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廊杂志》创刊于1980年,由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是中国第一本专注于画廊业发展的品牌杂志,也是广东省唯一的美术专业期刊。历经四十余载沉淀,该杂志已成为国内艺术领域兼具权威性与影响力的综合性艺术刊物。
杂志读者主要为收藏家、艺术家、艺术爱好者及社会精英,覆盖全国美术馆、美院、画院等艺术机构,并延伸至港澳台及欧美地区。其发行网络遍及全国主要画廊、书城及艺术书店,电子版可通过iPad等平台订阅。作为知网收录期刊,杂志学术价值与市场参考价值并重,被誉为“中国画廊业第一品牌媒体”。
从1981年创刊至今,杂志见证了中国当代艺术与画廊业的崛起,通过持续改版与创新,在美术期刊竞争中确立独特地位。未来将继续以“记录、引领、推动中国当代艺术进程”为使命,深化国际合作,拓展数字传播,巩固其作为艺术市场风向标的行业地位。
Ⅰ、参考文献表应列在文后,并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列出,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宜引用。
Ⅱ、文稿引文务须准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先后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外加方括号。
Ⅲ、图表形状的选择:当图表中百分比大于100%,需要注明是多选题,或者造成该结果的原因,同时建议使用柱状图,而非饼状图。
Ⅳ、稿件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层次清晰,文字精练,数据准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请勿一稿多投,严禁抄袭、剽窃。
Ⅴ、如论文为科研基金项目成果,则应在“作者简介”后的下一行,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VI、文中一级标题用一、,二、……,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级标题用1.,2.……,四级标题用(1),(2)……,依次类推。
VII、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VIII、作者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单位名称与省市之间加逗号分隔;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顺序相同的数字;所有单位用一个圆括号括起。
IX、摘要和关键词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X、依照《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必要时可以进行内容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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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杂志是一本具有双刊号的期刊,该杂志的国内刊号是:44-1008/J。国际刊号是:1000-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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