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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约束条件下煤炭采选业税费水平调整的合理幅度研究

李国平 张海莹 经济学家 2012年第01期

摘要:以煤炭采选业为例,分析在两个负外部成本充分内部化、价格管制、工业行业平均主营业务净利濉率三重约束条件下,煤炭采选业总体税费水平调整的合理幅度。研究表明,煤炭采选业在现行税费制虞和价格管制下总体税费水平提升的上限为8.11%,而煤炭采选业在现行税费制度下实现两个负外奄成本充分内部化需要对其现有税费水平提升21%22%O因此,急需针对三重约束条件下煤炭采选业现行税费制度的整体架构和结构水平的综合改革方案进行研究。

关键词:负外部成本内部化价格管制平均主营业务净利润率税费水平

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陕西西安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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