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今日浙江 > 公办普高建档立卡贫困生免学杂费 【正文】
摘要: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关键词:公办学校 学杂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 贫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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