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浙江检察机关用好公益诉讼“利器”,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探索公益诉讼2002年,全国首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诉案诞生于浦江;2011年,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在平湖市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2月20日,浙江审结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绍兴市检察院的2名检察官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庭参与……在浙江,较早就开始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先行探索。
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制度 检察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 环境公益
单位: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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