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今日浙江 > 《志愿服务条例》公布 【正文】
摘要:《志愿服务条例》日前公布,自2017年12月1目起施行。《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关键词:志愿服务 服务组织 服务对象 志愿者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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