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大代表盗树 2011年3月,广州市越秀区绿化养护管理第二工区工程师、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粱瑞昌伙同王保生共谋砍伐并贩卖位于广州越秀区安乐道3号附近的4棵降香黄檀树(即海南黄花梨,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评估为濒危等级)。两人共收取赃款126万元,其中粱瑞昌分得48万元.王保生分得78万元。今年7月25日,粱瑞昌及王保生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在越秀区法院受审,并将择日宣判。
关键词:广州市越秀区 反腐 人大代表 广州越秀区 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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