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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设施管理8篇

时间:2023-10-13 09:34:04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篇1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实现城市道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使交通管理工作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转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司《关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公交管〔**〕198号)的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时,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投资及维护费用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主要内容

城市交通管理设施主要包括停车场(点)、标志、标线、信号灯设施、隔离护栏、过街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流检测及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等。

三、明确经费来源,进一步加大对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中相应的评定指标,要确保我市达到二等(优秀)管理水平标准,我市实施城市道路新、改建工程,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占道路基础设施总投资的比例应不少于4%,由市财政拨专款解决。

四、理顺关系,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工程,由建设部门牵头,委托设计单位对城市道路交通工程施工设计时,应对交通管理设施进行同步设计,通知交警部门组织会审并监督实施,交警部门参与道路的竣工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或明显不合理,给行车安全带来许多隐患的道路,实行交警部门一票否决制,不予验收、启用。未经验收的不得开放通行,擅自开放通行,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在城区内实施大型项目建设开发时,建设部门应责成开发业主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并将《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报送交警部门审查备案。

对于一直处于交通设施不配套,事故多,秩序乱,群众意见较大的城市道路,由公安部门牵头,委托设计单位对交通设施进行设计,通知交警部门组织会审并监督实施,市政府将交通设施经费列入总投资预算,施工完毕后,由公安交警部门统一验收。

城管部门负责交通设施的保洁工作和对已缺失的交通标线的施划工作。交警部门负责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和对已损坏,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标志牌、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安全隔离护栏等进行更新或维修。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篇2

关键词:交通安全安全管理设施设计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 道路交通中标线设置及施工技术

1 标线设置

1.1 标线的颜色

路面标线一般为白色及黄色,以白色为主;但白色的单一色调容易使长途行驶的驾驶员感觉疲劳。如果增加黄色标线,则可起到调节作用,有利于行车安全,但黄色标线的可见性比白色标线低。我国目前较少使用黄色交通标线,一般在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且道路照明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才使用。另外,为提高夜间的视认性,标线可根据需要采用反光标线,立面标记可加设照明、闪光灯等设备。

1.2 标线的宽度

一般纵向标线的宽度为10~15cm,高速公路边缘线宽度规定为15~20cm,一般采用下限值,在需要强调的地方可采用上限值。横向标线宽度应比纵向标线宽,因为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现横向标线往往是由远到近,尤其在距横向标线较远的时候其视角范围很小,加上远小近大的原理,加宽横向标线是根有必要的,一般宽度为20~40cm,斑马线为45cm。

1.3 标线实线与间隔长度的比例

若实线段与间隔距离太近,会造成闪现率过高而对驾驶员产生过分刺激;若实线段与间隔距离太远则闪现率太低的情况下又令驾驶员在行驶中获得的信息量太少。因此,选择标线比例的时候,既要考虑司机的心理、生理指标,也要考虑尽量采用每公里标线面积较小的因素。根据透视原理,一般纵向标线的最小宽度为10cm,纵向标线虚线的实线段最小长度为3m。

1.4 导向箭头的形式

对各种直行、转弯、直行和转弯组合箭头进行比较后归纳得出:最好的直行箭头的宽约为箭杆宽的4倍,箭头杆长度要比箭杆短,后掠式箭头和锥形式箭头都是不好的;最好的转弯箭头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对称的形式来显示方向的,其特征是保持箭头的转弯部分清晰。

2标线施工

2.1材料质量控制

标线厚度一般为1.8mm,振动标线的厚度一般则为3~4mm。为增强标线的反光效果,宜采用热熔型涂料,并对玻璃珠实行内掺和外撒。

2.2施工工艺流程

标线的施工工序为:放样―清扫路面―划底漆―划标线。

二 道路交通中标志设置及施工技术

1标志设置

1.1 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是表示遵行的行驶方向、通行权分配和应遵行的特殊规定。指示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或正方,其各部分尺寸的最小值,可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指示标志主要用来指示准许行驶的方向,如直行标志、环岛行驶标志、向左(或向右)转弯、靠右侧(或靠左侧)道路行驶等,也可用来表示专用车道、步行标志等。

1.2 指路标志

指路标志的颜色对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对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其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多为长方形和正方形。指路标志用来指示道路通往目的地的方向、地名、距离或与之相交道路的编号,名胜古迹,游乐休息或服务区等。指路标志板的尺寸先根据道路的计算行车速度确定汉字的大小,再根据汉字的字数及板面要求确定板面尺寸。指路标志按用于一般道路和高速公路分类,但有的指路标志既可用于一般道路,也可用于高速公路,可根据道路等级选择其颜色和尺寸。

1.3 禁令标志

禁令标志表示的遵行、禁止和限制等规定是必须严格遵守的,其设置因目的不同而异。禁令标志的颜色一般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个别标志如禁止驶入标志是红底,中间一道白杠,解除禁止超车和解除限制速度标志是白底、黑圈、黑图案并有五道黑斜杠,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杠,停车让行标志为红底、白字、白边。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其各部尺寸的最小值根据计算行车速度。

1.4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用来向道路使用者提供道路沿线存在的危险或应该注意的路段,提高警觉,并准备防范措施。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顶角向上的等边三角形,尺寸代号,其边长、边宽的最小值根据道路计算行车速度。警告标志到危险地点的距离,可根据道路的计算行车速度。如受实际地形限制,可以作相应的变更,但其设置位置必须明显,并不得小于安全停车视距。

1.5 施工安全标志

维修、养护等施工地段必须设置施工安全标志,以临时分割车流、引导交通、确保安全,在夜间施工路段还应设置施工警告灯。施工安全标志主要包括路栏、锥形交通路标、施工警告灯号、道口标柱、施工区标志和移动性施工标志等,其形状和颜色各异。

2 标志施工

2.1材料质量控制

除较大的标志板外,普通标志板一般应由单块铝合金板加工制作,不允许拼接,所采用的铝板厚度一般为3mm。反光膜宜采用钻石级,钻石级反光膜仅反光强度初始值大,而且经过10年使用后,仍能维持80%的原有亮度,使用年限较长,耐久性好。

2.2施工工艺流程

标志的基本施工流程为:按设计图纸放样基坑开挖钢筋绑扎、支模浇注混凝土标志安装。

三 道路交通中护栏设置及施工技术

1.护栏设置

1.1 护栏的高度

微型汽车的前车盖趋于流线型比较低时,在与护栏相碰就很容易钻入波形梁护栏的横梁下面而造成严重的后果。而重型汽车在与护栏碰撞时,可能产生跳跃问题,速度高时危险性更大。为避免上述两种情况的发生,就要求确定护栏的合理安装高度。防止车辆钻撞和越出护栏的高度是:缆索护栏――从地面到最上一根缆索顶的高度950mm;箱梁护栏――从地面到箱梁顶的高度700mm;波形梁护栏――从地面到横梁顶的高度755mm。上述护栏高度,几乎可以适应所有乘用车,以及大部分轻型货车、箱式货车、多用途车。

1.2 护栏的最小设置长度

护栏的最短长度主要取决于碰撞能量,不同设计行车速度对护栏最小结构长度的要求如下:当设计行车速度v

2护栏的施工

2.1 材料质量控制

为保证防护栏的耐久性,路侧和中央分隔带的钢立柱以及波形护栏板均应进行防腐渗铝处理,渗铝厚度一般为70μm。拼接螺栓则宜采用高强级螺栓,并应进行防腐镀锌处理,镀锌厚度一般为50μm。每批材料进场都经过监理工程师、质检员的严格验收,彻底杜绝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

2.2 施工流程。

防撞护栏施工的流程为:放样安装立柱安装防阻块、端头和顶帽安装波形梁调整线形。

四 结语

交通标志为交通参与者提供明确、直观、易懂的交通信息,从而保障众多出行者行车、走路的安全和顺畅,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和功能。并且在容易肇事或者应该特别注意的路段警告驾驶员提高注意力,减轻事故的发生。综上所述,合理设置的交通标志,可以提高道路和能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防止交通阻塞、节省能源、降低公害、美化道路沿线和周边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明. 全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研讨会论文集[C ]. 北京:中国公路学会, 2005.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篇3

关键词:铁路工程;轨道交通;机械设备;管理策略

我国领土范围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当地的交通环境,而铁路交通作为货物以及旅客运输的重要方式之一,需要对其提起应有的重视。在铁路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是工程中最为重要的工作项目之一。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设备的管理以及使用水平,及时完成设备的更新换代,才能够让这些设备在工程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使整体铁路工程项目的质量以及工程单位的经济收益达到理想标准。

1铁路和城市轨道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

随着我国城市铁路工程施工难度的逐步增加,对铁路施工的工作效率要求也逐渐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施工人员想要使自身铁路工程的施工效率以及工程质量能够达到相关标准,就需要优化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而使工程中的机械设备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完成工程。城市铁路施工机械以及设备有以下三大类:第一类,大型起重设备其中包括:龙门式起重器、桥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可移动模架、桥架机以及提梁机与运梁车等。第二类,铁路轨道运输设备,其中包括:重型轨道车、冷滑实验车、张力作业车、电气化架子线车、配渣整形设备、卸渣车、铁路岔道车、辅轨机等。第三类,大型辅助设备,其中包括:风动凿岩机、锚杆台车、旋臂掘进机、凿岩台车、通风机、混凝土搅拌输送车、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拌合站、卷扬机、静压桩机、锤击桩机、钻探专用机、长螺旋钻机、自卸汽车等。

2铁路施工中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设备使用问题

铁路施工单位在其实际工作中,会经常使用到机械设备的工程项目有:土方挖掘工程、隧道挖掘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线路设计工程以及铁路焊接工程等。目前很多工程企业中使用的设备都是企业自行购买的,只有在需要使用一些不常用的设备时才会选择临时租赁。这种设备管理习惯中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其一般表现为企业中的机械设备比较陈旧或者与其他设备不匹配、由于设备长期闲置,需要投入较多的修理以及维护费用;企业所引进的新设备无法发挥其最大作用;工程单位对临时租赁设备的管理工作存在缺陷,进而产生设备资源浪费,增加企业整体工程成本投入;机械设备的使用缺乏相应规范,形成工程安全隐患,对工程的安全性以及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1]。

2.2设备技术问题

铁路工程中相关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并不完全取决于设备本身的质量,工程中员工使用设备的技术水平也会对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产生很大影响。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对每种工程机械设备的经济寿命有一定了解,所谓设备的经济寿命,即是指设备在工程使用中所投入成本的最低年数,在这其中还涵盖了工程中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折旧费用以及每年设备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企业中出现的设备技术陈旧,其主要原因是企业中的技术水平没有与现阶段的铁路工程的技术发展共同更新,在施工使用过程中,自然会对工程机械寿命造成一定的影响。

2.3管理人才问题

铁路工程企业在人才管理问题中,需要顺应时展紧跟工程领域的技术更新,眼下铁路工程的发展日新月异,相关设备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传统工程企业的管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铁路工程企业在人才管理方面的工作需求。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也对铁路工程企业中的人才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内工程企业中人才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出现在,机械设备管理以及使用技术相对成熟的员工数量较少,很多在职员工的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有标准。由于铁路工程工作量较大,且工程施工时间较长,再加上员工本身专业水平有限,所以工程企业没有空闲时间来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因此,无法确保企业中员工的工作水平,便成为了影响交通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质量的问题之一[2]。

3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

3.1制定设备使用规范

为了确保铁路工程设备在工程进行中的管理工作质量,企业中的管理工作者需要在工程正式开始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啊,制定相应的设备使用规范。设备使用规范的内容应当尽量完善,为了确保其规范中没有被遗漏的项目,管理者应当在设备使用规范完成后,召集有关员工开展会议,讨论规范中的内容,并进行适当的修改,或增加新的内容。然后再有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向其下属员工培训规范中的相关内容,如果有条件的话,应该向所有涉及到工程设备使用的所有员工,派发设备使用规范。此外,为了提升设备使用规范对员工的约束力,管理工作者可以根据规范中的内容制定适当的奖惩措施,以便员工能够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设备管理以及使用工作的责任心。

3.2定期保养机械设备

设备的寿命以及相应的维修费用会直接决定决定铁路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为了降低在使用现场中的工程设备受到的损害,工程部门应该成立一个完成工程设备管理工作的专项部门。这个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负责保存暂时不需要使用的工程设备,并定期进行保养;②统计相关设备的型号以及数量,并定期查看;③在其他部门需要使用相应设备时进行记录,并在其归还时检查设备是否受到破坏,如有破坏则需要进行记录;④在发展现有设备因为不足或者破坏导致设备无法满足工程需求时,需要向上属部门申请采购或者租赁新的设备,以确保铁路额共享项目能够按时完工;⑤起到设备的看护作用,在设备闲置时也要进行周密报关,绝对不允许出现设备遗失现象。

3.3加强人才管理与培养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铁路建筑企业很难聚集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因此作为铁路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需要在招收员工时,提升其面试门槛,只招收持有相应的工作资格证书的员工进入企业就职。如果条件不允许,作为铁路建筑企业的管理者就需要自行培养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员工。管理工作者需要具备正确的思想意识,只有在企业拥有足够的专业人才时,企业才会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并且,专业的工作团队是铁路建筑企业中最宝贵的财富。在工程中,应该鼓励技术还不够成熟的员工向老员工学习工作经验,并且尽量在工程时间较为充裕的情况下组织相关的培训学习。在进行培训时需要注意的,最好不要占据员工的休息时间来进行培训,因为这种做法会使员工参加培训的心态发生改变,很难真正将培训内容充分吸收。此外,管理者需要在培训时严明学习纪律,对于学习态度存在问题的员工可以进行适当惩戒[3]。

4结语

铁路工程项目是我国最为重要的工程项目之一,而铁路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会直接影响铁路工程的投资成本。在此,希望本文能够通过对铁路施工和轨道交通工程中机械设备管理策略的分析,为我国铁路企业此项工作发展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向,进而使我国铁路工程企业发展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黄宇.浅谈铁路和城市轨道施工中工程机械和设备的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9).

[2]易南福,殷明旻,闻东.孟加拉国铁路轨道工程建设与思考[J].高速铁路技术,2015,(4).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篇4

【关键词】道路施工;施工管理;交通量;交通疏解

1.工程概况

某城市道路改造工程,本工程的施工任务重,而且不能对施工段双向全封闭进行改造施工,因此,施工前需与交警部门共同制定分路、分段幅施工计划,施工时只能半封闭施工,且因本工程具有地处闹市区,交通流量大,工期紧,要求高,施工有一定难度等特点,为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隐蔽后饰面的原则组织工程施工。

2.施工协调原则

本道路分成两个施工阶段施工,每个施工阶段,分别分为两个施工作业面,各个施工作业面相对独立,平行施工作业,设备、材料由项目部统一协调。以施工道路“自身消化”、“分流疏解”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合理安排工序和施工进度计划,保证道路通行能力不低于现状道路的50%,确保道路交通基本畅通。首先考虑分流货运车辆,其次是小型客车,公交车辆原则上不分流,确保大众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交叉口出不封闭,作为施工车辆进出场地的通道,交叉口之间分段分幅半封闭施工。采取临时措施,若个别路段在交通高峰时出现异常拥堵,在高峰时段实行小型客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公交车除外),在短期内安排社会车辆改道通行。

3.道路施工管理

施工前与交警部门共同制定分路幅施工计划,组织普通时段、高峰时段的交通管制,确保改造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期间车辆正常通行。东半幅道路施工阶段:工程进场后立即进行进行施工围护和破除东侧水泥板块,因道路砼板块集中在直线主车道内,交叉口多为沥青砼路面,故板块处理阶段对交叉口影响较小,将北路原砼板块段分幅分段制定半封闭施工计划,封闭东侧主车道,东侧人行道让非机动车通行。

半封闭施工时,场外道路交通车辆始终在通行,施工时可采用围护或搬移机非绿化带恢复成临时路面的方法以减少交通压力。总体根据现场情况及交警部门的安排来确定。西半幅道路施工阶段,交通组织安排参照东半幅道路施工。在沥青上面层施工过程中,在2~3天时间全面封闭快车道,进行上面层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的施工,可有效地解决封闭施工与保证交通的矛盾,控制了工程质量,加快了施工进度。

对于本工程中平交口改造施工时,拟采用先施工改造1/4交叉路口的方向岛,然后根据交通状况依次施工另外3/4交叉路口的方法,保证平交通正常有序,顺利完成平交口施工。

4.交通疏解

4.1 交通疏解原则

通过合理利用本标段施工影响区域内的道路网络,结合路网流量的分布,尽量减少对路网交通运行的影响。同时,加强区域网络疏解与路内交通疏解方案的协调,尽量减少道路施工对交通的负面影响。尽量减少施工占道,各施工地点维持一定数量的车道通行。通过合理的交通分流疏导,尽量减少施工作业时间和占用的道路空间,各施工点维持一定的车道通行,满足基本的交通需求。优化交通组织,减轻施工点交通压力,根据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特性及现场施工要求,及时调整区域交通组织减少施工点的交通压力。道路施工使得原有道路通行能力受到影响,为此需要通过组织交通协管员,加强交通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在满足道路施工及交通疏解的同时,应满足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可行的要求。

4.2 交通分流方案

(1)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本项目施工期间采用半幅施工,在路线起终点设置限速标志及施工监控,在车辆可通行的半幅采用临时小型水马分隔对向车流以保证车辆畅通行驶,并在施工范围内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在距施工路段100m处设置施工公告。在施工区域路网的每一条主要的地面道路等合适位置设置前置式施工引导标志,从引导过境车辆绕行其他道路行驶。为了减少对施工区域的交通影响,我司将组织人员在现场协调组织并疏导交通,指引车辆绕道行驶。施工路段前设立1*2米单立杆(版面为:前方施工、车辆慢行)及D=80限速20公里/小时标志;提示司机安全、有序地通过施工路段。施工完毕后恢复交通设施至施工前原有状况。

(2)维持通车顺畅的措施。组建交通疏导小组:成立项目副经理任组长的交通疏导及维护管理领导小组,同当地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作好协调与联络工作,建立交通管理制度,配备交通管理标志,指定专人负责正常道路维护和交通管理工作。

(3)交通疏解管理措施。进场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既有道路交通状况进行调查,主要明确车流量、车种、装载情况及对施工的要求。施工材料、设备等需要跨越道路运输时,预设标志,并派专人看守指挥;跨越公路的各种管线,从上面跨越时应满足相应的净高要求和安全距离。为了保证施工期间的车辆、人群的交通安全和畅通以及施工的自身安全,我们将邀请沿线有关单位并在交管、城管部门的协助下召开专门的交通配合会议,制定详细的交通方案。施工便道在既有公路上设置道口时,须与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同意,然后方可施工。

开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措施,经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工程师批准后才可实施。施工前先对场地进行围挡,在作业区段两端一定距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慢行标志、标线及夜间色灯标志,以引起司机注意。施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指挥疏通交通,以确保交通畅通安全。设立专职的“交通纠察岗”负责指挥车辆进出工地维护交通秩序。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交通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施工前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交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备足各种事故急救及抢险设备,以备急用。为确保交通安全,基础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的运输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在材料进场施工时,要提前上报,请交通部门给予支持和指导,改进、完善交通方案,确保连续施工。施工场地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在道路上的施工区域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示警灯,保证施工和交通的安全。配备足够的路基箱、钢板,以防雨天道路坑、洼时垫上,并派人整修保证行车安全。在交通干线道路交叉路口,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及限制交通流量标志,保证车辆匀速行驶,合理调整车流量。对施工范围附近的行车道路,应注重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路面积水及时排除,保证行车顺畅,提高车辆通行速度。

5.结语

针对该城市道路交通量大情况下施工特点,提出施工协调方案及其施工管理措施,如采取首先考虑分流货运车辆,其次是小型客车,公交车辆原则上不分流,确保大众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交叉口出不封闭,作为施工车辆进出场地的通道,交叉口之间分段分幅半封闭施工。通过相应的交通协调措施而采取施工,有效地使得道路施工的顺利开展,同时又不影响交通,可有效地指导同类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篇5

一、建立市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以市政府为主导,市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负责市区道路交通宏观管理和前置审批工作;以梅列、三元两区政府为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分工明确、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运转高效的市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办负责召集,市政府分管领导、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公安交警、文明办、城管办、广电局、工商局、国资局、财政局及梅列、三元两区政府的分管领导参加,定期研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结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涉及跨区,跨部门的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小组,建立城市交通问题会诊机制,市城管办、规划、建设、交通、工商、公安交警、市政、城监等部门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城市交通问题研讨会议,全方位、多角度会诊城市交通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探讨科学的解决方案,并实施各项综合整治措施。

(三)建立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对市区内大型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组织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参与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和该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建立城市道路与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机制。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对市区新建和改建的道路,实行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四同步”(即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预算审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使用),规划、建设、公安交警、财政、设计部门齐抓共管,提高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整体配套水平。

(五)建立占道施工、道路挖掘的审批、监管机制。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向市建设局提交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批,占道施工、挖掘道路等施工行为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施工单位施工前,还应当报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施工期间,建设和公安交警部门应对施工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监管。

(六)建立占道修车、洗车、售车的监管机制。占道修车、洗车由交通部门负责牵头整治,公安交警、城监协管;占道售车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公安交警、城监部门协管。

(七)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机制。由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公安交警部门配合。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机制的通知》闽公综〔2008〕408号文件要求,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各类报纸应将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刊)出列入日常工作计划。

(八)建立市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机制。

1.制定市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由市建设部门牵头负责,规划、城管、公安交警、工商、财政、物价等部门参与,对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场、住宅区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等停车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市区范围内的停车泊位和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由市公安交警、建设部门共同确定,并根据交通需求每半年制定一次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建设部门进行施划。

3.公共停车泊位市场化运营方案由市建设局负责制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公共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权由建设部门组织市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产业化经营。招标所得款项按一定比例用于市区道路建设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4.市物价主管部门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按照“主城区域高于其他区域、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停车场收费原则,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做好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告。道路停车场应当逐步采用“咪表”计时收费。

5.由市规划部门负责牵头,建设、城管、公安交警、工商、财政、消防、物价等部门配合,采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对改变使用性质地下停车场开展集中开展清理整顿,逐步恢复市区各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

6.政府出台相应措施,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停车场(库),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或将空置地开辟为临时收费停车场。

(九)落实门前停车管理责任制。市区商场、超市、酒店、娱乐等经营场所应安排专人负责各自门前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车辆停放管理,确保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城监部门负责监督。

二、进一步明确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职责

(一)市直有关部门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职责

1.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实施工作。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形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大科技投入,做好交通技术监控,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负责市区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临时停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的设置审核、技术把关工作;负责对占用、挖掘道路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施工,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进行审批和监管;参与市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和该项目的验收工作。

2.市交通部门:整顿规范出租汽车市场,坚决取缔“黑车”和异地经营;加大对客运汽车站及周围客运经营秩序的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确保客运车辆进站经营、按规定站点停靠;加强对出租车、客运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促进文明行车,提高服务质量。

3.市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安全设施及市区道路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完善工作;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跨越、穿越城市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施工,进行审批和监管;根据交警部门意见,及时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栏等设施,清除各类遮挡行车视线或影响交通安全的树枝、标志、广告等;参与市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和该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三明市城市公共道路临时占道停泊位管理实施方案》,并加强管理,对城市公共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招投标,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4.市规划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场、公交设施、管线埋设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对市区大型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新建、改建项目在项目开发前,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牵头组织建设、交警等部门对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进行评审和验收工作;牵头组织建设、交警、消防、工商等部门对市区改变使用性质的停车场进行清理、整治,逐步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

5.市工商部门:负责机动车销售和物流企业的前置条件审批,对经营场所使用性质、条件做到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范占道经营行为和防止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

6.市城监部门:负责“门前三包”签订和考评,市区道路违法、违规占道摆摊经营、乱设置广告和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7.司法部门: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8.市教育部门:应当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列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学生的交通安全措施。

9.市宣传部门:负责在各新闻媒体设置专栏,免费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报道交通安全动态,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图片、短片、公告、广告等。

(二)梅列、三元两区政府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区级各职能部门,并抓好组织实施,落实目标责任,实行长效管理。

2.组织区级职能部门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强化动态和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提高市区路网整体通行能力;查处市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整治违法停车行为;加强市区机动车,残疾人专用车、自行车管理,依法取缔各种非法营运车辆,建立市区良好交通秩序;取缔无照经营,加强修车、洗车、售车、物流行业的规范管理,查处马路市场、占道设摊和流动经营行为。

3.根据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在2009年内,梅列、三元两区应分别设立大型货车停车场,有条件的,还应建立物流专业市场,并做好辖区其他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篇6

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物体隔离装置、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交通违法监控抓拍设备、防撞护栏及防撞柱、防眩装置、LED交通诱导屏、视线诱导设施、颠簸路面(减速带)、公路反光镜等。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一)市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四同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预算。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

(二)道路建设项目业主必须请交警部门参与道路的规划、设计及验收。交警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并根据国家标准及管理需要提出意见,符合规定的项目业主应当采纳。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求

1.在车流量较大的主要路口应设置智能型交通信号灯(红绿灯)控制设备同时配套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电子监控设备,在进出城区的主要道路上设置智能型高清卡口,在复杂或重要的路段、路口设置电子监控设备、LED交通诱导屏,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卡口型电子警察设备、智能型高清卡口设备、LED交通诱导屏、以及电子监控设备应能远程控制并与我市已建设的相关控制设备兼容达到无缝隙结合(以上设备由交警部门提供相关技术要求)。

2.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道路要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或者设置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减速带等设施。

3.在乡道、村道的陡坡、急弯、连续弯道、事故多发地段及其他危险路段,应当设置警示牌等交通标志。

4.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设置警告标志及防撞墙(栏)等防护设施。

(四)对大型城市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经评价不符合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应当进行调整。

(五)开辟和调整城市公交线路或者站点,交通、建设、交警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商,合理规划。确保建设科学化。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公交线路和站点的设置要求,已设置的线路和站点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交警部门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六)新建的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和商业街(区)、大(中)型建筑必须设置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停车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和商业街(区)、大(中)型建筑应当增建、配建停车场。停车场应当在出入方便的地方设置供残疾人驾驶车辆停放的车位。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未按规划要求设计停车场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停车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

(七)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交警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的道路通行状况和停车需求,施划(设置)、撤销停车泊位或者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施划停车泊位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按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撤销停车泊位应当及时清除交通标线,恢复原状。未及时撤销交通标志、清除交通标线,导致当事人在撤销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不得实施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其停车场和停车泊位。

(八)对影响正常交通的道路施工作业,应报交警部门批准,经批准在道路施工作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进行;

2.在作业区周围设置围档,夜间在围档设施上设置并开启照明设备和反光轮廓标志;

3.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标志;

4.施工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反光服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

5.施工作业完毕,应当及时修复损毁路面、恢复被毁坏的交通标志标线,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并消除隐患。

有关部门在批准占用道路施工工程时,应当充分考虑正常通行的需要,严格控制施工路段和时间,并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工程按时完成。道路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应当及时依法脸收,符合通行要求的,应当立即恢复通行。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

(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要求

1.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形状、图案、尺寸、材质应严格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交警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标志、标线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2.道路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设施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通行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设施,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设施,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设施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在工程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必须将工程的立项批文、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各单项检测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资料移交给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或道路主管部门。移交实行预交接和正式交接,在未交接前由项目业主负责管理。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篇7

一、整治机构

为顺利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市政府指定市建设局为牵头单位,成立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建设局局长为组长、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容管理处、市公路分局等单位为成员,各单位抽调一名分管道路交通的领导参加此项工作(人员名单由各成员单位报市建设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

(一)城市道路投入使用以来事故多发的道路节点及存在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点;

(二)所有城市道路的标志、标线、路障、减速带、红绿灯、护栏、电子警察等交通组织管理设施的合理设置情况;

(三)城市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合理设置情况;

(四)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竣工、移交、投入使用的情况。

三、整治责任划分

(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处的排查整治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业务指导、督促落实。

(二)市交通局、市公路分局、市建设局、市容管理处负责各自管养的市区内城市道路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所有城市道路的标志、标线、路障、减速带、红绿灯、护栏、电子警察等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施的排查与管理工作。

四、整治步骤和时间

(一)摸排工作。从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市建设局牵头各单位,对市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罗列需要整治的对象及整治内容。

(二)研究措施。从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单位配合,将摸排的情况进行汇总,研究确定整治的责任单位及整治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实施。从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治具体措施,完成整治工作。

(四)组织验收。年月日至月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对市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小结。年月14日,将整治情况以总结形式上报市政府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坚持城市道路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加强对在建城市道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项目在建过程中对城市交通安全造成影响;加强对城市道路建设科学化与合理性管理,从道路设计的源头抓起,注重城市道路的安全性;施工进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避免由于设计,施工中的失误,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无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根据《2009年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支队将开展创建畅通工程示范项目工作。最近,支队召开了现场会议,确定八个畅通工程项目,分别为:交叉口渠化设计、区域交通组织优化、交通信号协调控制及诱导系统、路内停车管理、施工道路交通组织、城市交通指挥中心、路面执法示范岗、服务示范窗口。为了确保这八个项目的顺利开展,支队决定分别落实到各有关处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创建畅通工程示范项目工作任务是: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体系(2008版)》为依据,按城市交通工作的实际的情况,和畅通工程一等管理的水平的要求,制定出相应的项目标准(目前交叉口渠化设计、城市交通指挥中心两个项目已经在该评价体系中有明确的标准),创建畅通工程示范项目,创A类一等管理水平。

(一)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进一步健全。通过检查各路口渠化时左转、直行、右转进口道数量设置是否与相应方向交通量相一致,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创建畅通工程活动的力度更大,交通管理的社会化程度更高,实施城市畅通工程的社会氛围更浓,在全区进一步形成畅通工程活动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的热点、难点问题,如1.路口中央是否有导流标线;2.两相位控制时左转车道是否有等待位置指示线;3.根据视距三角形原理,是否保证了足够视距;4.路口通行能力是否与路段通行能力相接近;5.信号周期、绿信比和相位差三个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该路通流的实际状况;6.路口渠化与信号控制参数设置是否相协调;7.渠化标志标线是否符合规范。杜绝各类非交通占道,实现动、静态交通秩序面貌总体改善。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基础管理工作。完善交通规划、交通管理规划,规范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重视交通基础调查工作,普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创建畅通工程示范项目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改善道路基础设施,整合道路资源。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体系(2008版)》交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路网,改善道路路面质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造横向支路,完善支路分流功能,有效缓解主干道路交通压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畅通工程工作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组建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市交巡警支队、建设局、交通局主要领导及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宣传部、经贸局、财政局、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法制办、文明办、市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畅通工程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畅通工程评价体系各项指标要求,落实畅通工程创建的资金保障,规划决策整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巡警支队,由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掌握创建工作进度,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既定目标的实施。

三、实施步骤

创建畅通工程示范项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月为前期准备阶段,做好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包括对项目实施前的一些背景,道路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的方法。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分工,并将实施方案上报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阶段,从*月至*月为实施阶段,针对各自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实施工作,努力实现预定工作目标。第三阶段,从*月*日起为自评阶段。对照《2009年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开展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向区、市创建办申报审核评定。第四阶段,从*月*日为总评阶段,全面做好畅通工程的各项收尾工作,迎检市、省、部畅通工程评审组的考核评价。

四、创建项目的措施

从现在起至*月底,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创建畅通工程示范项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通过不懈努力,把我市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提高到模范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管理科学高效

1.充分发挥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决策作用,把我市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停车场(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促进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与城市经济发展相结合,建立适应社会市场经济需要的科学高效管理机制。开展基础调查、分析现状、解决影响交通畅通和安全的问题。

2.规划、建设部门根据城市交通发展需要和我市建设投资计划,加快我市道路建设和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修复破损路、改造支线路,形成较为合理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路网负荷均匀度。

3.公安交巡警部门要立足现有道路资源,广泛运用交通工程理论和先进管理方式,充分挖掘和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利用支线道路,通过采取开辟单行线、禁左转弯等交通管制措施,减轻主干道路交通压力。科学渠化道路,采取压缩车道宽度、改变停车线位置、合理配置信号相位时间等方法,增强路口通行效率,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

4..坚持交通基础调查制度,积极开展市民出行调查、交通流量调查,积累交通管理有关数据,健全畅通工程基础台帐。定期组织有关专家会诊分析城市交通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努力方向,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公安部门要结合勤务管理机制的改革,以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为工作主线,建立起多警种参与,协同作战,全时空覆盖,点线面结合的网格化街面防控网络,加大道路管控范围。对现行的考核体系进行全面疏理,整合考核内容,把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事故处理等纳入考核。重点增强民警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能力。

6.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使广大执法人员在思想意识、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上一个新台阶,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整个队伍精神面貌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

(二)交通有序畅通

1.规划、工商、公安交巡警、城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并组织对遮挡路灯、信号灯、交通标志的清理工作。

2.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彻底解决占道摊点问题。从严取缔无证设摊、随意摆摊设点等违章行为,东亭城区及各镇镇主干道路严禁摆摊设点。组织对占道设摊进行清理整顿,对影响交通的有证摊点进行调整,坚决取缔无证摊点,还道路于交通。

3.公安交巡警、建设、规划、物价等部门要对我市的各个停车场进行合理规划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针对我市城区道路,车辆随意停放、夜间占用路面停放车辆等问题,在一些次干道、支路等不影响交通的地区、路段开辟临时、夜间停车场,缓解停车供求矛盾,减少路内停车对正常交通的影响。对设置的路边停车点,要求顺向停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4.建设施工单位因工程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结束后,迅速清除道路的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未中断交通施工作业的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5.公安交巡警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为契机,积极协调城管、交通、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严管严治,解决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查纠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不遵守信号、争道抢行,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逆行、闯信号,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以及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交通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面貌。

(三)交通管理规范,设施齐全

1.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充分利用非现场执法手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审批系统和违章肇事信息系统,减少周转环节,提高交通违法处理速度。在交通节点和交通高峰时段,原则上以指挥疏导交通和教育为主,依靠非现场执法手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2.在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前道路增设人行横道线和提示标志,在较宽的道路中间设置行人过街等待区实行二次过街,切实保障行人通行权利。

3.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交通设施资金,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时增设、更新。公安部门按照“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质量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科学规范、整洁美观、清晰醒目、齐全有效。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从满通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国标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并逐步纳入同步建设轨道。

4.加大城市道路设施维护资金的投入,确保各类道路养护维修顺利进行,道路桥梁状况良好。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功能齐全,主干道亮灯率达到100%。排查出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确保隐患整改资金到位。

(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1.区市文明办和公安交巡警部门以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为核心,深入实施文明交通工程。开展文明交通安全镇村、机关、社区、企业、学校的“五创”活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范围,拓展宣传教育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倡导文明交通的强大氛围。

2.宣传部门要与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借助媒体作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畅通工程”的教育报道,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3.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职责。

4.各行各业要组织发动人员参加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各行业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如何行车、走路基本常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逐步改变不文明交通陋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使交通参与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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