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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采集篇(5)

吴良士 矿床地质 2015年第05期

摘要:样品采集篇共有6节,第一节矿产地质样品采集工作的任务与意义及第二节矿产预查阶段的采样工作,已在本刊前4期刊登,本期刊登第三节矿产普查阶段的采样工作的前半部分。 依据国家标准GB/T17766—1999规定,矿产普查“是对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物化探异常区,采用露头检查、地质填图、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及物化探方法,大致查明普查区内地质、构造概况;大致掌握矿体(层)的形态、产状、质量特征;大致了解矿床开采技木条件;矿产的加工选冶性能已进行了模拟研究,最终应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或圈定出详查区范围。”从规定中可以看出,普查地区是在预查工作基础上、筛选出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在地表有的可见有零星矿化现象,有的可能仅仅是有利层位,而工作范围变化亦较大,从数十平方公里至几百平方米,整个工作不但具有较大的探索性,而且还有十分大的不确定性,是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最为关键又十分艰辛的工作。普查工作通常以地质填图和物化探工作为主,并且通过槽探、井探工程进行地表揭露,辅以极少量钻探工程了解深部情况,对该区的地质构造与矿化特征给予“大致查明”。所以在矿产普查阶段中的采样工作主要集中在地质填图中岩石、矿石鉴定样品和地球化学探测样品的采集上,其次是槽探和井探工程的样品采集。采样工作量不是十分庞大,但比较集中与系统。

关键词:样品采集物化探方法矿产普查采样工作矿产预查

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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