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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发展变化规律

陈秀华; 梅建明; 张智勇 经济学 2006年第02期

摘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是不断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的。其发展变化的原因在于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发展趋势,必然要经历三个阶段,一、由单一公有制的计划经济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公有制经济比重逐渐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不断上升,迅速发展。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较完善,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处于相持阶段,公有制经济基本不再下降,非公有制经济基本不再上升;三、随着国有经济企业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趋于完善,公有制经济开始稳定上升,非公有制经济开始缓慢下降。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始终保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只有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进入社会主义发达阶段才能逐渐由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发展变化趋势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克服一部分人企图在中国实现私有化,搞资本主义,而且可以消除一部分人担心在中国搞私有化,从而增强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关键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规律

单位:武汉科技大学及上海建桥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武汉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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