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今日浙江 > 克服保密工作的思想“误区” 【正文】
摘要:一、“保密神秘论”。受各种影响.一些人始终认为保密工作很神秘。这是错把战争时期的保密局与现在相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保密工作部门,在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可见.“保密不神秘”,保密局是专司国家秘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关键词:保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方各级政府 工作部门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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