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再论无权处分合同争议问题

赵文静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01期

摘要: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是学界历来争议的焦点。虽然我国没有明确区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但是基于物权法已有的区分原则的支持,以及物债二分的大背景,无权处分合同也应被认定为有效。认定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要区分采取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因为在我国目前的民法体系下,于法律行为章节中区分采取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架构设计似乎并不现实。善意取得制度和无权处分关系密切,但理论支持却困难重重,受让人善意和恶意的区分在合同的效力以及对所有权的取得上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都是民法典编纂之际应当予以明确的问题,以期解决民法体系中有关买卖合同的一系列问题,合法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关键词: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区分原则善意取得

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河南郑州450001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关注 25人评论|0人关注