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上海女子在微信“附近的人”上,结识一名来沪办事的公职人员,后双方假以恋爱之名多次见面并发生性关系。2014年5月的一天,已存信任危机的两人相约在上海开房,动了恶念的女子在宾馆客房内事先安装了摄像头,偷录了两人发生性关系的全过程,之后其又以暴力手段,逼迫男子让人鸡奸并拍摄照片,并以这些不堪入目的视频、图片欲敲诈男子70万,最终得手36.5万元。2015年7月,当该女子再次向男子敲诈巨款时,
关键词:暴力手段 敲诈勒索罪 公职人员 宾馆客房 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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