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7年国家教委制定的护理本科生(以下简称本科护生)培养目标中阐明本科护生应具备“初步的护理科研能力”。1998年国家教育部又将本科护生的培养目标提升为“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从中可见国家对本科护士科研能力的重视。根据这一要求,我国各医学院校护理系(学院)制定了本科护生科研能力的培养目标,开设了《护理科研》课程。
关键词:本科护生 科研能力 护理教育
单位:延边大学附属医院骨科; 吉林延吉133000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