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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十四类特殊收入不影响低保申请

摘要:——《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公布,对低保家庭收入核算的明细项目作出具体规定,14类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优抚对象及政府给予特殊照顾的其他人员所享受的优抚、特殊照顾待遇;政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的定期补助;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1,职工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丧葬费、抚恤金;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补助费以外的部分;因病、因灾、因学困难而得到政府救济款和社会捐赠款中用于治病支出、住房修复、学业开支部分;计划生育夫妇奖励扶助金及困难老人定期补助费;

关键词:家庭收入低保家庭生活补助费奖励扶助金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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