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今日浙江 > 租房满年限,可享“租购同分” 【正文】
摘要:省建设厅等9个省级部门近日《关于开展省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温州市、绍兴市、嘉善县、义乌市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通知》提出,对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租购同分”。
关键词:年限 租房 住房租赁 试点城市 市场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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