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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育论文8篇

时间:2023-03-27 16:39:27

人才培育论文

人才培育论文篇1

教师是推动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所以推动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在高职教育的任何一个发展阶段都是十分重要的。强调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重视引导教师树立职业理想、强化教师队伍教书育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是在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提高教学质量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当前双师型教师在高职教育中所具有的优势已经逐渐体现出来,而高职院校要彰显职业教育特点并实现教育质量的提升,就有必要继续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当做师资队伍建设中重要的工作内容。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有必要引进具有较强技术服务能力以及较大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来推动教师队伍专业素质以及教学水平的提升;对于新进教师,则应当要求具有与自身专业能力相关的企业经历,从而从选拔关来为教师队伍双师素质的提升构建保障;而对于在职教师,高职院校则应当重视培训工作的开展,这种培训可以以校企合作的深化为契机;同时,高职院校有必要吸引一些企业中的技术人员来担任兼职教师,从而满足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是高职院校适应我国发展战略要求的必要途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在从较高的投入和耗能以及较低的技能与附加值向提升技术含量、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附加值转变,这对高素质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而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与应用型人才重要阵地的高职教育需要重视以育人为本,在重视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强调文化育人以及人才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从而以社会需求为指导制定明确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同时高职院校有必要将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引入人才培养过程并对双证书制度进行完善,从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使高职院校学生在掌握精湛的专业技艺、具备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来提升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并使我国在基础产业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一批用得上且留得住的高素质人才。

三、高职教育推动就业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高职教育提升自身促进就业的能力能够让高职院校以及高职学生适应就业性矛盾日益凸显的就业环境。无论是当前社会中的就业形势还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社会就业形势,都具有着严峻性的特点,这一特点尤其体现为就业矛盾的交叉出现。在产业优化升级以及劳动供大于求的压力下,社会岗位需求与劳动者技能难以匹配形成了就业结构性矛盾,因此,高职教育需要在较长的时间内面对稳定就业的要求以及就业形势严峻所带来的挑战。作为高职院校,应当在认识到这种就业形势的基础上重视对社会需求的了解,并以社会需求为依据来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从而对就业中的结构性矛盾进行缓解,并培养出能够适应产业升级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四、高职教育形式的多样化

人才培育论文篇2

粮食流通产业的人才培养一直处于较低层次,其他学科培养的人才在粮食流通产业常常具有较大的不适应性,导致了粮食流通产业人才队伍学历层次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严重不足的现实。我国粮食流通产业的高层次人才严重缺乏,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又必须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支撑。因此,迫切需要以应用经济学为基础、以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信息技术与科学等学科为支撑,培养既掌握现代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又懂得粮食科学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粮食流通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对高层次人才知识和能力的需求特点,高层次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如下模式:1.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在课程体系设计上坚持以应用经济学为基础,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等多学科的交叉复合,以适应我国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对人才的特殊需求。2.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在设计上坚持以我国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为导向,以解决我国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粮食市场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复合性定价机制的形成、综合政策支持体系的构建等)为目标。在体现需求导向性方面,围绕粮食流通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凝练科学问题,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3.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在设计上坚持“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大型粮食企业、粮食科研机构、国际粮食组织、用人单位合作培养,联合建立学生创新实践基地,保证学生真正了解和把握我国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进行研究,为我国粮食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人才培育论文篇3

我国高职教育自上个世纪80年代兴起以来迅猛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技能人才。然而,在高职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反思、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其中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的缺位是一个关键问题。只有科学认识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才能在人才的教育培养中把握好方向和重点,才能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才自身的发展产生深远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的目标的缺位主要表现为过于以“就业”为导向。当然,高职院校以市场需求为风向标、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一味追求“能就业、好就业、高就业率”就过犹不及了。这具体表现在:

1.1专业设置过于追求实用性。当前市场急需什么专业就开设什么专业,未能充分考虑将本校的特色及教学师资能力,专业设置的功利性过重,导致学生实际学到的知识、掌握的技能有限,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不强,未来学生发展空间有限。

1.2课程体系设置过于狭窄,重技术轻人文,忽视品质修养、创新能力的培养。有些高职院校简单认为高职教育强调实用技术,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所以在课程设置上存在这样的问题:专业课知识往往是学些皮毛,素质课一带而过或者完全忽略,实践操作往往是手把手教学生掌握步骤一二三,甚至直接“下放”到某些急需工人的工厂去以实习的名义做“短工”。导致的结果是既达不到学术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又形成不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特色,学生的理论功底不深、动手能力不强、个人修养不高。

1.3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毕业把关过于宽松。很多高职院校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顺利毕业、顺利就业,在处理学生无故旷课、长期缺课、考试作弊、毕业论文水平极低等问题的过程管理中存在严重的“放水”现象。

1.4鼓励学生盲目考证。为了提高学生的就业率,一些高职院校花费很大精力动员学生去考证,让学生参加各种培训班,去考各种各样的证书,而实际上学生花费重金得到的这些证书对提高动手能力并无多大裨益。

1.5将学生就业压力分摊在授课教师身上。同样是在就业导向下,为了提高学生就业率,很多高职院校明确将推荐学生就业作为对授课教师的考核指标之一,较大程度束缚了老师们“传道、授业、解惑”的专业能力的发挥。

2高职教育院校要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

社会需要德才兼备的人才。从教育部的发文精神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国家对高职教育的期望是培养德才兼备的技术应用性人才。然而,正是社会上很多高职院校对人才培养目标认识的缺位,造成在人才培养中存在一些偏激的行为,导致社会各界对高职毕业生产生了这样的偏见:高职毕业生属于低层次人才、人文素质偏低、个人修养较差、学习能力不强、创新意识不强等等。人才培养目标是职业教育思想的基础,决定着职业教育的教学观和质量观。高职院校有必要对人才培养进行准确认识和清晰定位,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用于指导实际操作和规划设计。高职毕业生需要具备哪些素质才能更符合社会需求和群众期待呢?个人认为,高职院校在加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同时,还要着重培养学生以下素质和能力:

2.1培养良好的品德修养。要注重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和个人修养。引导学生摒弃社会上过度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强调个人价值的思想,在工作和生活的点滴中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努力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保有一颗仁爱之心、谦让之心。

2.2培养较高的综合文化素养。当今时代,随着科学、经济和社会观念的发展,社会更加需要复合性人才,知识的综合、学科的交叉、文理的交融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总体趋势。这不仅要求大学生成为专才,更要求他们成为全才、通才;不仅要知识广博、有技术专长,而且还要情趣高雅。在人才的成长、成熟过程中,较高的文化素养往往是“厚积薄发”的强大助动力,有利于提高个人创新能力、社交能力,适应能力,对培养科学的价值观、正确的审美观和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具有重要作用。

2.3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员工自身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比经验、知识、技能更为重要。后者可以在岗位上、在实践中逐步积累和培养,但前者必须从学校教育时抓起,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因此,高职院校要通过必要的教育与训练来培养学生树立公正廉洁、踏实诚信、高度责任感的职业道德和勤奋爱岗、乐于奉献、业务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2.4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虽然社会上竞争日趋紧张激烈,但在很多情况下,单靠个人能力已很难完全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并采取切实高效的行动。尤其作为竞争团队,成员间各自为政、个人英雄主义、一盘散沙是无法取得成功的。高等职业教育要培养学生的科学竞争意识,同时更要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与团队意识,培养谋求共赢、共同发展的优良品质。

2.5培养积极进取、主动参与的精神。现在的大学生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依赖性比较强,各方面的自立性欠缺;另外高职院校的学生在面对名牌高校的学生时,或多或少存在自卑心理,因而更容易滋生不思进取、随波逐流、羞于表现自己的行为倾向。高职院校要注意培养学生自尊自信、敢于争先、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品质。

2.6培养善于独立思考、积极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社会需要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一般善于创新者,都有独立主见,善于思考,敢于弃旧图新,勇于迎难而上、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恰恰是绝大部分高校毕业生所欠缺的。高职院校应充分利用自己重实训、强操作的优势,锻炼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积极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2.7培养良好的交际能力。交际能力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向他人展示自己的能力,即在与他人沟通时,良好的表达自己、恰当的表现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与他人相处的能力,即为人处世、待人接物、协调合作、融洽相处的能力。现在许多大学生在陌生人面前或人多的场合讲话脸红,甚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也有的说话做事极少考虑他人的感受,无法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更别说与他人密切合作了。

2.8培养善于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当今社会是学习型社会,各种知识、技术、观念更新换代日新月异。高职院校不仅要培养学生自学书本知识的能力,也要培养他们在各种场合通过各种途径不断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能力。学无止境,只有会学习、善学习,不断汲取新的营养,才能充实自己,才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足。

2.9培养较强的抗挫折能力。大学生正处于心理迅速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的时期,他们面临着角色的转换、环境的适应、学业的竞争、社会的挑战、人际关系的困惑等,在各种压力之下容易产生心理挫折,给学习、生活、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高职院校在日常教学和管理中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磨炼学生意志,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正确引导和调适大学生的挫折心理。

3结束语

人才培育论文篇4

我国科技创新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就,但科技发展的水平无论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距现代化建设要求都相对滞后,需要迫切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一)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匮乏

对于科技创新来说,起关键性作用的是人力资本的素质和能力。当前世界各国间围绕科技创新进行的技术竞争,从根本上来说是科技人才的竞争。目前我国科研人员质量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在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高层次的科技创新人才非常匮乏,在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很少,学术技术造诣不突出。具体表现在:缺乏创新型企业领袖,相当数量企业决策者对科技创新认识不足,在投资战略上不愿对长期见效并有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项目投资;缺乏专业技术开发人才,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所限,难以吸引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激励科技创新人才成长的机制不健全,对科技创新人才的职称评审、知识更新、权益保护等缺乏制度性安排,影响到其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形成了知识型传统教育方式,忽视个人的创造性和能力的培养,缺乏造就创新人才的认知氛围和心理条件,没有求异和质疑习惯;重聚合思维轻发散思维,限制了人们的思维创造性,造成思维定势,束缚了人们的创新精神和能力。

(二)科研成果转化率急需提升

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不仅在于加大研发投入和增加研发产出,更在于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真正的推动作用。我国的科技创新成果,包括专利和论文的数量都排在世界前列,但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及产业转化率很不理想。据统计,我国的科技贡献率仅为50%左右,低于一般发达国家的70%、美国的80%及以色列的90%;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仅为2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0-80%;科研成果的产业化率仅为5%,很多科研成果束之高阁而并未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与我国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形成了鲜明对比。这是因为我国的科研评价体系还不合理,片面注重要求数量、发表的期刊等级及专利申请等指标,而导致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科研成果无条件、无能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造成许多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在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上过度依赖国外装备的直接引进,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不多,大量企业偏重于对国外技术的模仿,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三)产学研合作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现行的科技体制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严重的官本位制、不合理的用人机制、功利式的评价机制,这些体制上的弊端严重制约着科技创新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大部分企业在考虑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上,或为摆脱历史重负、或因当地条件限制,注重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缺乏长期发展战略眼光。由于产业技术的重大创新投入高、风险大,所以要求参与创新的产学研各部门要形成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而目前我国的学研与产业结合很弱,缺乏国际间交流合作的平台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学研的科技创新往往忽略企业生产成本、生产周期与生产效率,导致科技创新产品服务与市场脱节,不能满足产业的需求。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的合作仍然停留在零星项目上、临时合作上,多数没有形成长期而稳固的结合。在创新源头的建设方面我国还很单薄,真正具备自主研发实力的高校院所为数不多;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不仅为数不多,而且与企业的合作水平不高,产学研合作明显不够;缺乏强有力的领军企业,有充裕资金保障、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数量较少,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发展优势有待提升。

(四)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水平参差不齐

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基地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而我国部分高新区发展方向不明确,功能定位名不副实。企业入园标准低,并且没有淘汰约束机制,造成企业技术含量参差不齐,难以实现“高、新、精、尖、专”的要求。高新技术园区缺乏全面有效的科技创新支撑服务体系,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程度较低,企业科技信息交流不畅,创新能力发展缓慢。部分高新区在日常发展中面临不同部门的多套不同指标体系的考核,既要承担国家赋予的创新发展责任,又要肩负地方政府要求的经济发展责任,发展方向不够明晰,也不能集中精力去搞科技创新。

(五)科技创新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我国在关于科技创新的配套政策及专项规定方面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对科技创新缺乏应有的重视,资金、科研力量投入相对不足,风险投资政策力度不足,技术产权交易政策有待于完善。2013年我国研发投入强度还是明显滞后于美国2011年3.2%和日本2011年2.7%的水平。从企业研发投入看,虽然投入总量增长态势良好,但是平均投入强度不足1%,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目前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多元化利益主体之间的壁垒仍然存在,很难促进科技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科技创新收益低,科技与经济相互脱节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现有税收等优惠政策不完善。科技创新融资渠道狭窄,影响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和国际竞争力。政府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整合力度不够,各级科技、教育、财政、税务等部门虽已分门别类地采取多项举措促进科技创新,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导致科技项目多头申报,使得扶持科技创新的资金被分散,另外还存在科技平台重复建设、资源共享程度较低等方面的问题。

二、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科技人才,积极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要实现科技创新,必须有一批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科技创新人才。要制定科技人才培养长远规划,在重大项目的实施中加强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做好相关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坚持引进智力与引进项目相结合,鼓励采取兼职聘任、合作研究、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吸引、凝聚国内外各类科技创新人才或科技创新团队,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打造高端的科技研发团队,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产业集聚度。要进一步增强人才的流动性,打通科研人员在产学研等方面流动的各个环节,实现其在科技创新全领域的自由发展。完善培养和吸引各类优秀人才的政策措施,建立符合科技人才发展规律的多元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大对技术创新人才的税收优惠力度,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采用个人所得税返还、工资补贴等方式来激励技术创新人才。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倡导启发式教育,注重培养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的探索习惯。高度重视科技教育,加强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增强全民的科技知识面和锻炼实践能力。

(二)改革科研评价机制,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改革和优化科研项目评价体系,鼓励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活动,把科研成果研发与市场转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难题。突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推动大企业整合全国科技创新资源强强联合,打造一大批国际知名的、拥有原创性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企业,使之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中坚力量。科技创新龙头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重点,按照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科技创新骨干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培育壮大一批有望成长为科技“小巨人”的潜力企业,形成与大企业互补发展的第二梯队。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机构和组织,开展重点攻关,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持续动力。

(三)完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促进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集聚

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市场机制在协同技术创新联盟中的作用,发展技术创新联盟,建立以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企业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的产学研协同科技创新合作机制。通过建立产学研联盟,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利益共享的稳定、高效的科技创新集合体,凝聚和培育创新人才,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进程。从当前来看,为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需要促进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战略层面有效组合,形成协同创新的合作模式,突破产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引领我国科技创新的航母级舰队,增强国家科技创新实力。对具有明确市场前景、贴近实际应用的项目,应由企业为核心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协同技术攻关。要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工程,构建共性技术平台,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完善利益与风险匹配机制,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

(四)促进高新区创新驱动,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大力构建产学研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强化创新型人才培育和引进,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并以此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高新区起步有先有后,自身基础不同、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各个高新区应该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域的高新区分类指导,站在全国角度整合高新区资源,既有点的布局,也要连成线和面,使各高新区取长补短。高新区要提高自身的发展能力和水平,坚持既定的发展目标,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健全高新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基地。优先承接高新技术和优势产业,加强对新能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企业的引进,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效应,推动支柱产业向产业集群的跃升,走既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又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的集聚发展道路。

(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提高科技创新政策扶持力度

人才培育论文篇5

人才定位不清的问题

综合性大学艺术院系在创办之初普遍承袭了各重点专业艺术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结构、课程体系等框架,对自身生源情况及社会需求情况缺乏准确分析,人才定位模糊不清。尽管多年来一直努力思考,摸索,提出了关于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倡导大众化教育,但在具体操作上,人才定位还是瞻前顾后,既陶醉于精英教育,留恋曾经的象牙塔,又想关照市场所需的实用型人才,使这种复合型人才培养出现“两层皮”现象。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方式等仍个性不足,缺乏科学规划及创新点。教学中传统的重专业课,轻通识课,重技能课,轻理论课的倾向依然严重。

办学软硬件不足的问题

目前大部分综合性大学艺术院系的历史不过20年,其中表演、编导、动漫设计、数字技术、播音主持等专业是新增专业,办学历史不足10年,且在师资和教学设备上几乎都是零起点。虽然经过几年的积累摸索,专业建设的软硬件有很大改观,但缺口仍很大,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在校生需求。尤其是在师资上,初期由两三个在职教师加上七八个外聘教师撑起一个专业的现象不在少数。随着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教师队伍已基本确立,来源构成主要是专业艺术团体一二级演职员、升格后的老中专教师以及刚走出校门不久的本科或硕士毕业生三大群体。他们的职称与学历水平呈现高职称低学历,低职称高学历的状态。高职称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强,而学术研究弱,难以发挥真正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人才出口(就业)的尴尬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学生先天不足又后天失调,专业单一、知识结构偏窄,加之艺术人才在就业上存在的注重专业对口,以及文艺体制改革和用人制度改革等因素,造成综合性大学艺术类毕业生“高不成低不就”,学生就业与入学相比形成“冰火两重天”的尴尬局面。

新形势孕育出新机遇———化解尴尬

随着人们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日趋扩大,大众期盼接受艺术教育,提升自身艺术素养的愿望更强烈,这成为当前综合性大学艺术教育发展迅速的主要动因。然而,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人们开始怀疑社会、市场对艺术人才的真实需求,担心艺术人才市场可能会出现泡沫化。

主席在全国第九届文代会、第八届作代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以下简称《讲话》),发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认清时代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坚持为人民服务,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奋力开创文艺发展的新局面的总动员令。认真学习研究《决议》和《讲话》精神不难看到,所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让人民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消费总量,培养文化消费新的增长点;关于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等指示精神,及时化解上述的担忧,扩大艺术人才的就业空间,为综合性大学艺术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更为其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

综合性大学的艺术教育应该以此为契机,站在《决议》描绘的我国文化繁荣的新蓝图的高度,重新思考自身的艺术人才培养问题,解决好以什么样的视角认识人才定位,以什么样的理念对待人才培养,以什么样的思路抓好专业建设的问题,切实担负起推动高等艺术教育繁荣发展的历史使命。这也是高等艺术教育能否实现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的体现。

全新视野下的观念转变

1.新视角下的人才定位

《决议》中提出关于建设宏大人才队伍,包括:一要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二要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的战略目标。据此,应结合自身生源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正视自己与一类专业院校的差距,发扬综合性大学的整体优势,将人才定位在本科层次教育应以大众化为主,侧重为基层文化建设培养能从事各种文化服务的实用型人才;研究生层次教育应以培养创作型,研究型、管理型的精英人才为主,为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服务。

2.新理念下的人才培养

《决议》中提出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指示精神,以及主席的《讲话》中对全国文艺工作者提出的“四个希望”,即希望文艺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方向,自觉主动地承担起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自觉主动地承担起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放歌的历史责任;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始终坚持锐意创新,自觉主动地承担起推进文化创造的历史责任;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始终坚持德艺双馨,自觉主动地承担起弘扬文明道德风尚的历史责任。从中皆传达了出这样一个信息,即新时期我党已从宏观到微观为我们提供了重新界定高素质艺术人才的质量标准,为重新思考高等艺术教育的人才观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考其德行,察其道艺”这个传统的择才标准在当下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因此,综合性大学艺术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培养德艺双馨、和谐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艺术人才。同时,要求教育观要放在关注学生和谐发展、全面成长这个重心上。协调好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关系,重视对学生人文精神的,人文情怀的培养和综合文化素养的提升;协调好通才教育与专才教育的关系,坚持普遍培养重点提高,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协调好技能教育与理论教育的关系,重视引导学生研究、质疑、探索、创新的学术精神的养成;协调好专业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的关系,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职业操守;协调好课堂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关系,坚持三贴近原则,通过参与艺术惠民等实践活动,锻炼艺术才干。

3.新思路下的专业结构优化

人才培育论文篇6

摘要 培养创新人才是现代体育教育专业的育人目标,人文教育对于体育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出发,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人文教育的途径。

关键词 人文教育 体育创新人才 培养

人文教育是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人文知识的学习,帮助体育学生形成全面的知识结构,促使体育学生在认知、情感、意志等方面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人文教育在创新思维、想象力、文化底蕴等方面,为体育专业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等奠定了深厚的基础,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一、人文教育对体育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

(一)人文教育可以提高体育学生的思想境界。人文教育能引导体育专业学生的思想进入一种超越、求实的精神境界,激发创新热情。一个具有创新思维的体育人,才有可能在体育领域提出问题,怀疑问题,解决问题,才有可能有所创新。

(二)人文教育可以丰富体育学生的知识体系。人文教育可以使体育专业学生学到专业以外的知识和产生丰富的联想,为扩大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激发科研兴趣打下基础。如果过分强调专业教育,忽视人文教育,就会使体育专业学生视野狭窄,知识迁移性差,创新能力难以得到发展。

(三)人文教育有利于营造体育专业学生的创新环境。创新是一种先进文化长期沉淀而形成的一种社会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创新环境密不可分,而创新环境的形成恰恰需要一种良好的人文教育。人文教育有利于体育学生优良个性的充分发挥和发展,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鼓励体育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为体育学生潜能的开发创造一种宽松的创新环境。

(四)人文教育有利于体育学生的身心健康。一位合格的体育创新人才必定具备创新人格,而具备创新人格的人才要有健康的身心素质,极大的包容心理,富有严谨的学术态度,尊重科学,表现出高度的知识、能力、人格的完整统一。人文教育有利于培养体育学生健康的身心素质,将献身体育与实现自身价值统一起来,达到完美的创新人格境界。

二、加强人文教育的途径

(一)转变教育思想,把人文教育成为培养体育创新人才的基础。现代体育的发展需要人文精神和人文内容,人文和科学技术是现代体育的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在教育思想上尽快实现三个转变:1.教育质量观的转变,由传统的知识质量观转变为包含知识、能力在内的全面素质质量观。2.培养目标的转变,由培养合格体育人才转向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体育创新人才。3.专业设置观的转变,变过窄专业口径为宽专业口径,将专业教育与人文教育要完美地结合起来。

(二)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人文课程是实现体育专业学生教育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改革体育院校的课程设置,优化课程结构,重建人文课程体系,适当适量地压缩或减少基础体育教学的时间,相应增加人文课程比例。

1. 在教育过程中渗透人文教育。任何一个体育项目,都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教育素材,老师要善于去挖掘。比如耐力素质的训练,技术与体能训练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顽强的意志去战胜疲劳,这样才能使其耐力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2. 在教材延伸中渗透人文教育。任何体育项目其起源、发展和现状都展示着人文主义的色彩,体现着人文素质发挥的作用。老师要充分利用好教材并加以引申,比如在排球课上,老师可借用李正常的七律诗《闻郎平毅然回国任职作》:“粪土他邦百万金,归情切切意沉沉。太平洋水深千尺,不及阿郎报国心”来渗透爱国教育。

(三)强化实践环节。体育学生创新能力的获得与提高,要通过勤奋、刻苦和严格的训练,创新能力一般是实践能力的升华。因此,必须强化实践环节,并在实践环节当中不断地渗透人文教育。

(四)营造浓郁的人文环境。人文素质不同于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努力和环境的熏陶。校园人文环境对体育学生人文素质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应当突出“体育文化”的特色,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

1.体育院校要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在传统体育学科主动深入社会,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大胆引进实用的健身体育、娱乐体育等内容,抓住契机,鼓励师生把握体育学科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科研成果并深入钻研。

2.体育院校要构建健康向上的活动氛围。定期组织各种各样的文化讲座,如:传统体育项目的文化讲座,交响乐普及讲座等等。同时可以以体育项目为依托发展学生社团,甚至可以考虑社团活动与学分挂钩,让不同专业的学生在团队合作过程中发挥“共振效应”,促进创新能力的培养。

3.体育院校要努力创造怡人的校园环境。第一,体育建筑、运动设施、等硬件建设要经过精心规划和设计,不仅要考虑与原有的学校环境相匹配,也要与学校整体风格相吻合。第二,校园环境建设要充满人文气息。增加体育名人塑像、纪念碑,整理校史、总结校训,逐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文景点,让学生在优美的人文环境中接受熏陶。

三、总结

体育院校进行人文教育,涉及诸多教育教学环节,这些环节相互影响、制约,并构成一个系统。将人文教育与体育创新人才的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为体育创新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开拓广阔的空间。

参考文献:

[1] 方卫清.论人文教育与医学创新人才的培养[J].西北医学教育.2002(4):54-55.

[2] 季晓艳.高等体育院校人文素质与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08(122):201-202.

[3] 程登富,刘彦庭.谈人文教育在成人体育教学中的渗透[J].中国成人教育.2006(7):151-152.

人才培育论文篇7

作者:刘学 单位:浙江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

由于财经类院校的日语专业的专业内容还是以语言文学为主。课程也采用传统的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围绕语言能力的提高而设置。由于受片面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导向的影响,在课程设置上,必修课过于偏重语言类(例如,精读、会话、听力、阅读等),造成理论课程偏多,课程缺乏创新性,虽然在高年级阶段加了经贸等专业知识课,但是还不能满足学生需求,满足社会的需求。由此造成了学生知识面窄,应用能力较弱,跟社会实践还是有一定的距离。课程内容陈旧,缺乏创新。由于财经类院校的日语专业课程内容基本上采用综合性大学或外语类大学的教材,教师授课方式多以教材为主,忽略了文化内容的导入,缺乏对学生进行综合知识和素质能力的训练培养。教材开发力度不够;精读课程和其它课程之间缺乏相互协调;要培养学生的综合外语能力,适应各种交际目的的需要,要求我们缩减与培养目标不相适应的理论课程体系内容,在原有学时不变的情况下,利用网络教学资源优势,适当考虑压缩“精读、会话、听力、阅读”等语言类课程学时,增加相关的文学和文化类以及财经类的知识模块,依托财经院校的优势学科和资源,开设选修课供学生选修。这样,学生就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潜在的就业方向,选择经营、管理、法律、会计、计算机等相关课程。通过系统学习,了解和掌握某一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发展前沿以及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利于在就业中形成较强的竞争能力。优质师资缺乏,教师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尽管师资队伍成梯队排列,拥有一定数量的教授博士,但拥有懂专业的资深教师数量相当不足。教师的全面素质(包括语言水平和技能、语言理论及外语教学理论水平、外语教学组织能力和教育实施能力、较高的理论和科研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较高的人格修养等)有待于提高。教学方法上未能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的授课模式,从而忽略了“以人为本”,没有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习”、“主动性学习”积极性。由于精读、视听说、翻译、国情类课程内容涵盖面很多,教师为了赶进度,一刻不停地讲解课本上的知识,学生只是被动的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养成了依赖教师的惰性,在课堂上缺少师生之间的有效沟通,难以在课堂学习中获得知识的迁移,难以生成新的知识点,难以通过反思活动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度、学习中的问题,纠正错误。此外,单纯的讲授导致教师照本宣科,难以通过有效的实践活动提升对语言背景知识的理解,提升语言的运用能力。

针对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为了适应就业的多样化,发挥财经院校现有优势,有必要考虑利用网络教学资源的优势,将精读、视听说、阅读等课程统合成一个有机的课程体系,创建“精品课程网络课堂”。将课堂教学延伸到课下网上答疑、网上作业,将有限的教学资源变成无限的教学资源,让学生能综合运用各种技能,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同时考虑适当增加专业选修方向,探索性地开设新课程,合并相近课程,完善精品课程建设,适当增加应用型知识课程,尤其是实用性和操作性课程,以提高学生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例如,适当考虑增设日本社会、经济、文化、民俗、中日关系史以及财经类课程,增加经贸方向、旅游方向、经贸日语等相关课程,增设日本社会文化、日本概况、日本报刊选读、日本历史、日语电影电视赏析、模拟导游、同声传译等选修课程,使得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在课程设置上有保障。这对于全面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达到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的也是必要的。要建立一整套除日语本专业以外的专业方向课程和其它相关学科知识模块的思路。在课程设置方面,重点调整专业方向模块,使原有的单一的“专业模块课程设置”向“专业+方向”(即“日语+X”)的复合型人才课程设置迈进,并确立“以财经类院校为依托,突出财经方向”,推出包括“日语+外贸”、“日语+其他外语”、“日语+管理”等新的培养模式,既要考虑到让学生打好坚实的日语基础及获取必备的日语语言文化知识,又要顾及专业倾向,尽量使学生学习到较系统的经营、管理、法律类课程知识,使培养的人才能够适合社会的需要,努力促使日语学科和专业的健康发展,培养充分发挥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培养出既有扎实日语语言文学功底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又有经贸知识的、并能熟练地运用日语从事学校、科研以及外事、外贸、旅游、教学、翻译、国际贸易、对外交流、企业管理、金融业务等工作的复合创新型人才,办出本专业的特色。实现上述改革的措施如下:首先,明确课程定位和教学目标。基础阶段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养,在高年级培养专业综合技能,以创新型高级人才为目标,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反馈信息进行有必要的改革,加大对语言和文学知识的传授。其次,确立基础骨干课程的课程协调设置。在基础阶段,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日语的能力,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训练听、说、读、写、译等运用语言的能力,丰富日本社会文化知识,培养文化理解能力。总之,日语的学习是一个整体的学习,不能按照各自的教学内容而将其分割独立开来,应全方位地相互协调贯通培养学生。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实践环节。培养财经院校复合创新型人才,必须改革旧式传统的教学方法,把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放在首位,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注重培养学生在实际语言环境中的语言交际能力。课堂教学要与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应以课堂教学的内容为基础,通过课外阅读、演讲、辩论、读书报告会、戏剧表演、编辑报纸杂志、专题访谈、拍摄电视片等形式,延展课堂教学内容。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网络课堂,整合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也是实行开放式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很好的方法。在日语教学中首先引入多媒体教学方式,自制教学课件,抓住教学重点,突破难点。使教学手段趋向于全方位、多层次,使声音、图像、文字等多种刺激并重,使学生能闻其声、观其形、临其境,完全沉浸在教学要求的氛围中,提高学习效率,使学生在听、说、读、写四方面的综合训练得到加强。通过利用和开发多媒体与网络技术,构建基于网络的日语学习共同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日语开放性的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

建立完善的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树立教学研究意识。外语教学是要培养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外语教师教学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是能否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日语实践活动,并有效地培养其自主学习能力。为此,培养复合创新型人才还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师资队伍。专业师资队伍要在年龄、学历、学缘、梯队等方面有着合理的结构。复合创新型人才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教师素质是教师搞好教育工作的前提,也是衡量教师能否胜任本职工作的基本条件。日语教师的全面素质主要指日语水平(包括语言水平和技能、语言理论及日语教学理论水平)、日语教学组织能力和教育实施能力、较高的人格修养。外语教师除了充分全面了解自己所教授的课程的教学内容之外,还要对其他相关课程有所了解,对现代教育理念的理解,对应用语言文字学、教育心理学和课堂教学管理的基本把握,以及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其自主训练的能力。做到彼此相互融通内容和难易度有机地衔接到位,相互配合。此外还要不断反思教学的过程与效果,从而创造性地完成教学任务。科研带动教学,教学促进科研。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学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搞好科研的积极性,对教师的科研成果要给术水平。积极参加有关学术会议,获得最新信息以指导实际工作,加强校际合作和国际交流,促进学术水平的提高。以财经院校为依托,突出办学特色。财经类院校日语专业和外语院校、师范院校、综合类院校的日语专业相比教育资源不同,要利用其办学优势使培养出来的学生具备其它类型院校的学生所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在保证和教学大纲要求一致的前提下,在吸收别人特长的同时,充分发挥财经类院校的师资和学科专业优势,实行以财经院校为依托,与经贸结合的办学特色。与财经类结合,就是适当开设“经、管、法”类相关课程,给学生设置经济、管理及法律方面的辅修,从而构建既有听、说、读、写、译等培养语言技能的基础课及提高人文修养的传统语言文学课,又有体现财经特色的专业课的人才培养模式。基础阶段的课程设置牢牢把握住“发展全面语言能力”的方向,在培养目标、教学计划中体现“厚基础、宽口径”的指导思想,学习好经贸类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后在这些行业的翻译和科研领域有所贡献随着社会对各类专门人才层次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财经类院校日语专业在办学模式上要加强跨系、跨学院合作,在加强自身学科建设的同时,实现文理工科专业与日语专业之间的复合、交融与渗透,从而优化人才的培养模式。这种密切课内外结合,更新拓宽专业设置,优化课程体系建设,会促进日语专业在办学思路、专业定位、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等诸多方面领域建设的提高。

人才培育论文篇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政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政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政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新晨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超级秘书网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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