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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浙江”建设

今日浙江 2006年第09期

摘要: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浙江”,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吸收世界上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念,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针。我们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最基本的要求,就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以正确的法治理念来指导建设“法治浙江”的实践。

关键词: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理念浙江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单位:《今日浙江》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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