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今日浙江 > 从“小弱散”到新型“股东” 【正文】
摘要:促进农民增收,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在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是关键,是重点,也是难点。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通过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把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为股权,从制度上保障农民的经济权益,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渠道。
关键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股东 农民增收 土地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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