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家用电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 【正文】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卫生行政部门 安全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信息
单位:西城工商分局展览路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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