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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基础8篇

时间:2023-09-27 16:06:48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篇1

关键词:农村 基础公共文化 管理体制 发展

农村基础公共文化的发展是决定农村和谐稳固发展的关键,而想要促进农村公共文化的全面发展,还要以提高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水平为主,不仅要创建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系,还要完善农村基础公共文化的管理制度,以实现农村基础公共文化的长远发展。

一、加大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促进农村基础公共文化发展

确保资金投入方面的稳固持续是促使农村基础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系的关键。因此,在开展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作时,还要建立以政府投入资金为主,社会投资为辅的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投资体系。

(一)创建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财政投入体系。首先,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系的资金投入,以保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比如,政府在财政投入支出结构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加大对农村卫生、教育、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公共服务资金投入量。另外,国家也可以转变财政投入地域,可以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公共文化发展建设作为国家财政投入的重点地区,促进不同区域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协调发展。省级政府应该建立省属市县的财政体系,避免地级市政府直接控制县级政府的财政实施,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县和乡镇财政管理体系应规范县和乡镇之间的财政关系,对乡镇财政收支实施统一管理。

(二)扩展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在建设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过程中,除了政府作为资金投入支持方以外,还需要来自社会各个领域的团体或个人,给予农村公共文化发展经济上的支撑。但是在扩大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投资渠道上,政府还要起引导作用,应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比如,对一些选择在农村开办公益文化活动的企业单位,政府要在各项政策上给予优惠,对捐赠农村文化事业的海外友人和华侨,政府可以给其一定的社会荣誉;对于一些为农村公共文化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个人和单位,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政府还应放宽一些条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农村文化事业建设中。

二、革新农村基础文化服务主体和方式,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文化管理水平

完善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机制,还要确保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管理,但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存在短缺的问题,为了改善这种局面,还要先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和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

(一)农村公共文化公益服务以政府为主体。政府要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资金支持,还要承担农村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责任。制定大型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文化活动规划,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将具体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农村公共文化市场服务以企业为主体。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可以采用集中购买、特许经营和委托生产、定向资助等方式,鼓励更多的社会企业单位加入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队伍中,为农村的基础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村群众对不同层次文化产品的需求。

(三)农村公共文化志愿服务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非政府组织是政府以外的具有志愿性的公益社会组织,它们既具备企业单位的特征,又属于公益性的组织单位,又是和政府部门进行公共文化服务的合作者。非政府组织可以去承担政府无法完成的一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事项,而非政府组织如果成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也可以避免政府组织部门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的低效率,以及市场服务的趋利性现象发生。

三、加强对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培养

人才作为推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关键,在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过程中,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建设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系,还需要组建一支能力素质较高的公共文化服务事业人才队伍。

(一)改革人事制度,选拨优质人才。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的选拨,还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对从业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对人才选拨制度进行改革,打破以往的地域、身份和文化资历等方面的限制,选择优秀的人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真正实现人尽其才。而且,政府也可以从农民群众中选择一些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的作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巩固农村公共文化的建设。

(二)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优秀人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深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环境的影响,农村的基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想要留住人才,首先还要创建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环境,需要政府的政策规定为基础,以此来保障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成长。比如,提高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制定文化人才引进方案,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县或乡镇的文化事业单位担任文化工作者等等。

(三)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教育培训。为了实现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还要重视对人才的培养,通过制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教育培训和文化交流等方式,扩大农村公共文化人才队伍。而培训内容的重点在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的实习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以便培养出高素质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人员。

四、结语

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是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重点,而农村基础公共文化服务想要得到的长远发展,不仅要构建完善的基础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系,还要依靠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做保障。因此,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还要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另一方面要重视人才的培养,以适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对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陈程耀.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商业经济,2015,(03).

[2]姜敏,王树松.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J].理论观察,2015,(06).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篇2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业管理;课程设置;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4)01-0096-01

一、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研究意义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还没有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该专业是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方向开设的,因此,该专业在课程设置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少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在原设相关专业所设课程的基础上,做些修改,增加或减少几门课程,从而形成一个新的专业[1]。针对公共管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的问题进行探索,重点是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审视现有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缺陷与不足,构建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学特色。

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分析

在被调查10所院校中,在培养目标设置方面,均体现以培养具备现代化卫生管理理论、技术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交际能力,了解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具有创新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医药企业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但各院校在培养目标设置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教学计划与培养目标没有对应,培养人才类型各不相同,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培养的是高级专门人才,山东中医药大学则是应用复合型管理人才,还有其他院校是高级复合型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因此,中医院校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应更具特色,即培养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现代卫生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经济管理学的相关知识、中医学与现代医学基础知识能力,能够在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医药企业和各类公共事业组织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

三、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调查

关于教学时数,必修课程总学时数:最多的3610 学时,最少1926学时,平均265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最多的2776学时,最少1366学时,平均2603学时。实践学时最多1697学时,最少114学时,平均562学时[2]。各院校的课程设置层次基本相同,但必修课安排比例上差别较大。

调查10所院校发现,各院校课程设置大体分为公共课、医学课和专业课三个层次。公共课程必修课学时在30%左右,公共课科目大体相同,公共课包括:体育、外语、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政治思想、身体素质及基本知识与能力素质类课程。医学课主要以医学概论、医学单科形式设置,医学类课程必修课学时最高为35.55%最低为16.19%,医学类课程必修课学时比例差距较大,各院校应结合自身条件整合医学类课程门数及学时,建议医学类课程必修课学时在30%左右,让学生用较少的学时学习更多的医学知识。专业课主要就是卫生管理、经济类课程,专业课程必修课学时数最高为58.28%最低为35.15%,建议专业课程必修课学时数在40%左右,课程选择要符合人才培养的目标,确定专业核心课程。

为适应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管理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科组建,明确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全面分析中医院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四年制)人才培养现状、医学课程与专业课程设置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探讨中医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学课程设置的发展方向,形成具有中医药院校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多次召开专家讨论会、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对现有教学计划进行修订。该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相关体制改革内容,结合本学校自身特点,制定出符合中医院校的教学计划。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课开设9门,656学时,开设体育、外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医药基础课11门,704学时,开设中医基础概论、正常人体解剖学(含组胚)、病理学、生物化学和药理学等;专业基础课11门,528学时,开设经济数学、线性代数、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基础和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等;专业课12门,576学时,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组织行为学、电子政务和文秘基础等;任选课10门,320学时,医学伦理学、商品学、医药信息管理、科研设计与方法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科学教育改革的新构想,其特征是突出科学、技术。新医改政策下,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医学院校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建设要紧跟时代步伐,从事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的中医药高等院校肩负着卫生管理队伍建设的任务。

参考文献: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篇3

 

然而,公共管理学科几年来的发展也遇到了对公共管理学科涵盖范围的困惑,究竟什么是公共管理,它应当包括哪些领域?这是公共管理学科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上取得共识,公共管理学科才能得到健康、快速发展。

 

按照我国目前研究生专业目录(1997年),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等5个二级学科。在本科专业目录中则是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等四个二级学科。这两个专业目录有相同部分,也有不同部分,其差异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们也感到上述专业目录没有能全面、准确地覆盖公共管理领域。因此,不清楚地回答什么是公共管理这一问题,不利于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和本科专业的发展,不利于科学系统地培养不同层次的学生。从我国目前的学科划分看,公共管理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所以,我们首先从管理学的研究领域来探讨公共管理的范畴®〇

 

一般认为,管理是人类对自身从事的各种社会活动进行计划、决策、控制的过程。以人类从事的各种社会活动所产生的事务来划分,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可以划分为三个领域,即私人事务、公司事务和公共事务。公共事务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产物,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公共管理就是基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公共事务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存在于各个国家。但是,公共事务会因为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会因为国家体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范围。一般而言,以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领域都属于公共事务管理的范围,例如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国家安全(国防与外交)、公共安全(食品、交通)、公共卫生与健康、基础教育、公共资源管理(土地、水、能源、道路)、城市发展(市政设施)、公共环境(污染防治)等。

 

公共管理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和非营利组织(NPO),其中NPO是近年来随着“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改革而逐渐在世界各国发展起来,并日趋受到重视的。从政府角度讲,公共政策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公共财政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资本资源,公务员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人力资源。所以,公共管理不等同于我国一些学者所讲的行政管理,其涵盖的领域要宽得多。从上述判断出发,公共管理的教学与研究应当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研究公共管理实施主体及其运行机制的部分,简称“基础模块”;二是研究公共管理具体职能的部分,简称“职能模块”。我们分别论述如下:

 

一、研究公共管理实施主体及其运行机制的部分(基础模块)包括以下领域:

 

1、行政管理,主要研究作为公共管理实施主体的政府机构的组成、运作方式、治理机制、绩效管理等;

 

2、非营利组织(NPO),主要研究NPO的组成方式、运行环境、管理模式与方法等;

 

3、公共政策,主要研究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机制,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4、公共财政,主要研究公共财政的收支机制,包括税收、政府预算、公共支出管理等;

 

5、公共人力资源,主要研究公共组织中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宏观人力资源政策等。

 

二、研究公共管理具体职能领域的部分(职能模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发展领域:包括宏观经济管理的有关方面,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特殊行业的管理;工商注册管理等,可以称为国民经济管理;

 

2、社会发展领域:包括就业与劳工关系、社会保障、人口管理、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管理、文化事业等,可以称为社会发展管理

 

3、公共卫生与医疗领域:包括公共卫生、医疗、食品安全等,可以称为公共卫生与医疗管理;

 

4、公共安全领域:包括国际事务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管理(交通、治安)、公共危机管理等,可以称为公共安全管理

 

5、公共资源领域:包括对土地、水资源、环境、能源的管理,可以称为公共资源管理。

 

可以看出,上述两个部分正好构成了两个纬度,以基础模块为X轴,以职能模块为Y轴,正好构成公共管理学科的矩阵结构。公共管理实施主体是落实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公共职能部分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具体体现,两部分在任何一个具体的公共事务管理中都可以实现有机结合。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根据中国的现实,在现阶段,国民经济管理中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公共管理应当大有作为的领域。因为,中国尚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20多年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这可能是中国公共管理的特色之一。

 

另外,由于在现代社会,公共管理的大部分职能是在城市中落实的,同时,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有不同的特点。我国正处在城市发展的关键阶段,缺乏城市发展规划和管理的人才,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共管理下面设立“城市管理”二级学科。

 

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公共管理虽然是管理学,但是,由于它涉及领域的特殊性和内容的复杂性,它需要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众多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做基础和支撑。特别是政治学和经济学,对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根据上述分析,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可以按照上述领域设置十个二级学科,即行政管理、非营利组织、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国民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管理、公共卫生与医疗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资源管理。在十个二级学科的基础上还可以设置三级学科的研究方向,鼓励教师和研究生在上述领域进行深人研究。

 

上述十个领域,特别是职能模块的五个二级学科领域中的问题,还有许多其它学科在研究,并且,对于这些公共事务的问题,也必须是多学科共同研究才能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不是任何一个单一学科能够独立解决的。对于上述领域,公共管理主要是从管理学角度进行研究,也就是说,公共管理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在既定的体制、社会环境、可用资源等条件的约束下,通过选择管理模式和制定管理手段实现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或者说,公共管理不仅要回答“为什么”,更重要的是要回答“怎么办”的问题。可以看出,由于公共管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任何一所高校想覆盖全部研究领域都是十分困难的,应当各有侧重。

 

从公共管理专业培养的学生层次上看,也应当各有侧重点。公共管理的博士研究生是培养在公共管理领域研究和教学的人才,所以,应当鼓励学生在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学科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在公共管理二级学科内细化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种,学术型是博士生的前期预备阶段,只应占硕士生的一小部分。应用型硕士研究生是主体,对于没有过就业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以二级学科为基础进行培养,以利于学生毕业后寻找就业岗位。对于那些在职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例如MPA,应当考虑三级学科的特色,使得学生可以更密切地联系实际。在这方面,目前中国人民大学设立的17个MPA专业方向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

 

公共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则要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可以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对于研究和学习公共管理的本科生而言,“基础模块”是教学的基础,其中的课程是从事公共管理所必修的,要让学生了解公共管理实施主体及其运行机制的要求。在基础模块中,社会对NPO、公共财政、公共人力资源方向的毕业生也许会有一定的需求量。“职能模块”是本科生的专业方向,随着公共管理重要性的提高,社会上的需求会增加,它们将是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领域。我们应当面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实际工作需要,既可以按照公共管理职能划分专业方向,也可以将有关公共管理职能加以综合,形成“城市管理”等专业,以扩大学生的就业选择空间。

 

同时,也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时期的社会需要,在上述二级学科的基础上,设置一定时期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三级学科,如食品安全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专业。但是,从本科生未来职业发展的角度看,原则上不应当鼓励本科生设置的专业过细。或者,可以根据中国高校分层的特色(教育部直属高校、地方学校)和地方差异的特色,在地方院校中突出专业细分的特色,以利于本科生学生就业。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篇4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学科;特色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0)10-0152-02

一、引 言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于1998年被教育部正式列入本科专业目录,并规定这一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从1999年在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首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迅速。2000年,全国有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57所高校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大学生。2001年全国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本科大学生的高校发展到132所,2004年迅速增加到327所,至2005年已有500多所高校(包括高职高专在内)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专科生。

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现状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培养目标笼统,难以体现专业个性特点。到目前为止,有关该专业的较完善、较统一的教学规范仍未确定,各校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方向、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教材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都还存在较大的认识分歧。在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校中,普遍存在着对培养对象规格层次的定位不准确,对培养对象所适宜的工作领域的界定过于笼统,对培养对象知识、能力、素质方面的要求不够全面,不够具体,缺乏专业特点等。2.课程体系庞杂,专业特色不明显,校际差异较大。本专业普遍存在着指导思想不明确,人才培养模式不清晰的现象,由此导致了课程设置的五花八门。例如,某工业大学将课程体系高度概括为3大类:经济类、社会类、管理类;有的学校课程内容包罗万象,覆盖了文、理、工、管、经、法、政、社等大学科的内容;有的学校课程设置中大部分是经济学与管理学类课程,把本专业视为面向社会的经济管理。3.专业方向越位。根据对公共事业管理的准确理解,本专业的培养方向既不能漫无边际,也不能过于狭窄,但不少高校却偏离甚远。从一些高校在本专业之下设置的方向名称就可看出问题来,这些方向名称有:行政管理、政治学、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环境经济。以上方向中,行政管理是与公共事业管理并列的两个二级学科专业,将前者作为后者的方向,犯了逻辑性错误;政治学是属于法学门类的学科,而非管理学门类;物业管理与房地产管理是属于工商管理学科,而环境经济应是经济学专业的方向。

国外高校没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与此相应的概念是“非政府部门管理”、“第三部门管理” 等所谓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但鲜有专门针对“非政府部门管理”或“第三部门管理”设置的本科专业,一般只在大学的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或管理学院开设相关的课程,或建立相应的研究机构,如美国约翰- 霍布金斯大学的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从国内主要研究结果来看,争议最为突出的是高等学校培养该类专业人才的“出口”定位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模糊。由于专业特色不突出,致使社会上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认识模糊,不明确本专业学生的定位,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难度。该类专业人才的就业岗位没有实现专业初创时的预期目标,大量本科毕业生并未进入公共事业管理领域就业。社会对公共事业管理的普遍认识不足,不知道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的区别在哪里,不明白公共组织和政府机关究竟有那些分工。认为该专业培养的学生不是专业人才,没有实在的东西,成了“万金油”,而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因此,造成学生就业难。该专业在家长、学生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有网站将其列为中国高校十大最差专业之一,专业学生普遍学习兴趣不高,对前途感到渺茫。

为适应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华侨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的全国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研讨会于2007年10月27 日至29日在福建省著名侨乡泉州市举行。来自全国三十多所高校的六十余位从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关于专业方向问题,会议认为:由于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校五花八门,各有不同的办学层次、办学基础和优势学科,因此各高校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摸索出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专业方向,应根据学校的不同而体现特色,这种特色应建立在本学校原有优势专业的基础之上,例如财经类院校可以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与原有的财经专业相结合,培养既掌握公共管理一般知识又具备公共部门财务专业知识的新型管理人才。但遗憾的是,由于参加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大多关注专业类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特色问题,本次会议没有就综合类院校如何在专业方向上体现特色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来看,江西师范大学是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中唯一的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方向)专业,第二批和第三批公共事业管理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学校分别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北大学、白城师范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潍坊医学院和云南大学,其中除了东北大学和云南大学属于综合类院校外(且这两所院校属于1999年首批进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试点院校),其他五所院校都结合本校特色突出了公共事业管理的自己特色,或是卫生事业、或是教育管理、或是体育经营管理特色。

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策略

一个专业的设置应该是基于社会实践需要的,其办学规模、专业方向等必须与之相适应。但就目前全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的现状看,突出问题是招生规模太大、专业特色不明显与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及人才实际需求相互脱节。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应重点突出“多维发展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设计。即建立模块式的课程体系和动态的教学计划,根据社会需求,把专业知识本位与职业能力本位两种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分类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建立一系列有力的教学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方案顺利实施。从基本流程看,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充分运用系统论和控制论理论指导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根据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确立灵活的培养目标。公共事业管理学是建立在政治学和经济学基础之上、研究社会领域内公共事务管理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其人才必须具有以管理科学为基础,由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知识交叉渗透的多学科知识结构,学校必须建立适应多层次、多方向发展要求的课程体系,同时要建立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加强实践能力训练的教学保障体系。公共管理人才的社会需求与我国公共管理部门改革进程密切相关,应针对各种公共管理部门人才需求的实际要求,加强专业能力训练和公共服务能力培养。同时要增强学生对管理类相关专业课程的选修自由度,提供更丰富的专业实践机会,以适应更广泛的就业需求。各办学单位要在充分进行人才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确立灵活的培养目标。例如,由原来的教育管理专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师范类),可将教育学作为学科基础,主要培养教育事业管理型人才,充分发挥教学经验成熟、就业定位明确、教育资源充足的优势。农科类高校依托农业学科优势,主要培养面向农村公共事业领域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这种培养方式也有其发展空间,符合当前我国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要求,且有利于办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特色方向。

当然我们不是说专业方向定了位,有特色,培养的学生就好“销售”,就能向自己的专业领域输送人才,我们必须严肃且慎重地思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一味按照“特色”模式培养实用技能型的工具性人才,注重培养学生专业操作应用能力,就限制了他们将来的就业领域或转向其他行业的潜在能力,以及进一步学习研究的能力。所以,本科层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既不是培养直接的现成的公共组织管理者或公共商务服务人员,也不是仅仅培养“拿来即用”的实用型人才,而应该在重点培养学生的思维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基础上,提高其动手操作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即使基本素质培养和职业技能训练相结合。课程设置上具体表现为,通过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思维质量、思想素质,培养其认识问题、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思维、决策能力,通过专业选修课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即解决问题、执行决策方案的能力。这样,学生毕业后,既可以再深造学习,成为理论研究型或学术性人才,又可以通过一定的职业技术准备走入社会,参加生产和工作,还可以通过经验积累和进一步学习,成长为中高级管理人才;或者可以不太困难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转行学习和工作。

总之,各高校建设有自身特色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势在必行,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在充分调研和严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的规律有序的进行,确立可行的模块方向,注重培养学生的相关能力,改善学生的就业状况。

参考文献:

[1] 李燕凌,杜宝贵等.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科建设现状与发展[J].高等农业教育,2004(6).

[2] 宋琪,方永恒.对构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考[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3] 李跃平,黄子杰等.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篇5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 新公共管理; 市场化;公共物品供应

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对于调动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减轻财政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们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认识仍然不是十分清晰,目标也不是非常明确,仍存在各种各样的改革设想。其中有一种改革思潮尤其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这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泛市场化取向:除了对一些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外,在我国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单位也推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我们认为,某些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对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在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进行市场化导向的改革,是对发端于西方国家的公共部门改革的误读,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使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误入歧途。

一、公共物品供应的市场化是西方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物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公共部门改革中,兴起了一股“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化、私有化、放松管制、顾客导向、效率至上、签约外包(购买服务)、强调竞争、管理主义、企业型政府和新责任制等。在新公共管理思想的指导下,西方国家针对公共部门和公用事业进行了“去国家化”或私有化改革,将一些公共服务领域推向了市场,将企业管理的理念运用到政府管理中,使得一些公共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公共管理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是二战后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这一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哈耶克、弗里德曼、卢卡斯、布坎南和科斯等。政界的主要代表则有撒切尔夫人和里根等。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的衰落和经济全球化、自由化,以哈耶克和芝加哥学派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想得到了高度重视,他们反对计划经济、反对社会主义、反对福利国家政策,主张低税收、减少政府赤字和市场化或私有化的改革,对新公共管理运动产生了深刻影响。由此,也使新公共管理思潮具有了意识形态色彩。美国学者普利特就认为,“管理主义(新公共管理)是一种新保守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的公共管理哲学,是右翼政府或者新的公共管理纲领;它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滥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是经济学帝国主义向公共部门管理领域的扩张。

在新公共管理看来,政府也像企业一样,完全是利益最大化的,并不会把公共利益、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精神放在重要位置。因此,新公共管理提出削弱政府的要求。事实上,新公共管理运动并没有取得符合预期的效果,如果我们看一下里根政府和撒切尔夫人政府时期的财政状况,就会发现这一时期所谓的“让政府缩水”仅是一句空头的口号,这一时期政府本身的总开支实际上并未缩减,被削减的是有关公众福祉的各项开支。因此,新公共管理未实现减少政府开支的目标,反而导致了“政府空心化”的问题,造成各部门公共服务责任和服务精神的迷失。

归根结底,新公共管理思潮片面地将公共部门假定为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并依此假定提出了公共部门改革的各种主张,完全无视公共部门所具有的公共服务责任和意识,是对政府理论的一种误导。这种思想观念,更不符合我国对政府性质的定义以及由此建立的关于政府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基础。

二、泛市场化改革不利于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并且可能动摇国家上层建筑根基。带来不利的社会政治后果

在新自由主义改革思潮的影响下。一些人不加区分地鼓吹公共事业的市场化、私有化。我国一些政府部门也在新自由主义改革思潮的影响下,对一些公共部门进行了私有化改革,把一些公共服务推向了市场。随着改革的深入,科教文卫等传统的基础性公共事业也开始试行市场化导向的改革,表现在:减少这些公共部门的财政投入,降低这些单位职员本来不高的福利待遇和财政负担比例,改变公共部门的性质,通过购买服务,变“养人”为“养事”,“养机构”为“养项目”,甚至将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基础性、公共性科教文卫事业单位转企,等等。

客观地讲,一些公共服务供应的市场化可以提高公共物品的供应效率。如机关后勤市场化改革,企业福利的市场化改革,一些公共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供应的市场化改革等,都可以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提高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效率。但是,在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领域,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则不一定能够提高产出效率和供应效率:相反,还可能带来不利的社会政治后果。

这是因为,市场在这些物品的供应方面存在失灵,可能造成供应不足和失败。而市场化机制尤其不适用于基础性、公共性的教学研究部门。

第一,基础性、公共性研究单位不能用市场化、企业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评价。基础性公共性的研究投入大、周期长、结果不确定,不能用急功近利的成果统计进行评价,也不宜用直接产生了多少经济价值进行评价。如果急功近利地用短期成果来衡量,永远也出不了像样的成果,只能维持那些短平快,小打小闹,低水平的重复研究,还可能助长弄虚作假和学术腐败。近年来,研究评价上的急功近利,已经对我国的科学研究产生了相当负面的影响。

第二,降低基础性、公共性研究机构科研人员的待遇,极大地挫伤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科研人员安心工作,也不利于研究机构吸引一流的人才。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科学研究需要一流的人才,也凝聚了大批知识精英,理应获得较好的福利待遇。但是,经过几次工资津贴改革。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福利待遇已经较大幅度低于相应级别公务员水平:即将进行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意将基础性、公共性研究人员的退休待遇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划一,也存在过于简单的问题。因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期间没有享受企业人员在职期间市场化的待遇,如果退休后的养老金又要与企业员工划一,是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双重不公平。这种降低基础性科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的改革,将大大降低这些单位对人才的吸引力,极大地动摇基础性、公共性科研单位的事业根基。如果一个国家一流人才都不愿从事科研工作,将动摇国家科技和知识创新的基础。

第三,“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等购买服务的改革,买得来一次性消费的产品,买不来大师和巨著。“新公共管理”的“购买服务”在一般的公共物品领域不会导致大的问题,比如公共设施、社区服务的提供,在设定了服务内容和标准之后,由谁来具体承担不会带来产品消费价值的损失。但是,科研单位“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做法则可能导致其他的负面效应。因为科研事业在“养事”、“养项目”的同时,还要“培养和造就人才”,而要培养和造就人才,造就大师,就必须养人、养机构。因为科学研究需要长期的积累,如果不养人,科研人员为了生存,可能整天为“争项目”奔波,或者今天参加这个项目、明天参加那个项目,难以确保他们安下心来,长期坚持自己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也就难以保证出大的成果和大的专家、学者。如果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结果是既不能出大成果,也不能出大学者,那这种改革就是不应该的。

第四,“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做法,将架空国家或地区“软实力”的组织和人才基础,严重影响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实力。基础性、公共性科学研究,尤其是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人员,是国家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性社会科学教学研究机构是国家意识形态的最重要载体。“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改革,将从根本上动摇国家意识形态的实体基础。将影响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也将严重影响国家的软实力。

三、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核心的公共性、基础性科教文卫事业仍由公共财政负担,并没有推行“去公共化”的改革

虽然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经济市场化程度高,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了一些“新公共管理”的改革,但是,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仍然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负担。

在日本,科教文卫机构工作人员在身份上属于国家公务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工资和社会待遇,日本中小学教员的平均月工资约为40万日元,与一般公务员大致相当;大学和高等研究机构的教授和研究人员的工资待遇则比中小学教员更高,其中教授为60万-120万日元/月,副教授为40万~70万日元/月。在美国和英法等oecd国家,科教文卫公共物品也主要由政府负担。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教育摘要2007》的数据,北美和西欧的学龄人口只占全球的不到10%,其公共教育开支占全球的58%。美国的公共医疗和社会保健开支也主要由政府负担,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中心——国家卫生研究所(nih),也是完全由政府经营的,从事基础性的医学研究,2006财政年度的预算经费达286亿美元。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均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在香港和新加坡,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也基本由政府负担。其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开支占其总开支的一半左右。香港的中小学教师,都享有较高的工资和社会福利待遇,大学教授的工资待遇在全球具有竞争力,吸引到了高水平的人才。新加坡的情况也跟香港类似。

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在“新自由主义”政治和经济改革肇始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其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部门都没有市场化、没有推行所谓“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改革。这些部门的开支,都占了政府公共开支的很大比例,并且在市场化改革中没有降低;这些部门的职员待遇也没有因为市场化改革而降低。因为这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在市场经济下的职责正是兴办那些市场和市场化所不能兴办的事业,提供通过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

四、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作为科教文卫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责任

近年来进行的一些关于科教文卫事业单位的改革,简单地搬用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改革主张,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讨论政府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但是很少有人深入探讨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基础和边界是什么?如果没有深入分析这些改革主张的理论背景、现实基础、适用条件和范围等,将市场化改革泛化到自由主义经济世界都没有市场化的公共物品供应领域,无疑是误入了歧途。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篇6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 新公共管理; 市场化;公共物品供应

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对于调动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减轻财政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们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认识仍然不是十分清晰,目标也不是非常明确,仍存在各种各样的改革设想。其中有一种改革思潮尤其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这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泛市场化取向:除了对一些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外,在我国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单位也推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我们认为,某些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对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在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进行市场化导向的改革,是对发端于西方国家的公共部门改革的误读,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使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误入歧途。

一、公共物品供应的市场化是西方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物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公共部门改革中,兴起了一股“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化、私有化、放松管制、顾客导向、效率至上、签约外包(购买服务)、强调竞争、管理主义、企业型政府和新责任制等。在新公共管理思想的指导下,西方国家针对公共部门和公用事业进行了“去国家化”或私有化改革,将一些公共服务领域推向了市场,将企业管理的理念运用到政府管理中,使得一些公共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公共管理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是二战后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这一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哈耶克、弗里德曼、卢卡斯、布坎南和科斯等。政界的主要代表则有撒切尔夫人和里根等。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的衰落和经济全球化、自由化,以哈耶克和芝加哥学派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想得到了高度重视,他们反对计划经济、反对社会主义、反对福利国家政策,主张低税收、减少政府赤字和市场化或私有化的改革,对新公共管理运动产生了深刻影响。由此,也使新公共管理思潮具有了意识形态色彩。美国学者普利特就认为,“管理主义(新公共管理)是一种新保守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的公共管理哲学,是右翼政府或者新右派的公共管理纲领;它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滥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是经济学帝国主义向公共部门管理领域的扩张。

在新公共管理看来,政府也像企业一样,完全是利益最大化的,并不会把公共利益、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精神放在重要位置。因此,新公共管理提出削弱政府的要求。事实上,新公共管理运动并没有取得符合预期的效果,如果我们看一下里根政府和撒切尔夫人政府时期的财政状况,就会发现这一时期所谓的“让政府缩水”仅是一句空头的口号,这一时期政府本身的总开支实际上并未缩减,被削减的是有关公众福祉的各项开支。因此,新公共管理未实现减少政府开支的目标,反而导致了“政府空心化”的问题,造成各部门公共服务责任和服务精神的迷失。

归根结底,新公共管理思潮片面地将公共部门假定为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并依此假定提出了公共部门改革的各种主张,完全无视公共部门所具有的公共服务责任和意识,是对政府理论的一种误导。这种思想观念,更不符合我国对政府性质的定义以及由此建立的关于政府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基础。

二、泛市场化改革不利于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并且可能动摇国家上层建筑根基。带来不利的社会政治后果

在新自由主义改革思潮的影响下。一些人不加区分地鼓吹公共事业的市场化、私有化。我国一些政府部门也在新自由主义改革思潮的影响下,对一些公共部门进行了私有化改革,把一些公共服务推向了市场。随着改革的深入,科教文卫等传统的基础性公共事业也开始试行市场化导向的改革,表现在:减少这些公共部门的财政投入,降低这些单位职员本来不高的福利待遇和财政负担比例,改变公共部门的性质,通过购买服务,变“养人”为“养事”,“养机构”为“养项目”,甚至将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基础性、公共性科教文卫事业单位转企,等等。

客观地讲,一些公共服务供应的市场化可以提高公共物品的供应效率。如机关后勤市场化改革,企业福利的市场化改革,一些公共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供应的市场化改革等,都可以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提高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效率。但是,在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领域,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则不一定能够提高产出效率和供应效率:相反,还可能带来不利的社会政治后果。

这是因为,市场在这些物品的供应方面存在失灵,可能造成供应不足和失败。而市场化机制尤其不适用于基础性、公共性的教学研究部门。

第一,基础性、公共性研究单位不能用市场化、企业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评价。基础性公共性的研究投入大、周期长、结果不确定,不能用急功近利的成果统计进行评价,也不宜用直接产生了多少经济价值进行评价。如果急功近利地用短期成果来衡量,永远也出不了像样的成果,只能维持那些短平快,小打小闹,低水平的重复研究,还可能助长弄虚作假和学术腐败。近年来,研究评价上的急功近利,已经对我国的科学研究产生了相当负面的影响。

第二,降低基础性、公共性研究机构科研人员的待遇,极大地挫伤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科研人员安心工作,也不利于研究机构吸引一流的人才。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科学研究需要一流的人才,也凝聚了大批知识精英,理应获得较好的福利待遇。但是,经过几次工资津贴改革。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福利待遇已经较大幅度低于相应级别公务员水平:即将进行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意将基础性、公共性研究人员的退休待遇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划一,也存在过于简单的问题。因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期间没有享受企业人员在职期间市场化的待遇,如果退休后的养老金又要与企业员工划一,是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双重不公平。这种降低基础性科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的改革,将大大降低这些单位对人才的吸引力,极大地动摇基础性、公共性科研单位的事业根基。如果一个国家一流人才都不愿从事科研工作,将动摇国家科技和知识创新的基础。

第三,“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等购买服务的改革,买得来一次性消费的产品,买不来大师和巨著。“新公共管理”的“购买服务”在一般的公共物品领域不会导致大的问题,比如公共设施、社区服务的提供,在设定了服务内容和标准之后,由谁来具体承担不会带来产品消费价值的损失。但是,科研单位“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做法则可能导致其他的负面效应。因为科研事业在“养事”、“养项目”的同时,还要“培养和造就人才”,而要培养和造就人才,造就大师,就必须养人、养机构。因为科学研究需要长期的积累,如果不养人,科研人员为了生存,可能整天为“争项目”奔波,或者今天参加这个项目、明天参加那个项目,难以确保他们安下心来,长期坚持自己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也就难以保证出大的成果和大的专家、学者。如果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结果是既不能出大成果,也不能出大学者,那这种改革就是不应该的。

第四,“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做法,将架空国家或地区“软实力”的组织和人才基础,严重影响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实力。基础性、公共性科学研究,尤其是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人员,是国家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性社会科学教学研究机构是国家意识形态的最重要载体。“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改革,将从根本上动摇国家意识形态的实体基础。将影响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也将严重影响国家的软实力。

三、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核心的公共性、基础性科教文卫事业仍由公共财政负担,并没有推行“去公共化”的改革

虽然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经济市场化程度高,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了一些“新公共管理”的改革,但是,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仍然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负担。

在日本,科教文卫机构工作人员在身份上属于国家公务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工资和社会待遇,日本中小学教员的平均月工资约为40万日元,与一般公务员大致相当;大学和高等研究机构的教授和研究人员的工资待遇则比中小学教员更高,其中教授为60万-120万日元/月,副教授为40万~70万日元/月。在美国和英法等OECD国家,科教文卫公共物品也主要由政府负担。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教育摘要2007》的数据,北美和西欧的学龄人口只占全球的不到10%,其公共教育开支占全球的58%。美国的公共医疗和社会保健开支也主要由政府负担,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中心——国家卫生研究所(NIH),也是完全由政府经营的,从事基础性的医学研究,2006财政年度的预算经费达286亿美元。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均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在香港和新加坡,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也基本由政府负担。其公共性的科教文卫事业开支占其总开支的一半左右。香港的中小学教师,都享有较高的工资和社会福利待遇,大学教授的工资待遇在全球具有竞争力,吸引到了高水平的人才。新加坡的情况也跟香港类似。

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在“新自由主义”政治和经济改革肇始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其基础性、公共性的科教文卫部门都没有市场化、没有推行所谓“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改革。这些部门的开支,都占了政府公共开支的很大比例,并且在市场化改革中没有降低;这些部门的职员待遇也没有因为市场化改革而降低。因为这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在市场经济下的职责正是兴办那些市场和市场化所不能兴办的事业,提供通过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

四、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作为科教文卫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责任

近年来进行的一些关于科教文卫事业单位的改革,简单地搬用西方新自由主义的改革主张,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讨论政府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但是很少有人深入探讨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基础和边界是什么?如果没有深入分析这些改革主张的理论背景、现实基础、适用条件和范围等,将市场化改革泛化到自由主义经济世界都没有市场化的公共物品供应领域,无疑是误入了歧途。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篇7

【论文摘要】针对目前各个高校在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方向、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教材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的认识分歧,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指出了该专业人才的培养应满足的几项基本要求,同时针对上述培养要求,提出了该类专业人才培养应实现的具体目标及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的改进措施。

我国自1999年由东北大学、云南大学首批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以来,至今对有关该专业的较完善、较统一的教学规范仍未确定,各个高校在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方向、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教材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上,都还存在较大的认识分歧。其主要原因在于该类专业人才的就业岗位没有实现专业初创时的预期目标,大量本科毕业生并未进入公共事业管理领域就业。本文在充分讨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的基础上,对该类专业的教学模式给出了改进方案。

1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国外高校并没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与此相应的概念是“非政府部门管理”、“第三部门管理”等所谓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而其设置的本科专业,一般只在大学的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或管理学院开设相关的课程,或建立相应的研究机构[1]。

我国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的研究重点集中在教材建设方面,最具影响力的有中山大学教授王乐夫主持的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以及东北大学娄成武教授、云南大学崔运武教授的相关课题。南京农业大学整合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各个专业资源,成立了高等农业院校中的第一个“公共管理学院”。从国内主要研究结果来看,争议最为突出的是高等学校培养该类专业人才的“出口”定位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模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1 “变异”与“超前”论

认为我国所谓的公共事业管理是从国外“第三部门管理”研究中嫁接过来的,是针对中国特有的事业单位而展开的专门研究,具有“变异”特征。虽然国外早有“第三部门管理”研究热潮,但由于我国“第三部门管理”并不发达,受体制因素制约,事业单位改革进展缓慢,因而大兴“公共事业管理”研究,特别是大规模培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与人才实际需要相比,实属“超前”。该观点主张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应主要培养以“考研升学”为主要目标的“知识发展型”人才。但由于目前我国研究生专业设置目录中没有“公共事业”方向,只有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教育经济与管理等相近专业,因此培养知识发展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存在着“考研升学”障碍。

1.2 “准公务员”论

认为我国大规模培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就是以培养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准公务员为主要就业目标,这是适应转型时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也是适应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一些学者对我国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调查后认为,目前公务员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不足20%,且多没有管理类专业背景。

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就业岗位出现分流现象,不是政府不需要这类人才,而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和公务员制度建设滞后的体现,是体制性问题。但事实上,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的本科生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规模并不引人注目。我国公务员考试中并未设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门槛,考试中行政管理专业比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更具优势。这样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准公务员”的目标也难以实现。

1.3 “泛管理人才”论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可以比较宽泛毕业生在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寻找就业机会,是十分正常的现象,它反映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科基础的宽广性。但从多数高校实际运行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培养计划来看,由于缺乏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等专业领域相关的实践教学环节训练,该类专业毕业生在这些领域内的专业技能不强,因而其就业率受到明显影响。所以,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成为适应众多管理领域的“泛管理人才”,从专业角度而言,是不适合的。

2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针对以上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在当前和未来的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模式上,应注意以下几点培养要求。

2.1 注重公共事业事业管理人才培养的专业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的学生应该至少能够“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这些部门所涉及的行业,工作岗位就已经十分广泛,在学生四年的大学教育培养中已经很难成为这么多领域的通才。因此,有必要在该专业学生培养的过程中注重某一方面的专业化教育,以提高学生自身能力和专业水准。

2.2 满足学生自身发展的要求

在专业培养的过程中,按照“最近发展区”理论:教学只有着眼于学生能力的“最近发展区”才能有目的推动学生身心的积极发展,唤起学生不断追求新目标的需要、兴趣和意向。在发展、变化的思想指导下编制的教学目标,应能体现“发展水平”和“最近发展区”的能级转换、梯度渐进,不断开掘更新的“最近发展区”,从而促进学生获得大限度的发展[2]。学生进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这个平台之后,首先是学生认识、了解这个专业,在这个基础之上,学生才能够根据自己的特点深入、潜心这个专业,最后才会热爱这个专业。

2.3 满足个性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

创新的特征落实到教育环节上就是根据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要求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服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对学生的培养要重视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发展,处理好教学的公共性和培养的个性化的矛盾,为学生成才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公共事业管理本身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专业,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让学生的个性与教学相结合是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个性的发展也给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4 满足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需要

现在各个高校都在强调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教育。“职业生涯”教育的特点是:注重个体的特别性;强调教育过程的终身性;要求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整体性;面向教育个体的全面性,避免歧视;突破传统,注重培养实际性的职业能力;注重促进学生的发展和特殊才能的充分发挥[3]。“职业生涯”教育理论的前提条件就是针对受教育个体的特殊性,这与我们国家传统倡导的“因材施教”的观点是不谋而合的。

2.5 满足用人单位选择的需要

面对“千人一面”、“广谱抗菌”的培养模式,用人单位早已经提出了自己的异议,同时这样一种培养模式也给用人单位招聘选择时带来了很大的选择成本。

突破这样的培养模式,让大学重现自由发展的时代是教育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公共事业管理这样的新专业,本身就给学生的个性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因此更加应该采取多种形式让学生多层次、多元化地凸现个性,也给用人单位更加丰富的选择。

3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进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迄今未能对其专业建设的一些基本问题形成共识,教育部公共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相关高校专家学者讨论,也一直未能形成较为规范的专业课程体系,这给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在人才培养教学模式上有必要确定该专业的核心课程,以利于高校根据自身教育资源优势,培养出具有校本特色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

3.1 确定多元化的人才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人才的社会需求与我国公共管理部门改革进程密切相关,应针对各种公共管理部门人才需求的实际要求,加强专业能力训练和公共服务能力培养。同时要增强学生对管理类相关专业课程的选修自由度,提供更丰富的专业实践机会,以适应更广泛的就业需求。各办学单位要在充分进行人才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确立灵活的培养目标。例如,由文化事业管理专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事业管理类),可将文化传播学作为学科基础,主要培养文化事业管理型人才,充分发挥教学经验成熟、就业定位明确、教育资源充足的优势。科技类高校依托技术优势,主要培养面向科技事业领域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这种培养方式也有其发展空间,符合当前我国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且有利于办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特色方向。

3.2 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完整的教学保障体系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建设是基础。高校应努力在课程模块设计、主干课程规范、校本课程开发及课程建设等方面打造特色。教学保障体系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当前最困难的是师资队伍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尤其需要充实具有在公共部门特别是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教师充实到该岗位,以实际经验指导学生理论学习。在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方面,既要重视校内教学实验室基础设施的建设,又要重视与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或大中型企业管理部门合作,建立校外合作教学实习基地。

3.3 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培养

在实践教学环节上,应充分把握机会,总结教学经验,避免学生的实践目标不明确,学生参加积极性不高,抵触接触社会的心理。: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重要性教育与引导,使之高度重视,树立实践思想意识,积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动手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强调课程实习是专业实习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制定实习计划与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制定实习模块、计划构架——具体分工——实习方案——实习材料——成绩评定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责任明确,任务清晰,组织管理到位。

4 结论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法及教学模式的改进尚需在不断总结实际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并成熟,针对目前我国该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本文作了初步的探讨,提出了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和教学模式的改进措施,并将在今后的实践教学环节中给予尝试并积累经验,以期完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 莫利拉,李燕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多维发展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中国农业教育,2006.3.

公共事业管理基础篇8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 200030)

【摘要】 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首次要求行政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会计核算。文章结合工作实务,探析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面临的难点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公共基础设施 会计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的难点分析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首次要求行政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会计核算,增加了对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是新《制度》的一大亮点。原《制度》对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是否进行会计核算并无明确规定,不利于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管理分析。但在实务中,新《制度》在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方面尚面临以下几个难点:

1.缺乏相关核算经验。由于过去没有要求,现在也没有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或指导性意见,会计人员难免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陷入无头绪状态。无论是业务操作流程还是具体核算方法,都需要根据《制度》的规定及本单位实际重新设计和制定。

2.公共基础设施界定困难。何谓“公共基础设施”,目前尚缺少一个统一明确的规范和解释。《制度》规定,该科目核算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虽然制度作了界定并列举说明,但仍然过于笼统, 只是要求该科目应当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各行政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目录、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依据。但事实上,公共基础设施的种类非常多,依靠单个行政单位自己来识别分类,既容易造成分类混乱,也容易出现因涵盖范围不一、数据缺乏可比性的情况。“公共基础设施”到底包括哪些内容也是众说纷纭。楼继伟等在其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对“基础设施资产”这一术语有如下描述:(1)道路运输网,包括桥梁、道路的护栏、隧道和人行道。(2)下水道系统。(3)供水系统。(4)排水系统。(5)垃圾处理场。(6)防洪工程。(7)供电系统。(8)通讯网络。(9)娱乐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中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虽然“基础设施资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与“公共基础设施”名称不完全相同,但从性质上来看,前两者大体上符合“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但对照前两者列举的内容,《制度》中的定义及分类则相对比较模糊。

3.涉及多种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需明确分类标准。按照《制度》的规定,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实务中很多设施是同时存在于一个项目之中。例如,城市交通设施都会带有公共照明设施等,那么到底应该统一按城市交通项目来核算,将其中附有的公共照明设施一并纳入该项目核算,还是必须进行拆分作为城市交通设施和公共照明设施两个类别进行核算,《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容易导致实务操作上的混乱。

4.投入来源多元化影响资产的产权管理权界定及确认计量。当前,公共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来源呈多元化趋势,既包括上下级的交叉投入,又包括跨行政、事业、企业不同经济类型机构的交叉投入。这种投入来源的多元化可以分为纵向交叉和横向交叉两种。

纵向交叉:对于一些跨行政区域贯穿性的公共基础设施,产权或管理权如何划分界定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例如,一些市级项目往往要求区级配套,如何确保多渠道投入项目的核算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某条道路建设项目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则由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建设费用,市级施工单位承担建设施工任务;区级财政负责剩余建设费用及前期动拆迁费用;道路改扩建完工后由市级相关单位移交至区级政府,由区级财政负责后期维护费用,并由区建交委负责安排日常维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已经属地化管理。对于类似案例,在原《制度》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市区两级财政各自仅就本级承担的支出作账务处理,直接列为支出。

横向交叉:项目实施方类型多样,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甚至企业。但《制度》及相关企业类会计制度均没有“公共基础设施”的核算要求及相应会计科目。以照明设施为例,不少公共照明设施是由供电局负责施工安装和维护的,而供电局是事业单位,它所提供的照明设施在本单位无法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核算,除非将照明设施移交至执行《制度》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才能客观公允地计量公共基础设施。同样,对于由开发商自行完成动拆迁和建设的配套性区域道路,完工后将移交至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管理,由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后期维护及其费用支出,按照《制度》的规定,此类道路也应属于“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范畴,但目前实务中,接收单位不予作任何账务处理。

5.土地使用权是否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尚不明确。《制度》明确规定,行政单位构建房屋及构筑物不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无形资产。从这条规定来看,土地使用权一般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但“公共基础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是否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制度》未予明确。

二、规范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建议与对策

1.加强培训,转变观念。按照《制度》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该项资产具有“工程性”的特点,结合工程项目必须先经过“在建工程”或基建会计核算,建议在加强对《制度》培训的同时,还要强化在建工程或基建的会计核算培训,引导各单位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把好核算关。

2.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进一步细化。建议参考《制度》中“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规定细化“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按照《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 年(不含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 年(不含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通过这样定性定量的界定,对会计人员准确识别、确认固定资产提供了清晰的判断依据。同时《制度》又将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通过统一分类的方法,一方面便于信息的分类披露,使数据具有可比性; 另一方面也为今后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奠定了基础。笔者建议,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从定性、定量两方面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定义,如经济寿命、单位价值等,尽快制定细则或操作指南以界定核算范围。同时,考虑到公共基础设施涵盖的范围较广,建议参考住建部等专业部门的相关分类标准,细化资产分类,以便于会计人员识别。

3.多项公共基础设施共同组成的综合性项目,建议引入资产组的概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下简称《讲解2010》)的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与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构成。”虽然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质,不同于企业的资产,不一定会产生现金流入。但参照类似的观念,以现金流出的独立性来判断也是比较合理的。再如《讲解2010》中规定:“对资产组的认定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如果某些机器设备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其使用和处置是一体化决策的,那么这些机器设备很可能应当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这个判断因素可以作为我们在认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成时参考。而《政府预算与会计的未来:权责发生制改革纵览与探索》一书中收录的《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一文也建议“可以将基础设施系统看作是单个资产或(更好的方法是将其看作)一组资产,例如,供水系统可看作分别归属于土地、建筑物、厂场和管道网络等类型的资产的组合”。此外,按照目前行政机构按项目立项的运作习惯,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核算,将项目内涵盖的设施均作为单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核算,也可以确保核算的完整性,防止核算中出现交叉重复或遗漏。

4.多来源投入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及时划分管理权限。对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的纵向交叉项目(例如道路建设等),建议按照“谁投入、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分配。事先需要明确道路管理权属于哪一级财政,明确权限及核算单位后,其他单位承担的支出也应当纳入“在建工程”或基建账中核算,以便最终管理单位在确认计量公共基础设施时,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准确性。考虑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在项目立项、预算编制环节就必须确定对项目拥有所有权或管理权的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统一会计核算主体,防止重复或遗漏。对于由事业单位或企业承办的项目,要求事业单位或企业做好基建或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当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将项目资料移交至相应的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以便接收单位及时准确确认公共基础设施。

5.对于公共基础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建议参考固定资产科目的规定,一般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以便与固定资产保持一致的处理原则。

总之,《制度》新增“公共基础设施”会计科目,对广大行政单位来说,并不是简单地增加了一个会计科目,或者一个核算内容,而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准确核算,客观公允地披露相关信息,既不遗漏也不重复,需要从立项开始明确项目牵头部门、资金来源、在建工程或基建项目的核算单位、最终接收并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位。财政部门在安排资金时,也应当考虑到多渠道投入因素对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影响,做好统筹安排。对涉及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支出的项目,要做好上下级转移收入及支出的确认,以确保项目核算的完整性。对于资产管理部门和涉及移交的项目,要协助接收的行政单位对移交单位的账目进行审核确认及存档。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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