知识咨询,随时进行电话咨询。并对高危儿童进行电话随访。

5. 开展儿童保健针对性健康宣传,如婴儿抚触,疫苗接种,甲流防控等。

6. 每天上网查询新生儿数,与乡医医生打电话确认是否居住在本辖区,与新生儿家长联系确定产后访视时间,准备上门访视。

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5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医治末病,根据国家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中《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制定20xx年度辖区内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计划:

.完善制度,细化管理: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我院各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组织领导,由马正林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冯廷兵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责任人,各包村医生以及村卫生所负责人为具体工作执行人,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

落实好中医药健康管理管理工作: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辖区人群中65岁以上老年人档案中增加中医辨识内容,同时逐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内容,具体完成发下工作指标:

1.

掌握辖区内65以上老年人口现状,根据规范要求,每年为

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管理率暂定80%以上。

2.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到年底完成中医药体质辨识占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80%的计划,并将结果录入电子档案系统。

3.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健康干预。

4.

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干预(包括健康咨询与指导)等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5.

对辖区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中医药健康服务不少于一次,每年进行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随访,进行证候辨识,传授简单的中医药保健技术,对不同证型的高血压、糖尿病针对性的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健康指导。

6.

所有中医药服务,均做好资料收集与录入告知服务人等工作,对查出的疾病进行分析与治疗指导。

三、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考核

我院将根据绩效考核方案,不定期对包村人员以及辖区村卫生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及时时完成全年任务,年度进行2次考核,结果与年度经费挂钩。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医治末病,根据国家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中《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制定20xx年度辖区内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计划:

一、完善制度,细化管理:

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我院各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组织领导,由马正林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冯廷兵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责任人,各包村医生以及村卫生所负责人为具体工作执行人,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好中医药健康管理管理工作:

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辖区人群中65岁以上老年人档案中增加中医辨识内容,同时逐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内容,具体完成发下工作指标:

1.

掌握辖区内65以上老年人口现状,根据规范要求,每年为

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管理率暂定80%以上。

2.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到年底完成中医药体质辨识占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80%的计划,并将结果录入电子档案系统。

3.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健康干预。

4.

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干预(包括健康咨询与指导)等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5.

对辖区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中医药健康服务不少于一次,每年进行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随访,进行证候辨识,传授简单的中医药保健技术,对不同证型的高血压、糖尿病针对性的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健康指导。

6.

所有中医药服务,均做好资料收集与录入告知服务人等工作,对查出的疾病进行分析与治疗指导。

三、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考核:

我院将根据绩效考核方案,不定期对包村人员以及辖区村卫生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及时时完成全年任务,年度进行2次考核,结果与年度经费挂钩。

医院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重要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全体医务人员、住院病人等广大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及相关知识知晓率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文明素质、

生活质量、生命质量,必须长期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

一、建立组织机构,

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是开展我院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为了稳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我院将结合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医院实际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抓,我科直接管的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健康教育资料,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卫生体系,把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防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提高医务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以及住院病人、辖区居民相关知识知晓率,健康教育行为形成率,提高对慢病、孕产妇、儿童管理率;降低传染病、地方病、慢病发病率;促进医院对健康的广泛支持、突出医院卫生服务,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行为,以达到提高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如下:

(一)

利用我们专业人员优势,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

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将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幼托机构等单位纳入健康教育体系,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培训,齐抓共管,创建一个有益于健康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与管理。

1

、各科室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如宣传栏、墙报等),每月更换一次内容(要求每年出刊至少达12期

,内容新颖、充实);

2、各村卫生室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每两月更换一次内容(要求每年出刊至少达6期

,内容新颖、充实),由保健科专职人员对每期刊登的内容在固定时间内进行摄像,

并留档。将各科室、各村卫生室出刊次数,内容质量纳入年终考评体系,严格按照健康教育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3、对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及时张贴在院内宣传阵地,并及时分发到各村卫生室。

(四)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对全院医务人员、村医、社区等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每季一次,以提高医务人员及广大居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使医务人员、广大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

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

>70%以上。

(五)大力开展院内健康教育活动。

门诊健康教育:医生应有针对性对门诊就诊人员开展口头宣传、发放教育处方等候诊教育与随诊教育。

住院健康教育:做好入院教育与出院教育的同时,重点做好住院期教育:①医生在进行医疗活动时所运用的健康咨询、健康处方等对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对住院病人可采取疾病小知识口头和书面测试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②健康处方:每位住院病人或家属至少一种健康教育处方,有针对性地对每位住院病人或家属开展健康教育1次。③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教育。④每年对病人、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

(六)积极开展院外健康教育活动。

结合我院卫生活动安排,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健康教育指导。配合各种宣传日,深入对农村包括预防接种、疾病普查等机会开展预防艾滋病、结核病、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传染病、地方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咨询和宣传健康教育活动;农业劳动中特有职业危害知识宣传;开展饮水饮食、家庭急救与护理等家庭健康教育;卫生法规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每年4次或以上。

(七)加强反吸烟宣教活动。

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进行吸烟与被动吸烟的危害的宣传。利用3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医院,医院有禁烟制度,医疗场所有禁烟标志,无人吸烟。

(八)做好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

每年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完善健康教育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记录、资料。通过医务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及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的测试,对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与总结。

一月份:教育重点是病毒性肝炎的防治、呼吸道传染病防治。

二月份:教育重点是节日食品卫生、家庭急救与护理。

三月份:结合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乳腺疾病、结核病防治知识。

四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和全国计划免疫传宣日,重点开展社区卫生公德、卫生五月份:结合国际劳动节和碘缺乏病宣传日、无烟日。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科学使用碘盐、吸烟危害等知识教育。

六月份:结合国际儿童节、环境日、爱眼日、禁毒日。重点宣传儿童保健,近视防治,环境保护,远离毒品等方面的知识。

七月份:深入农村重点开展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饮水饮食卫生知识教育。

八月份:结合母乳喂养宣传周,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和家庭消毒的宣传教育。

九月份:结合全国爱牙日、老人节开展口腔保健、老年性疾病防治知识、体育健身方面的宣传教育。

十一月份: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结合;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时间安排内容医院可根据本院情况进行修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健康教育也是一种服务手段,是医院职能所在,是控制医疗费用,拉动保健需求的根本措施。医院将其纳入工作重要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保障工作的.人力、物力、经费,有规范的工作和管理制度。

(二)健全网络、抓好培训。

要建立一支热心健康教育工作、掌握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教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员的工作能力,对广大居民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通过定期的检查指导和年度考核等形式,推动健康教育全面开展。

(三)利用医院资源、推进健康教育。

要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抓落实,以点带面,加强检查指导,扩大受益面,提高有效性、针对性;提高医务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住院病人、辖区居民相关知识知晓率。

三、总结评估。

每年对各卫生室、

健康教育工作进行4次检查指导。并通过年度考核、知识测试等形式做好总结评估,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推进健康教育。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17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中医发〔20xx〕2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项目目标

(一)

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适合我市市情的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提供免费、安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提高老年人、儿童重点人群的健康水平。

(二)

年度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26号)文件的要求,20xx年我市的目标是:全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0%,一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二是为3岁以下的儿童家长提供中医药健康指导。

二、

项目实施范围和人群

全市范围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居住的0~36个月儿童。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流程

(一)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3、服务流程。

(1)中医体质信息采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逐项询问居民近一年的体验、感觉,查看舌苔和舌下静脉及皮肤情况等,将信息在相应分值内划“√”。

(2)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体质判定标准表计算出该居民的具体得分,将计算得分填写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体质辨识栏内。根据得分,判断该居民的体质类型是平和型抑或偏颇体质,并将体质辨识结果及时告知居民。

(3)中医药保健指导

针对老年人不同体质特点,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中医药保健指导。

(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3、服务流程

(1)预约儿童家长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预约儿童家长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2)儿童中医饮食起居指导

根据不同月龄儿童的特点,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3)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

在儿童6、12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的方法;在18、24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按揉迎香、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

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

各县(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

各级中医医院为技术指导单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项目师资培训与绩效考核。

(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直接负责为其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五、

项目实施要求

(一)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2、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3、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4、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5、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6、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2、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3、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4、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六、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的执行时间截止12月31日。每年为一个周期年度,具体时间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执行。

七、项目监督评价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不达标者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取消该机构从事项目工作的资质。

(二)各级中医医院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督导考核。县(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三)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人员培训、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四)主要评价指标。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6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妇女保健

1、孕产妇保健管理率100%,其中,孕产妇早孕建卡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高危孕妇筛查率>30%;高危孕妇专案管理率100%;产妇产后访视率>98%;孕产妇产前筛查率≥90%。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100%;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80%;剖宫产率二级医院控制在40%以下、一级医院控制在20%以下。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内。

4、妇女病普查率>85%,治疗率100%。

5、全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控制在7/万以内,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100%,凭证分娩率100%,凭证取环率100%。

6、免费婚检率>90%。

(二)儿童保健

1、新生儿访视率>99%,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8%;体弱儿检出率达省定标准,体弱儿专案管理率100%,体弱儿恢复率≥70%;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60%;高危婴幼儿管理率100%,转诊率>50%;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0%。

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低出生体重发生率<3%。

3、围产儿死亡率<8‰,婴儿死亡率<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出生缺陷发生率<5‰。

4、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80%。

5、幼儿园儿童健康建档率为100%,卫生保健合格率100%。

(三)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目标人群知晓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

2、目标人群叶酸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100%,叶酸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

3、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分别>7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80%,梅毒疑似阳性、阳性随访率100%。

4、全区“两癌”筛查不少于1.5万人,目标人群“两癌”治疗率≥95%。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

按照《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对从事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继续实行准入管理。妇幼保健所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助产机构进行一轮摸底调查与技术服务质量评审,根据助产机构年接产量、房屋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适时开展产科资源整合,提高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对房屋、设备、人员不达标单位将取消相应执业资质。对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岗不一”现象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幼保健服务正常秩序。认真贯彻执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二)注重内涵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区妇幼保健所要抓好等级保健所长效管理,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改善服务环境,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各医疗单位要认真对照“市一级医院妇女保健及妇产科建设标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细则”等要求,配足配齐妇产科设施设备;辖区服务人口达5万人及以上的镇卫生院要合理规划、科学设置、配足人员、优化流程,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年底前建成儿童保健数字化门诊,改善服务环境,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是注重人才培养。区妇幼保健所、镇卫生所、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定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继续实行新上岗人员进修制度、妇儿保人员上岗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妇幼人员“三基”知识考核、“三基”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全区妇幼卫生专业队伍人员素质。各镇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妇幼人员,并且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在定员定岗的基础上,对母婴保健服务人员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综合考核,工作实绩与报酬直接挂钩,在保证队伍稳定的前提下,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妇幼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技能,切实发挥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作用。

三是强化科研工作。根据国内外妇幼保健研究进展及动态,结合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由区妇幼保健所牵头,在全区推广1-2个新技术、新项目,同时,开展妇幼保健专项工作调查研究,有目的地开展1-2项科研课题,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三)落实关键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根据《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抓好对高危孕产妇、高危婴幼儿和体弱儿的筛选、评估、干预、转诊等专案管理,提高流动孕产妇、流动儿童的保健管理率。建立健全妇幼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常规,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拓展妇幼保健服务领域,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程系列优质有效服务。区妇幼保健所作为全区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与指导中心要制订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对镇村两级指导、督查和质控工作,重点加强对新增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镇卫生所要组织做好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反馈和对镇医院、村服务站的妇女儿童管理督查工作;镇卫生院要落实妇女儿童首诊负责制,并填写各类表、卡、册;村卫生服务站要做好妇女儿童保健摸底调查、服务动员、数据上报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完善项目运行机制。农村孕产妇住院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500元,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和限价收费的政策,进一步规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结报流程。强化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规范管理,确保目标人群补服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依从率全面达标。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重大项目,确保检测、治疗、随访到位,资金补助到位。重点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继续在三院、二甲人民医院、六院、七院、八院、区妇幼保健所等六家单位实施此项工作,在去年基础上有计划地实现镇级全覆盖,每镇完成目标任务数不少于800人,确保全区完成不少于1.5万目标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按上级有关要求,及早策划,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做好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加强技术培训,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巩固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科学管理。今年,利用妇幼信息网络,全面实行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套打模式,进一步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的服务内涵和工作实度。区妇幼保健所对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加大对镇、村的上传信息监管,并做好工作量、网络数据统计。镇卫生所要利用网站查询功能掌握辖区服务人群接受管理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并对镇、村两级服务单位进行网络监管。镇卫生院要利用妇幼保健软件系统对辖区孕产妇、儿童提供规范、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管理功能。

四是抓好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各单位要把提高产科质量作为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产时医疗保健和分娩监护,要成立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小组,建立产科应急绿色通道,规范转诊流程,不定期组织产科急救演练,不断提高产科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孕产妇和新生儿急重症救治等专项技术服务质量评价,促进医疗保健核心制度的落实。镇卫生院要规范执行高危孕妇专案管理、高危孕妇转诊制度,严格产科手术分级管理,未经区卫生局许可的镇医院不得开展剖宫产手术,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有效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确保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爱婴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

五是规范开展妇幼保健专项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组织足够人力,严格按照服务流程,规范提供服务,如期完成辖区内育龄妇女妇女病普查普治、集体儿童体检、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微量元素检测及妇女儿童常见病、流行病学调查等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抓好优生优育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各镇要认真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落实区卫生局与各单位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药物流产技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操作常规,杜绝计划生育手术事故,积极做好育龄妇女节育知情选择,凭证分娩,凭计划生育专用证明取环、输卵(精)管吻合术和5个月以上引产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上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台帐、报表。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加强对生殖技术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是积极开展“三网监测”管理工作。根据省、市“三网监测”工作要求,区妇幼保健所作为业务管理职能单位要做好“三网监测”业务培训、指导与质控工作;镇卫生所要定期组织质量监控,并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上报及时,不瞒报;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落实专人负责,将“三网监测”工作从基础抓起,将工作做细做实。各单位做好妇幼卫生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不断规范妇幼卫生相关资料登记、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逻辑性。

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7

上海的儿科医学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在发展中存在很大的隐患,目前上海市儿科医疗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下述几方面。目前,绝大多数的病儿主要到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3家儿童专科医院以及以儿科为特色的新华医院就诊,因此上述4家医院人满为患。一方面,病人常常需要等候3、4个小时才能看到医生,由于整个就医流程的时间过长,致使许多患儿家长易产生不满的情绪,而由此激化而成的医患矛盾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医师和护士经常超负荷工作,使得医疗质量难以保证,不仅带来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还会导致医务人员身心疲劳,进而影响疾病的诊治水平。病儿就诊过多集中于三甲医院的现象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首先,目前我国的社区卫生中心主要配备成人的全科医师,兼带着做儿科,而且本身技术水平也有限,群众对其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不高。其次,随着儿科医学的专科化发展,儿童专科医院内部的分科也逐步细化,如出现了小儿呼吸、肾脏、心胸、泌尿、神经等专科,而综合医院的儿科是综合性的,没有专科设置,类似于国外的全科,该项功能服务实际应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承担,因此,给病人造成一种水平不高的印象,同时也促使病人到儿童专科医院就诊。上海市目前有近70家二甲以上的综合医院设有儿科,有些三甲综合医院的儿科还非常有历史底蕴,但总体的门诊量却在逐年下降,而且绝大多数取消了儿科病房。第三,在综合性医院中,儿科往往因投入高产出低而被医院管理层所轻视,儿科医护人员无论是在人才结构、层次,还是在收入状况、发展机会等各个方面都无法跟其他科室相比,加之病人不多、病种单纯、业务水平又难以提高,所以,儿科医师的归属感不强,专业难以得到发展,最后导致其离开或转行。因此,儿童专科医院数量少和儿科医生短缺的问题日益严重。

与以成人为主体的综合性医院和其他专科医院相比,儿童专科医院业务收入少、而支出相对更多,经济压力非常大,严重阻碍了医院的发展,尤其是人才队伍的建设。相对成人而言,儿童常规体检、静脉穿刺取样、影像检查等几乎所有的诊疗项目费时耗力,许多检查项目要镇静后才能施行,如果病儿在检查过程中醒过来,检查就要重新进行。因此单位时间内所能检查的人数不到成人的二分之一,既造成无谓的机器和能源的损耗,也降低了检查的效率。另外,按照目前药品加成的补偿机制,儿童的用药量一般只是成人的1/4,也就意味着同样看一个病人,儿童专科医院从收取的费用中所能获得的补偿就要比看成人少3/4。儿科病房的管理也较成人的复杂。一方面,儿童对疾病和诊疗没有概念,好动、不理解、不合作,给医生的诊治带来了困难和影响。成人医院床位与护士比为1∶0.4,而儿童专科医院新生儿病房为1∶0.8,其余病房为1∶0.5~0.7不等[4],医院的人力成本非常高。另一方面,无论是病房还是门诊,儿童陪护和探望的家长人数多,“4+2”(4位老人、2位父母)是常见模式,这对医院空间环境的要求非常高,而且儿童需要清洗的物品多,水电消耗量也很大。总体上儿童专科医院的运营成本平均高出成人医院约三成,而两者的收费标准是完全一样的。据统计,2009年上海市三级综合医院每床年业务收入约为70~100万,而儿童专科医院的每床年业务收入只有20~30万元;同样的诊疗人次,儿童医院业务收入一般只有成人综合医院的1/3。

较之其他专业,儿科医师和护士的风险大、收入低、成长周期长。由于儿科病儿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身体状况,与医师和护士的交流只能通过父母,因此,症状不清晰,甚至不准确的情况经常发生,儿科医师做出正确诊断的困难程度高,医疗事故发生的风险也大大增加,致使儿科医师的精神压力非常大。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儿科医疗服务需求,上海市目前所有的儿童专科医院都开设了夜门诊和周末门诊,儿科医护人员加班加点的工作,大家每周工作7天甚至更长时间是家常便饭,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质量受到了严重影响,甚至对工作产生恐惧和厌倦。然而从劳动报酬上看,儿科医生的待遇也不高,在职业收入排行上只不过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上海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受收入及成本因素限制,儿童专科医院职工的收入又远远低于成人综合医院或其他专科医院职工的收入,所以每年儿童专科医院的医师和护士的辞职率都非常高。另外有数据显示[5],我国儿科医生在15年内仅增加了5000人,近几年来,儿科医生的增加更是处于停滞状态。相比成人而言,儿科医生技术水平更为专业精湛,但是面对体能与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恶化的执业环境、过于沉重的经济压力,很多医疗人才在儿科面前望而生畏。再者从专业技术发展的伦理学角度看,儿科医疗技术的发展一般都要落后于成人科医疗技术的发展以保证其安全性,因此儿科医师的临床科研发展比较局限。医学生,尤其是优秀学生选择做儿科医师的越来越少,上海市的儿童专科医院的住院医师招录、研究生招生的报考人数严重不足,更谈不上考虑学生的优秀与否。由于上海市2010年开始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医学毕业生必须经过系统规范的基地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开始工作,而其他省市目前尚未开展,这一政策无形中对外地医学人才的进入形成了一大障碍,同时上海的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外地生源越来越多的人因基地培训而拒绝留在上海工作。目前上海市的4家儿科专科或特色医院都面临着扩建的繁重任务,然而如果没有合格的医师和护士,扩建只能是空谈。而且,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我市儿科医学事业的发展,以及上海在全国儿科医学中的地位。

儿童健康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是一项惠及未来的事业。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因此,儿童专科医院,尤其是其医护人员队伍建设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和重点扶持,笔者设想可以通过下列措施来促进上海儿科医疗事业的发展。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全国辐射能力的增强,以及上海市本身改善人口结构的需求,上海儿童人口数量的增加是必然的。为保证上海儿科医疗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政府应规划好以社区卫生中心为基础、儿童专科医院为主导的儿科医疗发展模式。依靠社区卫生中心儿科全科医师队伍的建立,由其来完成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儿童专科医院将来重点解决疑难复杂疾病和专科慢性病、以及外科手术。综合医院儿科的医师一部分可以转为社区卫生中心的儿科全科医师,一部分可以进入儿童专科医院。但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在短期内难以提高,群众的就医形式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儿童专科医院的发展应该成为重点,其服务能力和人员队伍建设要得到加强。#p#分页标题#e#

儿童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篇8

项目背景

中国最年轻的地级市亟需一个儿童医院

海东市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海东”以位于青海湖东而得名。2013年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海东地区,设立地级海东市,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地级市。

海东市定位为青海省副中心城市,兰西经济区重要支点,是青海省除西宁以外唯一的地级市,青海省人口第二大市,青海省最具成长性的新型产业化地区。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海东市承载着发展成为青海功能优化的重要城市,兰西经济区的产业基地,高原现代农业的示范地区,东部城市群的重要支撑,全省科学发展的新增长极的重要使命。

据青海省财政厅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虽然海东市医疗机构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截至目前仍没有一家儿童专科医院,在多家综合大医院设有专门的儿科,该类科室由于专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病床数量也有限。因此,多数症状无法及时就地诊治,使儿童就诊面临着许多不确定的安全隐患。

而青海省全省只有一个专业的儿童医院――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虽然青海省多家综合大医院也有专门的儿科,但是在综合性的大医院,儿科是经济效益最差的科室,并且许多检查不能做,部分医院因为政策规定才不得不开设儿科。因此,对于儿童较为严重的病情就推向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这就逐渐使该儿童医院门(急)诊量、出院人数每年以5%~8%的增速上升,在儿童就诊过程中出现挂号难、看专家难、服务人性化难等诸多问题。住院病房加床现象严重,医院门诊、内科住院病区面积及硬件设施条件已远不能满足病员就医需求。

同时,海东市儿童诊疗中心所选择的海东市高铁新区,据海东市政府预测未来该新区入住人员将达到5万人。

“在该区域建设儿童诊疗中心不仅能保障新区群众入住后就医需求,尤其是保障儿童健康,同时立足全市的角度,也符合区域规划建设的要求。” 青海省财政厅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项目进展

采用BOT模式建设公办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015年5月13日,海东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海东市儿童诊疗中心PPP模式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其间委托国内专业的咨询中介机构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前期的调研并着手制定实施方案。一个月后即2015年6月3日海东市政府下达《关于同意海东市儿童诊疗中心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该项目定位为公办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授权合作方经营管理,经营期限为30年,期满后土地及附着物全部移交政府。

此后,经过近半年的竞争,青海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成为社会资本方。

青海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负责人郑有珠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说:“通常传统的公立医院由政府投资并经营管理,而采用PPP模式对于民营企业来讲,可以降低参与公共领域项目的门槛,拓宽私人部门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海东市儿童诊疗中心PPP项目采用“BOT”的方式运作,由海东市人民政府授权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青海恒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海东市高铁新区医院有限公司。海东市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融资、投资、建设海东市儿童诊疗中心,项目公司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对海东市儿童诊疗中心进行运营。特许经营期满无偿移交全部项目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海东市高铁新区医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共7360万元,其中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资2360万元,占30%的股权;社会资本筹资5000万元,占70%的股权。剩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通过银行贷款、保险信托产品和其他渠道融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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