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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 扎实推进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

价格与市场 2007年第03期

摘要:<正>价格调节基金是《价格法》规定的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2005年,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一年多来,我们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物价部门在基金征收管理过程中的职能作用,把搞好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作为提升物价部门影响力,服务渭南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推进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关键词:价格调节基金基金征收调控市场经济发展物价局局长

单位:渭南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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